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湛】文化的相对性与文化相对主义
文化相对主义思潮的出现和扩展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所谓文化相对主义本身当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但它又是以文化的历史和现实为理解对象的,因此明显地具有文化反思的性质。从文化相对主义的理解到文化相对主义的态度,可以引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如果不是从问题的开端而是从问题的末端入手,那么,纷乱的头绪就会使我们寸步难行。
所以,我们首先需要探究的是:文化相对主义问题提出的背后,真正的实质性的问题是什么?是文化本身的什么东西折射出来,凝结为文化相对主义的诉求?
从文化相对主义的起因看,它显然是针对文化普遍主义或文化普世主义而来的,是对事实上存在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左右文化发展的文化绝对主义的反动。这种反动不一定是负面的、消极的,而是常常具有辩证法的积极的意义。为了使问题更为明确,不妨将文化问题上的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作为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来考察。这样一来,问题的实质在理论上就可以归结为对于文化本身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理解。
在一些学者那里,对文化的相对性和绝对性问题的承认,可能受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问题的启发。但是,在真理论和文化观之间不存在逻辑的推导关系,不可能从真理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直接推导出文化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结论。而在这两种相对性和绝对性之间,也并非毫无关系。如果我们能够确定文化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那么倒是可以从逻辑上理解真理何以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因为真理是属于认识的,而认识属于一种文化现象。文化如果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那么,作为文化现象的认识和作为认识现象的真理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就是合乎逻辑的了。
我认为,文化确实存在着相对性和绝对性的关系问题,而且这个关系正是我们从理论上真正理解文化相对主义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的文化总是属于一定主体的、处于特定时空中的历史的存在,因而有其相对性。但发展着的文化又是超越特定主体、特定时空传播和延续的存在,因而又有某种绝对性。文化是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是在相对性之中有着绝对性的东西。这种绝对性的东西即相对稳定的人为的程序和为人的取向。
强调文化具有相对性的文化相对主义,就这一侧面而言是有道理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化相对主义思潮在英国兴起,其主要观点是认为土著地区有其独特的文化特性。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梅尔维尔·赫斯科维奇说,文化相对主义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赞成文化相对主义的这些看法。但若把文化的相对性推到绝对,只承认文化的相对性,不承认这种相对性之中有着绝对性的东西,即稳定的可以超越特定主体、特定时空和在不同的文化主体之间传播、交流、转换、共享的东西,实际上也就是只承认每种文化的独立性、个性或特殊性,不承认不同文化之间的相关性、共性、普遍性,那也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
既然成为文化,就会有某种程度的绝对性,但又不可以被完全绝对化,即变成脱离了任何相对性的纯粹绝对性的东西。具体的文化总是相对的,但这种相对本身也不是绝对的,在相对性的文化中有某种绝对,即超出特定主体、超越特定时空的东西。文化作为人类的创造,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式,就是这样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具体的文化总是具有与特定历史主体相连的相对性,因而具有某种程度的相对主义,但这是具有相对意义的相对主义。如果把这种文化相对主义推向极端,成为一种绝对相对主义的文化观,则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文化的存在及其传播、延续、发展的历史,肯定了相对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否定了绝对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在文化问题的理解上,缺乏历史辩证法与缺乏历史唯物论一样,都不能对文化的性质做出全面的结论。文化如果是绝对相对主义的,就会成为不可言说的、难以理喻的东西。借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句式,我们可以说“人不能两次进入同一个文化”,这意味着对文化的相对性的承认。这就是可以接受的文化相对主义,即具有相对意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或如有的学者所说的弱文化相对主义。但如果像赫拉克利特的学生克拉底鲁那样,认为“人连一次进入同一个文化也不可能”,那就是绝对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对于这种绝对相对主义,有的学者称之为极端文化相对主义或强文化相对主义。如果以文化绝对相对主义、极端文化相对主义或强文化相对主义为基点,那么关于文化的任何讨论都会是多余的,因为我们没有任何最起码的“共同语言”,对于讨论的对象和讨论的方式根本无从把握。
文化的交流、传播、接受和创新中的主体性是一种能动的力量,总是在不同程度地改变着文化并改变着对文化的理解和运用,因而使现实的活的文化成为相对性的文化。然而在这种变化着的相对的存在之中,总有某种“文化”,即某种人为的程序和为人的取向贯穿其中,在不断地发生、发展、演变。这就是文化的相对性之中的绝对性。因之,我们可以理解,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赞成或承认文化相对主义,但这是具有相对意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或弱文化相对主义,而不会赞成或导致绝对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或极端文化相对主义。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们这种态度有些折中主义的味道,不够彻底。既然不赞成极端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何不反对任何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但这样一来,我们自己也会走向某种极端或简单化的观点和态度。相对主义是对于绝对主义的一种解毒剂。没有一定的(相对的)文化相对主义,会导致文化问题上的绝对主义、文化一元论,在实践中就是文化专制主义、文化霸权主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对于这种危险是不能不警惕和防范的。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