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风】人权、民主与生态文明
对现代性毫无批判性反省的学者们会认为,本文标题是个可笑的标题,人权、民主与生态文明有什么关系?谈人权、民主就行了,何必谈什么生态文明?善做分析细活的哲学家也会鄙夷地说:关于生态文明的议论都是不着边际的“宏大叙事”,关于生态文明的问题是“伪问题”,因为你就生态文明无法像他们那样讲出条理清楚、合乎逻辑的“技术性行话”。本文试图谈谈人权、民主与生态文明的具体关系,也力图谈得条理清楚、合乎逻辑。
一
有学者说,人权原则是绝对的原则,或说是绝对不可违背的原则。其实,用了“绝对的”或“绝对不可违背的”这样的修饰语,丝毫无助于表明人权原则是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的不可违背的规则,而只表达了他对人权原则的可贵热情,或表达了他捍卫人权原则的可贵决心[1]。因为,人权原则不是像“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的不证自明的规则,而只是西方启蒙以来才逐渐深入人心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
我们今天讲的人权包括每个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人权清单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在一切前现代文明中,连这项人权也得不到制度的保障。在原始文明中,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不同部落之间若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大多杀俘虏,甚至吃俘虏。自由主义者会简单地把这种行为斥之为野蛮,但当时的人们大约会认为他们的行为很自然。有些原始部落的人甚至杀死本部落的老弱病残。在今人看来,这是违背人权原则的,但那时也是出于无奈,因为一个部落养不活那么多的人。爱斯基摩人常常杀死完全正常的婴儿,特别是女婴。这并不因为爱斯基摩人不想养育孩子,却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养育每一个出生了的孩子[2]。
古希腊文明是古代文明的伟大典范。但那时的贵族把自己家的奴隶只看作自己的财产。“当神一样的奥德赛在特洛伊战争结束后重返家园时,他以一条绳索吊死了家里的一打女奴,因为他怀疑在他离家时,她们有逾矩的行为。” [3]奥德赛的做法在当时受到了称赞,但在今人看来,这无疑是骇人听闻的罪行,因为他违背了人权原则。古罗马贵族让十分健壮的俘虏(角斗士)和猛兽决斗,或让他们彼此决斗,角斗场面惨烈无比,贵族们以此取乐。毫无疑问,这也是残忍的,违背人权原则的。
西方中世纪人也没有遵循人权原则,宗教裁判所曾迫害过很多今天看来是无辜的人,如布鲁诺。
总之,前现代社会没有把人权原则当作什么绝对原则。拥抱现代性的学者们当然知道这些历史事实。他们会以或强或弱的进步主义为理据,说前现代文明不奉行人权原则,恰恰因为前现代人没有发现人权原则的真理性(或正当性),恰恰表明前现代文明是野蛮的,现代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现代人发现了人权原则,才像发现了真理的火炬一样,照亮了人类的光明前程,认清了前现代文明的黑暗。其实,进步主义像真理统一论一样,不是绝对真理,而是现代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对进步主义的系统反驳,可参见莱维·斯特劳斯著的《种族与历史》(清河译,附于清河著《破解进步论》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8-138页)。
当代的进步主义也就是欧洲中心主义,进步主义的历史观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的历史观。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在反省欧洲中心主义时说:“…我们把自己的社会看作比所有的社会都优越。由于继承了早期社会的优点,我们这个社会不仅相对地更加高级,而且在绝对的意义上也更加高级,因为,作为这种科学或历史的客观终极性的理论持有者,我们的社会是在普遍性中反观自己的,把自己看作是终点,也就回溯式地把自己看作是早期社会的解释原则。” [4]鲍德里亚等当代著名思想家已开始反省、批判欧洲中心主义,但由于欧洲中心主义是现代性的部分观念,故拥抱现代性的中国学者们必然仍拥抱欧洲中心主义。
拥抱现代性的学者们大多对生态学嗤之以鼻。其实,从生态学的视角看,我们对现代人权原则和民主会有另一种理解。
民主政治的基本思想无疑是反生态学的,人权原则无疑是直接反生态学的。这是现代文明的深刻“悖论”!大自然不保障每个物种之个体的生存权,只保存尽可能多物种的适当种群,即维护生物多样性。例如,一对青蛙在繁殖季节会繁殖许多幼体(蝌蚪),但能成活的只是少数。但民主政治力图保障每个个人的基本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生命权。今天西方许多人反对堕胎,认为胎儿也有生命权。现代地球人口的迅速增长与民主、人权理念的影响显然有关。而人口的迅速增长正是人类文明对地球造成巨大生态压力的直接原因之一[5]。
所有的非人生物都本能地遵循自然规律,它们中没有任何一个物种可以保存其每一个个体,人类为什么有保存其每个个体的特权?与现代文明对比,原始人杀婴、杀俘虏,甚至杀本部落的老弱病残者,这是限制人口以维持部落生存的必要战略。可今天,谁敢说人类该采用那样的战略以限制人口的增长?人权观念是现代文明的观念,不是自然法则[6]。现代民主社会之所以能推崇人权观念,就因为它大量动用了矿物资源,因为市场经济极大提高了物质生产力,简言之,它能养得活越来越多的人,能养得活每一个出生了的人。今天的美国当然养得活每一个美国人,美国人均占有、消费那么多资源!今天许多非洲国家的人们仍没有人权观念,这与他们的信仰、风俗有关,与他们的贫穷也有关。
那么,说“人权原则是绝对的原则”有什么意思呢?显然没有人能赋予人权原则以自然规律那样的客观性。谁要不相信万有引力定律的有效性,偏要从摩天大楼顶上跳下来,那就一定会摔得粉身碎骨。但违背人权原则不会这样受到自然的惩罚。古希腊的奥德赛不但未受指责,反而受到称颂。直至今日,违背了人权原则仍可能免受惩罚,例如,一个狡猾的谋财害命者只要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就可以逍遥法外。2009年苏丹总统被国际法庭判了罪,但至今无法对他进行惩罚。可见,人权原则没有自然规律那样的客观性。人权原则的有效性依赖于民主政治制度,依赖于人权观念深入人心的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依赖于社会多数成员对人权原则的忠诚。违背人权原则只会受到另一些人(忠诚于人权原则的人)的惩罚,而不会受到自然的惩罚。你可以用“人权原则是绝对的原则”这样的表达法强调人权原则的约束力,但这种说法的效力不依赖于你用了“绝对的”这样的形容词,而依赖于有多少人能自觉地尊重他人的权利。
二
人权原则是反生态学的,物质主义的经济主义原则更是反生态学的。迄今为止的现代工业文明恰是在这两种反生态学原则的指导下追求“发展”和“进步”的,于是导致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
很容易理解物质主义和经济主义的反生态学特征。所有的前现代社会都拒斥物质主义和经济主义,唯独现代社会把物质主义的经济主义当作最符合人性的真理[7]。在物质主义的经济主义被当作最符合人性的真理的社会,贪欲不但不被视为破坏社会的洪水猛兽,而且被视为发展的动力和创造的源泉。试看今日世界,知足的人常受挤压,贪婪追求财富的人们被当作做人的榜样。人们大多仅以占有“难得之货”为荣。谁的房子越大、车子越贵就越骄傲!永不知足地追求财富的人们(资本持有者)是现代社会的中坚。以这样的人们为中坚的社会,势必是个“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人权原则要求保障每个人的消费权利。于是,现代文明必然大量挤占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破坏生态健康。拿今日迅猛“发展”的中国来看,如果保障每个3口之家拥有一辆汽车的权利[8],那么到家家都有汽车时,将会把大部分耕地都变成公路,更不用提要挤占多少荒野。结果将是生态崩溃!
种种事实都表明现代工业文明是不可持续的,为能持续生存在地球上,必须改变文明发展的方向。用现代性的标准看,一切前现代文明都是野蛮的、黑暗的文明。从生态学的视角看,现代文明固然有种种优点,但它有个致命的弱点——不可持续;前现代文明固然有种种不足,但都比现代文明可持续。
三
一味嘲笑“宏大叙事”的哲学专家们创造了很多“技术性行话”,凭这些“技术性行话”的“发明”他们能获得各种学术荣誉,但这些“成果”通常只能在一个狭小的专家圈子内交流。这样的专家圈子通常不过几千人,甚至只有几百人,几十人,几个人。当然,厌恶“宏大叙事”的哲学专家们,以只有极少数人才读得懂他们的著作为荣。哲学是极少数精英的雅事,人人都懂的东西还能叫哲学吗?这样的专家厌恶“生态文明”的提法,认为“生态文明”是说不清楚的。其实“生态文明”是个说得清楚的概念,关于生态文明的理论比那些哲学专家们创造的“技术性行话”重要得多!
接受“生态文明”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对现代工业文明之不可持续性的认识。拥抱现代性的学者们恰恰不承认现代工业文明是不可持续的。我们正处于文明的转折点上。现代性话语仍然处于强势地位,但批判现代性的各种论证已不断涌现,表明现代文明不可持续的各种事实也每天都在展现,如物种灭绝、全球升温、臭氧层漏洞、水体污染等等。处于强势地位的拥抱现代性的学者们对生态学一类的新科学不屑一顾,对种种表明现代文明不可持续的事实也便视而不见。拥抱现代性者与批判现代性者是历史转折点上的两派。双方谁也别指望对方会出于对己方论证的折服而改变自己的立场。我们所能做的是,尽可能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心平气和地交流对话,以便就许多具体论题达成某些共识。在根本立场上谁对谁错,只能留待实践和历史去判断。
正因为已有大量文献(科学的、历史的、人类学的、哲学的)表明现代文明是不可持续的,故本文不再重复这样的论证。笔者深信,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必由之路,但笔者对生态文明的理解与官方意识形态有所不同。官方意识形态的经济主义倾向十分明显(拥抱现代性者在这方面正好与之合拍)。“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其中的“发展”蕴涵经济增长,且迄今为止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物质财富的增长,如汽车的迅速增长和房地产的快速扩张。官方意识形态把生态文明界定为整个文明的一个维度,整个文明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等构成,生态文明指协调人与自然环境的那个文明维度。笔者则把生态文明界定为将超越、取代现代工业文明的未来的崭新的文明形态。有人说,我们一向把历史上的文明分为狩猎、采摘文明、农牧文明、工业文明,这是按生产方式划分的,相应的是原始文明、封建文明和现代文明的划分。你现在让生态文明接续现代工业文明,是按什么标准命名的呢?显然不是按生产方式命名的。其实,现代工业文明最严重的缺陷或危机是其不可持续性,摆在人类文明面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如何由不可持续的文明转向可持续的文明。而能否按生态学规律谋求文明的发展就是文明可持续的关键,所以,可以用生态文明命名超越现代工业文明的崭新的文明。我们也可以把生态化生产看作超越工业化生产的一种生产方式,可见“生态”二字也标志着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
专做分析细活的哲学专家常指责“文明”是个定义不清的概念,这与他们追求定义的绝对清晰有关。其实,定义的清晰性只是相对的,没有什么绝对清晰的概念。语言表达的清晰不清晰只能以听者能否听得懂为准,没有绝对的语义学标准。我们日常语言中也有许多有歧义的语词,没有谁的文章所用的语词全没有歧义。这么说不意味着言说、著文者可以不顾表达的清晰性和逻辑性。把本来很简单明白的道理说得玄而又玄是另一类学者的毛病。
“文明”是个可以大致清楚界定的概念,是个历史学概念,也是个考古学、人类学概念,即是个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人类学家们常用的概念。“旧石器文明”、“新石器文明”、“古希腊文明”、“古埃及文明”、“中华文明”等都是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人类学家常用的概念。文明就指人之超越其他动物的生活方式。
文明大致包括器物、制度和观念三个方面(当然可以分得更细)。人所用的器物是被人加工了的物质,而不是自然界中的天然事物。人们通常认为,器物之技术含量越高,文明的水平越高。制度是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如现代保障人权的民主制度和私人产权制度,它约束、禁止人们的某些行为,激励人们的另一些行为。观念则是人们的思想、信念,人们的观念与他们支持的制度密切相关,与他们看重的器物也密切相关。制度是在一定观念指导下建构的,器物也是在一定观念指导之下被制造的。当然,制度和器物也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在文明的历史演变中,器物、制度和观念始终处于复杂的互动之中。
说现代工业文明是不可持续的,不仅因为物质主义、经济主义和人权原则是反生态学的,而且因为整个文明都是破坏地球生态健康的。本文第一、第二部分分析了经济主义、物质主义和人权原则的反生态学特征。经济主义、物质主义和人权原则(人道主义)就是现代文明观念一部分。现代文明的制度就是在这些观念的指导下逐渐建构的。日趋完备的私人产权制度和日趋复杂的金融制度也就是在这些观念的指导下逐渐建构的。这种制度激励人们绞尽脑汁地赚钱,合乎时尚地花钱,简言之,激励人们永不知足地追求物质财富。现代观念还包括科学主义。科学主义认为,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知识将日益逼近自然的全部奥秘,随着技术的进步,人类将越来越能随心所欲地控制环境。在科学主义的支持和鼓励之下,现代人认为人类征服自然的自由是无极限的。今天,拥抱现代性的人们之所以对生态破坏的事实视而不见,对无止境地追求经济增长的政策毫无反省,就因为他们深信,科技进步能解决一切难题。如哈丁(Garrett Hardin)所说的,“…科学本身已经成为千百万人的某种宗教。技术的奇迹已经使许多人对一尊被称为‘进步’的神不加批判地顶礼膜拜,而这位‘神’有时又被等同于永不停息的增长。” [9]在现代科技的武装之下,现代人大量动用了矿物资源,制造了越来越多的生态系统无法降解的物质(如塑料),排放了越来越多的废气、废水、废渣,严重影响了地球气候的稳定,严重污染了环境。一句话,现代文明的器物完全不同于前现代文明的器物。前现代文明的器物大多是亲生态系统的,但现代文明的大量器物是破坏生态系统的,例如前现代人用的物品主要是农牧产品,大多可以无害地返回生物圈,而现代人用的大多是工业品,包括大量的化工产品,大多都对生物圈有毒害作用。
四
文明就是人的超越自然的生活方式,所以,文明从产生的时刻起,便包含了反生态的倾向。从生态学角度看,没有人类文明的特定地质年代的地球是最好的。人类严格生物学意义上的进化角色是不用火或其他任何技术的捕猎和采集。可见,人类在使用最原始水平的技术时就已超越了自己的生物学角色。从那时起,人类就只能以损害自然之完美适宜性的方式干预自然[10]。人既然从自然中超拔出来,就不可能重返非人动物的自然生存状态。文明与自然之间注定存在着张力。就此而言,不能说越自然的文明越好,文明既须是可持续的,又须是发达的。发达的文明是既有高智慧又有好道德的文明。越自然诚然越可持续,但越自然就越原始,从而就越不发达。
从原始文明到前现代农业文明都是散居地球各地的相对隔离的文明(不排斥少量的贸易和交流)。“…直到19世纪,大多数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生存更主要地还是建立在当地和自给自足的经济之上,人与环境平衡的最稳定的因素也正在于此。” [11]在从原始文明到现代文明的漫长演变过程中,各地方的文明都在缓慢的生态破坏中不断开拓可利用的资源和土地。“在整个历史上,人类对土地的开拓产生了这样一种进程:垦殖——破坏——继续前进。” [12]例如,传统中国的可耕地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的,大面积地种植单一农作物也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也就是说,历史上一直存在着人口增长、文明发展与资源、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只是前现代文明没有让人们清晰地看到地球的生态极限,因为每个地方的文明都还有开发荒野的余地。我国20世纪60年代还有一个叫“北大荒”的地方,那儿保有非常好的生物多样性——“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但工业文明在短短的300年里就把人类文明的发展推到了生态极限,继续开发荒野而不导致生态崩溃已经不可能了。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伦敦动物学会(Zo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全球足迹网络(Global Footprint Network)联合发布的《生命行星报告2006》给出的数据表明,“从全球来讲,把饼做大的空间已经不存在了,人类的生态足迹已经超出了地球负荷25%,我们早已不再依靠自然的‘利息’生存,而是在挥霍大自然的‘本金’。即使如美国,地多人少,仍然超载100%以上。照目前这种消耗生态资源的速率走下去,发生生态崩溃的可能性不可避免。” [13]今天,已有越来越多的人们明白:地球是有限的![14]
至此,我们该说,并非仅现代工业文明才是反生态的,各种前现代文明也表现了不同程度的反生态倾向。但有一点很清楚,现代工业文明具有最强的反生态倾向。几乎所有前现代文明的观念都不是反生态学的,即前现代文明没有征服自然的观念,但现代文明有明晰的征服自然的观念。所有的前现代文明都是相对隔离的文明,而现代工业文明则是正在全球扩张的文明。它创造的物质财富是空前巨量的,它所导致的生态破坏也是空前的。正因为现代文明将反生态倾向推向了极端,人类才面临着自诞生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我们能否以文明的方式与地球生态系统和谐共存?换言之,超越了动物生存状态的人类可否不采取像现代文明这样的反自然形态?这是21世纪的人类必须全力探究的问题。
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同意: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张力必须保持在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限度之内。人不能不从事物质生产,适度的物质丰富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人不能不改造环境,谁也不愿回到穴居的原始状态。但人类的物质生产必须遵循生态规律,人类改造环境的活动也必须遵循生态规律。遵循生态规律进行物质经济活动的文明就是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超越现代工业文明的文明,它可以继承现代工业文明的一切积极成果。观念的超越就是对现代文明观念既有所继承,又有所批判。
在观念上,生态文明必须抛弃物质主义和经济主义。很容易证明,物质主义和经济主义作为价值观是粗俗的,为能生活得幸福,人们只需要适量的物质财富,不需要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作为社会发展战略思想的物质主义和经济主义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让物质主义和经济主义指导制度建设和改变,必然激励、胁迫大多数人永无休止地追求物质财富,其后果必定是全球的生态崩溃[15]。现代经济学和经济主义把永无休止地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看作人性的必然,其实不是!现代人正没完没了地追求物质财富,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与其说这种事实源自人性之必然,不如说源自现代经济学的建构。
人权原则和民主制度是可以为生态文明所继承的。从生态学的视角看,人权原则是反生态的,但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崇尚人权原则的民主制度确实是最不坏的政治制度。说人权原则是反生态的,主要指它导致了人口的急剧增长。然而,为限制人口增长,人所能做的是改变生活观、价值观、生育观[16],使人们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
约纳塔·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792年曾写下一个解决伦敦的贫困和人口过多问题的 “简短的建议”,“即把穷人的婴儿放到富人的餐桌上作为食物。” [17]说民主是最不坏的政治制度,就因为这种制度决不容许任何人提这样的骇人听闻的建议。
有人认为,印度严格的等级制度是“由下而上的资源保护”的样板,它“通过每一等级占有特定的小生境阻止了对资源的竞争性的剥削和过度消耗。” [18]然而,即使印度的种姓制度实际上有维护生态健康的作用,生态文明也不能沿用。因为在种姓制度中,总有一些人完全没有尊严。我们相信,人人享有基本权利之平等的社会比极权主义的社会好,奉行人权原则的民主社会比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好,也比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好。舍民主政治而保生态健康的生态独裁是多数人不能接受的[19]。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能继承人权原则,但必须放弃物质主义的经济主义。原因是遵循生态规律的生态经济可能养得活几十亿在物质追求方面知足的人,但它断然养不活几十亿在物质追求方面不知足的人。仅有反生态学的人权原则或许还不至于导致全球性的生态破坏。反生态学的人权原则加反生态学的经济主义,不仅使地球有了几十亿人,而且有了几十亿贪婪的人,几十亿贪婪的人势必会严重破坏地球的生态健康。
放弃了经济主义不仅可以大大缓解人类对地球生态系统的巨大压力,还可以大大改善民主政治。
现代民主是有局限的,它标榜的人权原则始终只是个理想目标。我们只能说现代西方社会较好地维护了人权原则,不能说人权原则时时处处都被严格遵守着。且不提2003年美英等北约国家推翻伊拉克政权算不算违背人权原则,西方各国内部也并非完全没有违背人权原则的事例。经济主义其实与人权原则之间有一定的张力。美国是典型地奉行经济主义政策的国家,它极为重视发展经济的效率,尽力把GDP总量这一“蛋糕”做大。经济学家尽力“推销”这一政策的理由是,“蛋糕”越做越大,终能惠及人人,直至最贫穷的阶层也能过大致体面的生活。为保障效率就决不能减小“第一次分配”份额,必须奉行谁能干谁多得的原则,于是美国企业高管才有那么高的年薪。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无论经济学,还是政治学、法学,都设定人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这样的社会,律师只是一种职业,他们差不多仅以可打赢多少场官司为其业绩,而不让自己的职业为良知所左右。这便使人权原则大打折扣。富人犯罪可请最“好”的律师,从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而开脱自己的罪责。美国“辛普森案件”是这方面的典型。可见,穷人和富人不仅有经济待遇方面的巨大差异,还有人权保障方面的差异。
现代文明把资本持有者凸显为社会中坚,于是“资本逻辑”是制度建设的基本逻辑(人权原则与“资本逻辑”也处于张力之中)。在“资本逻辑”强有力的规制下,现代制度仅具有较好的相对于不同宗教的中立性,而没有相对于经济利益集团的中立性。例如,今天的金融制度和政策总是有利于金融家、资本家和其他资本持有者,而不利于专心于自己的追求(包括专业追求)的从不涉足股市的人们。因为在今天的金融制度下,你不理财就意味着你手中货币的贬值。
生态文明必须弱化“资本逻辑”的规制作用,其制度除了继续保持其对不同宗教的中立以外,更应谋求对不同利益集团的中立(这当然是非常难以实现的理想)。如果我们能认识到经济主义不是什么最符合人性的科学真理,而是为资本持有者利益辩护的意识形态;无休止的经济增长并不是人人必需的公共利益,而是资本持有者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生态学才是客观的科学,生态健康才是人人需要的公共利益,我们就能以生态学代替“资本逻辑”。生态学是比现代经济学更客观的科学,由生态学指导建立的制度才是更公平的制度。在那样的制度中,人权可望得到更好的维护。
在生态文明中,维护生态健康、谋求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是比谋求经济增长更高的目标。健康而可持续的文明当然也只是个理想。生态文明不可能排除所有的反生态因素,文明不仅始终与自然处于张力之中,而且始终处于风险之中。如果继承人权原则的生态文明仍因人口问题而面临毁灭,那就只能被视为人类的命运。
(原载《中国应用伦理学》。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