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富】作为共同生活之根基的文化共同体
如果用a来代表任何被说明者,那么当我们要对a进行说明时,我们必须事先已经对a有所知,即a已经成为我们的所知,而且a已经有名称,已经被称作“a”。
“对于我们已经有所知的a的说明”应该从我们实际上知道的a出发、依据对a的实际的知来进行,而不能一相情愿地任意说明。
我们实际知道的a的内容以“a”名称的含义的形式记载在a的名称中。这大概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语言是“是与所是”(being)的家。
“a”名称的含义最初是在“a”名称的实际使用、“指称作用的实际发挥”中形成、积淀的。一切名称的最初含义都是在指称过程中由名称的使用者自发概括出来的“被指称者的共性或共同方面”,即名称的使用者通过实际从事的相应的活动从被称呼者那里把握到并通过反复把握或把握的反复重复而自发概括出的内容。在归根结蒂的意义上,任何名称的含义都不可能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解释来赋予、来把握。
由于所要说明的a的内容以“a”名称的含义的形式记载在a的名称中,因此,对a的说明就表现为揭示“a”名称在被实际使用的过程中确立起来的含义。而这也就是揭示“a”能被合法使用的充分必要条件或准确场合,或者说被称作“a”的所知得以被确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或准确场合,即在什么条件下、场合中能“以什么活动、如何”知“a”所指称的所知——这决定了在什么场合中、条件下能合法使用“a”这一名称。
既然对a的说明表现为揭示“a”名称在被实际使用的过程中确立起来的含义,那么对a的说明的成立与否也要以所揭示的“a”含义同“a”的实际使用是否一致来判定。
“所揭示的‘a’的含义同对‘a’的实际使用相一致”必须至少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凡是“具备了说明所揭示的‘a’合法使用的条件”的场合都可以合法使用“a”;如果有的场合具备了所揭示的条件,但却不能合法地使用“a”,那就意味着所揭示的条件“不足以保证合法使用”“a”、不足以确立“a”所指称的所知,从而意味着所揭示的场合不足以概括“a”被合法使用的一切场合,而这又意味着说明与实际使用不一致。
第二,凡是能合法使用“a”的场合都具备说明所揭示的条件;如果不全具备说明所揭示的条件也能合法使用“a”,或者说在某场合能合法使用“a”,但却不是在说明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的,那就意味着在说明所揭示的条件、意义中至少有的是不必要的。
以下我们就根据语言实践中对“生活”、“共同生活”、“共同体”、“文化”等术语的实际使用来说明一下“作为共同生活之根基的文化共同体”。
生活有广义与侠义之分。
广义的生活与生命等同,就是生命的自我实现过程,即展开生命的潜能、规定,发挥生命有机体所具有的各种能力。在英文与德文中,生活与生命是同一个词(life, leben)。这也从一个方面体现了广义的生活与生命等同。
就广义的生活与生命等同来说,广义的生活就是在保持自身连续统一(即保持生命的连续)的前提下,发挥所能发挥的作用或能力、从事所能从事的活动(活动就是能力的发挥)。这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以自身的某种能力的发挥打断自身的生命进程,例如自杀,任何能力以任何方式的发挥以及与此对应的任何活动都算是广义的生活。
生命有机体所能发挥的能力既包括各种先天的能力,如饮食或吸取营养的能力,也包括在相应的先天能力的基础上习得的各种后天能力,或后天习得的先天能力的发挥方式(任何能力都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发挥),如制造商品的能力。因而广义的生活既包括先天具有的各种生命的规定或内容的自我实现,也包括后天习得的各种能力或活动方式的自我实现。(无论是先天能力,还是后天能力,在发挥出来之前都参与构成生命的内容或生命有机体的潜能。)
狭义的生活是以自身为目的的能力的发挥或活动。这也就是说,以某种方式发挥某种能力作为侠义的生活仅仅是为了这一发挥自身,而不是为了给其他能力的发挥提供条件;或者说,以某种方式从事某种活动作为侠义的生活仅仅是为了这种活动本身,而不是为了给其他活动提供条件。例如,如果把生活理解为侠义的生活,那么上班期间从事的作为谋生手段的工作就不是生活。
无论是广义的生活,还是狭义的生活,都是相应能力的发挥,相应活动的进行。因此,每一种能力、作用的发挥,每一种活动的进行,都构成发挥者、活动者的一种生活方式或生存状态;能以多少种方式发挥多少种能力、能以多少种方式从事多少种活动,就能以多少种状态存在,就会有多少种生活。因此,生活不只是衣食住行,生活包括精神生活。
每一种能力的发挥都使发挥者具有一种相应的角色,例如,饮食能力的发挥造就了“饮食者”的角色,因而也可以说生活是相应角色的实现或“与角色相联系的自我实现”。有多少种角色,也就有多少种生活。
生活作为能力的发挥或“与角色相联系的自我实现”包括三个方面,即生活内容、生活方式、生活条件。
生活内容指的是发挥什么能力、实现什么角色。
生活内容对应着各种利益。任何利益的实质都是相应能力的发挥或与角色相联系的自我实现。利益冲突是谁实现与实现什么的冲突。
生活方式指的是能力如何发挥、角色如何实现——例如各种能力全面、充分、协调的发挥,或各种角色全面、充分、协调的实现。
生活条件指的是凭借什么来发挥所要发挥的能力或实现所要实现的角色。
生活条件对应着生产力。生产力的实质是提供或获取生活条件的能力。
生活的三个方面都有水平问题、先进与落后问题,或者说,生活水平体现在有机联系着的三个方面、从三个方面确定。
生活水平首先体现为所实现的生活内容的多少与程度,而这既与生活方式有关,又与生活条件有关;先进的生活方式是能使共同体中的成员的生活内容“全面、充分、协调实现”的生活方式;与先进的生活条件对应的“先进社会生产力”则是能给共同体成员的生活内容“全面、充分、协调实现”(即先进的生活方式)提供条件的现实力量。
共同生活就是若干同类个体在相互理解、相互认同的基础上,通过相互配合、相互帮助“一起实现、共同实现”他(它)们的生活。
共同生活中的个体,要么互为对方生活实现的条件,或互为对方提供生活实现的条件;要么共同谋取各自生活实现的条件。
相关个体“一起实现、共同实现”的不一定是同样的生活;可以“一起实现、共同实现”他(它)们各自不同的生活。
对于共同生活来说,所有相关个体的相应生活的“一起实现”、“共同实现”是他(它)们各自生活的实现的必要条件。这也就是说,共同生活意味着每一个体都不能仅仅凭自己实现自己的生活,而是只有以某种方式相互结合起来、一起去争取才能实现,或者说是只能在相互配合下一起实现、共同实现。
相关个体在相互配合下一起实现、共同实现的各种生活也可以合起来被看作一个统一的生活,而每一个体的生活都可以被看作这个统一的生活的一个环节。
就共同生活中的每一个体都有只有在别的个体的配合下、作为统一的生活的一个环节才能实现来说,现实的生活就是共同生活,现实的个体就是共同生活中的个体。
初始的共同生活是在自然界普遍存在的性生活和养育下一代的生活。一种较全面、较稳定、较成熟的共同生活是相关个体以一定的关系结合起来通过一起谋取相应的生活条件来实现的生活。
共同体首先是由两个以上的个体构成的“既作为一个整体又不能完全丧失每一个体各自的独立性”的有序群体。这也就是说,一方面这一有序群体是由个体构成的,另一方面构成这一有序群体的诸个体在群体中又不纯粹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构成整体的要素。这两方面缺一不可,而且整个群体中的诸个体越是具有独立性、诸个体的独立性越是与整个群体不可分,这一群体的有序程度或组织程度就越高。这也就是说,这一群体的有序程度与组织程度有两种看起相互对立的指标:分化程度与联系程度。
若干个体构成的群体“作为共同体”要求其中的个体能相互理解--即有某种共同的语言--、相互需要、相互肯定——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有共同的利害、共同的目的--即只能一起实现的利害、目的。这里最重要的是“相互”、“共同”;如果理解、需要、肯定、利害等等,只是单方面的或一方面的,那就构不成共同体。因此,群体中的个体在什么方面、什么范围、什么程度上相互理解、相互需要、相互肯定,在什么方面、什么范围、什么程度上有共同的利害、目的,就在什么方面、什么范围、什么程度上构成共同体。
共同体作为生活共同体是指 ,个体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需要、相互肯定、相互配合等等实际上是在生活中发生的或进行的。
当若干个体在相互配合、相互帮助下一起实现、共同实现他(它)们的生活时,或者说,当“一起实现”、“共同实现”是实现的必要条件时,这些个体所构成的共同体就成为生活共同体。
[生活共同体的结构]
当生活共同体中的个体通过相互配合来实现他(它)们的生活时,这些个体就结成了一定的关系、构成了一个系统;每一个体都作为关系的一个方面、系统的一个环节起作用、从事活动,或者说作为关系的一个方面、系统的一个环节实现自己的生活。这样,生活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体就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都作为一定的角色来生活。
关系的每一方面、系统的每一环节作为关系的方面、系统的环节都必须服从相应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同它们在关系或系统中所处的地位、所引起的作用相对应,因而被整个关系、整个系统所普遍认可。离开这些规范就不能作为关系的方面、系统的环节起作用。
当生活共同体中的个体作为关系的方面、系统的环节或做为一定的角色来生活时,也必须服从与他(它)们所扮演的角色相对应、为整个共同体所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否则就不能一起、共同实现他(它)们的生活。
生活共同体中的各种关系、同各种关系相对有的各种关系方面或各种角色以及他们的行为规范“作为一个整体”就是生活共同体的结构和制度。
[生活共同体的统一性、稳定性、连续性]
由彼此相互配合的个体构成的、有结构的生活共同体具有统一性、稳定性与变化的连续性。
生活共同体的统一性主要是结构、制度的统一,也就是说整个共同体的一切成员之间的关系虽然可以有不同的层次,但不存在断层,每一成员都直接或间接的同一切其他成员发生关系,每一成员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角色的行为规范都直接或间接地对一切其他角色起作用,并做为一切其他角色所普遍认可,否则就不能构成一个生活共同体。
生活共同体的稳定也主要指结构、制度的稳定,而这又主要是指生活共同体中的个体在实现他(它)们生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配合关系、各种角色以及各种角色的行为规范的稳定。各种关系、角色、行为规范只有稳定下来才能充分有效的发挥各自的作用,才能形成一种稳定的、有保障的生活方式。
生活共同体变化的连续性也主要是指结构、制度的变化的连续性。这也就是说在一个生活共同体中,无论是关系的变化还是角色的变化或是行为规范的变化,也无论怎么变化,作为同一个共同体的变化,都是在连续中变化。正是由于变化的连续性才形成了一个生活共同体的统一的传统与历史;没有这种统一的传统与历史也就不成为同一个生活共同体。
综上所述,生活共同体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有稳定的结构和统一的历史的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每一个体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并且都在扮演着相应的其他角色的其他个体的配合下与其他个体“一起、共同”实现各种生活;在这一共同体中,每一个体都必须作为一定的角色服从为整个共同体所普遍认可的相应的规范。
“文化”一词兼有“动词意义”与“名词意义”;动词意义似乎“应该优先于”名词意义,即名词意义似乎应该“在动词意义的基础上”形成。
从动词意义来看,虽然“文化”中的“化”有时、甚至最初与“感化”、“化解”中的“化”类似,指“改变状态、改变方式”;但“文化”中的“化”主要与“工业化”、“机械化”、“现代化”中的“化”类似,指“成为主导的、稳定的状态、方式”。
从动词意义来看,“文化”中的“文”主要指“讲究”——包括修饰、装饰、雕琢、教育、教养等等——;它的实质是,超越原始的、自然的、本能的状态。
把上述的“文”与“化”结合起来,“文化”就是指“讲究”成为一种主导的、稳定的状态、方式。
从名词意义来看,文化主要指“所讲究的内容”与讲究的结果,也就是非自然的、非原始的、非本能的状态、方式;主要表现为人为地、有意识地确立、制定的“行为规范、行为仪式、行为程序”。
名词意义上的文化还可以分为广义的与狭义的。广义的“名词意义上的文化”泛指人为地建立的一切;狭义的“名词意义上的文化”特指或主要指典章制度、礼仪风俗。
虽然文化的“名词意义”似乎应该在“动词意义”的基础上形成,即讲究的结果是讲究活动的产物,但“名词意义的文化”与“动词意义的文化”实际上是不可分的。
一方面讲究必须有所讲究。在这一意义上,动词意义的文化离不开名词意义上的文化。
另一方面没有讲究也就没有所讲究的一切。在这一意义上,名词意义的文化离不开动词意义的文化。
严格意义上的文化是对相应的生活共同体而言的。这也就是说,讲究作为文化是在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生活共同体中流行、成为共同体的传统的讲究。
讲究发端于动物性交前吸引异性的鸣叫、舞蹈,甚至发端于授粉期的植物为招蜂引蝶而展现的缤纷色彩。
小结
综上所述,文化的核心意义是有所讲究——主要是讲究生活共同体所公认的行为方式、行为规范——;每一种讲究的方式、每一种讲究的内容都构成一种文化。
所谓没有文化,就是不知道讲究或不会讲究;没有某种文化就是不知道或不会或不愿意某种讲究。
1.“讲究”包含装饰、修饰、玩味的意思。就这一点来说,“文化”也可以说是“美化”、“艺术化”。
2.由于装饰、修饰、玩味又有超实用、超功利的意义,因而文化也有超实用、超功利的意义。
正因为如此,文化活动往往被理解为娱乐活动,被理解为超功利式地自我塑造、自我修养。
3.因为所讲究的东西是自然本身所没有的,或是本来没有的,而是人为地、有意识地建立的,是经过了意识的预加工的,从而讲究是先思——其中包括反思、反省——而后行,
所以文化总是与思想、观念联系在一起,即“先想到、先有相应的观念”,才能有相应的讲究。
也正因为如此,文化往往被看作观念形态的东西。
4. 讲究也是一种教育,包括自我教育与受别人教育或对别人进行教育,因而文化又往往和教育联系在一起。
正因为如此,有文化往往被理解为有教养或受过教育。
5. 由于所讲究的一切大都被“以语言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以备规范,因而文化又同语言文字联系在一起。
也正因为如此,文化教育往往被看作语言文字教育。
如上所述,文化的核心意义是有所讲究;每一种讲究的方式、每一种讲究的内容都构成一种文化。因此,讲究的方式与内容的区分决定着文化的区分。
例如,所谓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就是由讲究的内容来区分的;
而所谓的精英文化、世俗文化虽然所讲究的内容往往也有区别,但主要是由讲究的方式不同来区分的;
至于中国文化、西方文化之类的区分则由讲究的方式与内容综合决定,也就是说,既由讲究的方式、又由讲究的内容来区分。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要么指以往的、已过时的、现在已不复存在的讲究;要么指从过去延续下来的讲究。
文化的冲突与宽容
文化的冲突就是讲究的冲突。例如,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看不惯另一个人或另一个民族的某种举止或装饰。文化的宽容也就是在讲究方面的宽容。
不同文化的高低优劣
文化本身不等于好,当然也不等于坏,而是有好坏、高低、优劣之分。例如,各种陈规陋习都是化为习惯的讲究,都是文化。
以不同的方式讲究不同的内容构成了不同的文化模式。
一般情况下很难比较不同的文化模式的高低优劣。
要“比较高低”首先必须把不同的文化还原为对同一内容的讲究;如果一种讲究能做到的,另一种讲究全能做到,而反之却不然,那么另一种讲究、另一种文化就更高明一些。
例如,不同民族的数学文化水平、哲学文化水平、经济文化水平“等等的比较”就是如此。
要比较非高低意义上的优劣则需要把文化、把讲究作为“达到某目的的手段”,然后根据“作为手段”的优劣来比较文化的优劣。
如上所述,文化的区分主要是讲究的方式与讲究的内容的区分。
但由于讲究的方式与内容离不开谁讲究与在什么情境中讲究,因而文化又总是同角色与情境联系在一起,即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讲究,从而有不同的文化,而在不同的情境、不同的场合也有不同的讲究,从而也有不同的文化。例如,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场合讲究不同的服饰、举止。
就“有所讲究”来看,文化与文明是一回事。
同文化一样,文明也兼有动词意义与名词意义。
文明的动词意义同文化的动词意义一样,也是超越直接性、原始性、自然性、自发性、本能性、冲动性;有所讲究、有所规范、有所约束、有所顾忌(“文明”中的“明”就是超越蒙昧,而蒙昧实际上就是原始的、未开化的、无知的状态),从而引入间接性、精神性,引入自我意识、自我反省。
而文明的名词意义也是所讲究的内容与成果——主要是经过讲究的生活方式,即“被规范了的、非本能的”生活方式。
文明的区分也是以讲究的内容与方式为根据的。
文化共同体是讲究的共同体。当若干个体在相互配合中一起实现相应的讲究时,就构成了文化共同体。
文化共同体有“共同的和公认的”讲究,包括“共同的和公认的”制度性讲究与习俗性讲究,“共同的和公认的”目的性讲究与手段性讲究。
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实质是文化共同体,人类生活共同体的本性中就包含讲究,包含文化。这是因为共同的生活需要“共同的与公认的”讲究——例如,讲究共同的、公认的行为规范——,或者说,一起实现讲究(共同的与公认的讲究)是一起实现生活(共同的生活)的基础。
生活总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或实现的;而人的生活方式——包括物质生活方式与精神生活方式——的实质就是文化,就是讲究。一方面,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有所讲究的生活方式,人的生活不是直接依据自然界现成的资料直接满足本能的需要的生活。另一方面,讲究的实质是对生活方式、活动方式或能力的发挥方式的讲究,或者说,文化就是化为“习惯或稳定的活动方式”的讲究。就生活的实质是能力的发挥或角色的实现来说,文化就是有所讲究的“与角色相联系的自我实现方式或能力的发挥方式、需要的满足方式”。有多少能力及其发挥方式就相应地有多少种讲究,也就可能有多少种文化。例如,“有所讲究的而不是随便的”吃、说、走、写、想等等就构成吃的文化、说的文化、走的文化、写的文化、想的文化等等。
既然人的生活方式是有所讲究的生活方式,那么人的共同的生活方式的实质也就是“共同的与公认的”讲究,人的共同生活的进化主要是文化或讲究的进化。
人的生活共同体中的关系是通过讲究建立的,或本身就是一种讲究;共同体中的配合本身就是一种讲究,需要学习,不是本能,不是生来就会的;生活共同体中的角色及其规范都是相应的讲究及其结果。总之,文化就是成为整个共同体的讲究或被整个共同体认可的讲究,主要是被整个共同体所公认的与场合相联系的角色规范:什么人在什么场合应如何讲究什么。生活共同体的成员通过这种讲究而相互配合,共同实现与相应的角色相联系的生活。如果没有“共同的与公认的”讲究,就不会有人的共同生活与生活共同体。
在同一共同体中被公认的各种不同的讲究可能是同一种讲究在不同场合、不同角色那里的变形。当把一种场合、一种角色的讲究移入或用于另一场合、角色时,原先的讲究会发生相应的调整或变形;通过这种调整或变形,原先的讲究就成为另一场合、另一角色的讲究。而贯穿所有变形、在变形中保持不变的就成为共同的讲究。
共同体中各种横向并存的讲究既然都是被公认的讲究,就应该是相互协调的讲究。要能协调须有可还原性,须有沟通各种相互协调的讲究的共同的原则、核心。这些共同的原则或核心也是共同体中的共同的讲究。
一个共同体内部具体“如何讲究什么”一方面取决于共同体中已有的讲究,即讲究的新内容、新方式总是在已有的讲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另一方面而且更根本的方面取决于如何才能方便、有效、充分、协调地发挥需要发挥的能力、实现需要实现的某角色的生活。当然,能力、角色及其在发挥、实现方面的地位、排序又是发展变化的;而且上述诸方面、诸因素也处在互动之中。在诸因素的互动中,讲究既是生活共同体中的成员共同生活的手段,又是一种生活本身的内容;生活共同体既是讲究的结果,也是讲究的基础、讲究的途径、讲究的条件。
(原载《对话中的政治哲学》,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