【陈先达】真理标准讨论意义的哲学蕴涵
30年前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真正能引导中国人民走出困境的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当时,个人迷信笼罩中国大地,没有人能超越毛泽东的个人崇高威望,没有人能打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体制既成模式的坚冰,没有人能超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特定条件下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一般论述。唯一能请出的权威,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看似普通的常识性命题,能起到如此重大的思想解放作用,就证明在当代世界思想理论领域,马克思主义仍然是最具科学性的理论。
但我们不能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只具有历史意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具有真理性的哲学命题。它在30年前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能发挥巨大作用的根据,在于论断的真理性而并非命题的政治权威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真理,它的实践作用在于它的真理性,而不是纯工具性。这是马克思主义不同于实用主义的根本之处。马克思主义反对实用主义,也反对单纯工具主义。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学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力量在于它揭示的规律具有普遍性。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意义,不仅管一年(1978),当时没有这个大讨论,就摆脱不了“两个凡是”的束缚,迈不开改革开放的步伐;也不仅是管30年,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念,就没有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和实践经验的深化是同一个过程,是把波澜壮阔的亿万群众的实践经验不断升华为理论的过程。实践标准仍然是我们在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理论武器。在中国这样13亿人口的大国,实行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改革,要想制定一个详尽无遗、一劳永逸、不必根据实践经验验证和校正的蓝图,是不切实际的,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尽管旗帜、理论、道路是既定的,但仍然存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具体贯彻,每一步政策和措施是否得当,都要随时以实践为标准进行校正和理论总结。某些措施不当或与预期效果不符都是可能的,唯一的方法就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原则,以实践作为衡量措施是否得当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意义,昭示全体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尤其是年青的一代,特别是马克思主义队伍中的“自我放逐”者,马克思主义的威力是无穷的。问题不在马克思主义,而在于我们自己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有些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视为反复咀嚼的馍,了无新意,总想另创新体系。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创造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创造精神肯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它所取得的真理性成就为我们继续前进开辟了道路。我们只能沿着马克思主义的道路前进。这就是在实践中应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本性与经院哲学的研究方式是不相容的。
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真正发挥马克思主义指导作用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如果想当一个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而不是一个纯粹学院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就应该立足现实,善于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面对的问题中进行哲学思考。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为与实际无关的教条,只是在纯哲学范围里翻来覆去地进行概念式的争论。即使研究者本人可以乐此不疲,沾沾自喜,但那种纯经院式的研究肯定会令读者厌倦,会损害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实践功能和批判功能。
我们今天纪念30年前的那次大讨论,不仅要充分认识它的历史意义和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取得的伟大成就,而且要将这个过程和成就上升到哲学理论层面,即永远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性认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尽管实践标准也具有不确定性、相对性的一面,但这种相对性、不确定性终究会在随后的实践中为实践自身所不断证实。在坚持实践标准基础上把继续解放思想与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结合起来,是我们永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的根本保证。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30年前那场实践标准大讨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我们所有理论工作者的学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会随着历史的进展而日益显现。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