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祖社】走出现行哲学分类之“藩篱”
自有哲学至今,哲学的分类问题,就向来被认为是一个思索得较多因而其答案一致性较少的基本的“元哲学问题”①。哲学思想自我构建和思辨魅力自我展现的过程,始终伴随着哲学分类视界的不断变移。自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等开始,中世纪的神学哲学家阿奎那、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笛卡儿以及启蒙学者霍布斯,还有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等,都对哲学分类提出过许多富有原创性、启发性的真知灼见。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现代哲学的学科分类根源于哲学自身演进逻辑所导致的合理分化。哲学的分化过程,也是哲学不断地重新定位的坐标寻索与反思过程。这是一个需要从历史性视野着眼、辩证地对待的现象。
当代德国著名哲学家施太格缪勒以清晰的逻辑,辩证地梳理了哲学分化的两个形式方面的过程和特征。施太格缪勒认定:“第一个形式方面的特征,可以称作是哲学职能上的分化过程。”他进而区分了与这种分化相联系的5种情况:“最初的哲学是把极其不同的各种任务结合于一身的”;“第二,是包含有关通晓人生的指教的哲学”;“第三,存在着这样的哲学,它谋求得到一种理论认识,而且它独立于各门科学的知识或者甚至超越于各门科学知识之外;“第四,我们遇到这样一些哲学体系,它们虽然同样也只是追求理论知识,但是却把任何离开专门科学研究成果的哲学研究作为非批判的研究加以抛弃”;“还有第五种哲学思潮,……在这个哲学思潮里,不仅抛弃了有关实在的先验知识的想法,而且也放弃了对专门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哲学解释的任何努力。按照这种看法,哲学的任务不是总结和概括科学研究成果,而是研究专门科学的基础。哲学变成了对基础的研究。”施太格缪勒接着指出:“与这种分化过程相并行,作为第二个特征,还发生着不同流派的哲学家之间相互疏远和越来越失去思想联系的过程。……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况是绝对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况所表明的不外就是‘哲学’这个词变成了一个多义的用语。”②
施太格缪勒的思想资源和分析视角甚或其基本的学术姿态,无一例外都是西方的。即使如此,他所做的上述精到的理论分梳和中肯论析,仍不失为我们理解、评判现行哲学分类问题的一个比较科学、可资借鉴的理论参照。施氏所做的细致、缜密的工作表明,在哲学史上,通过两种形式的分化,现代哲学的学科分类格局基本上得以形成和确立。通过施太格缪勒的分析,我们看到了世界观的哲学、人生哲学、神学哲学和伦理哲学、存在论哲学和文化哲学以及分析哲学、逻辑哲学等。应该说,这种分化所产生的影响极其深远。
这里的问题在于,我们究竟如何看待由西方哲学分化而带来的哲学学科的分类现象:是视其为具有普适性的现象,自觉遵照其范例展开哲学实践,还是仅仅将其当作一种特殊性的专属西方的学术个案,对其做一种必要的审视和辩证扬弃?一方面,哲学的分化过程是思想史演进的必然逻辑,形成了哲学问题研究的专门化,是人类“哲学精神”总体性、自觉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表现。就此可以说,如果没有分化,哲学不可能与科学真正地分离,哲学就没法真正形成自己的自性和相对独立的个性品质。另一方面,引起这种分化以及分类的原因,并非仅仅在于哲学内部,而主要是哲学与社会历史、科学、道德、宗教、艺术等诸种社会意识形式辩证观照、相互为用的过程。就此可以说,哲学的分化,在根本的意义上,发源于因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人类学意义上的“社会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生存与生活现实③。
我们关注和论述的主要是当代中国的哲学分类问题。坦率地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学者对此的明确自觉和共同反思,只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情。一个为学者们所共同认可的说法是:80年代重思想,90年代以后重学术。这种由“思想”而“学术”的转变,既反映出了中国当代学术史的基本走向,同时也对哲学提出新的要求,促使人们反思哲学的功能、哲学工作者的当下以至未来使命问题。
应该说,对现行哲学的分类问题的关注,提供了一个论说上述主题的恰当的角度和必要的应对平台。因为,单纯地从主观目的论出发追问哲学为何要分类、如何对哲学进行分类以及如何改变哲学的现行分类现状等无疑是必要的,但似乎没有切近问题的主旨。如果借用康德关于人类理智的批判性发问,理由似乎更充分一些。因为,我们关于哲学分类的思考是与对哲学本身存在理由的正当性思考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实际上是要进一步从规范理性的意义上明了:哲学要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哲学可以期望什么?一句话:哲学是什么?
当今中国,就哲学学科而言,为学界所公认的有8个二级学科,它们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中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美学、逻辑学、宗教学。造成这样一种学科分类现实,是有多方面原因的。学术圈内人大多还是能够理解这样的分法,但“理解”不意味着掩盖这种分类的明显的“硬伤”和问题。通常情况下,对同一对象的划分,其标准应该同一,否则就会导致划分不清。在上述哲学学科的划分中,至少采用了3种标准:首先是地域标准,这里有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确切地说,这样的划分已经可以涵盖整个哲学学科,因为不管是哪种哲学,总会落在中国或者某个外国的某段历史中。其次是学派或以某些哲学家为标准,主要表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历史的角度看,我们承认它有更深刻的内涵,但仅就划分的角度看,它只是某个学派。还有一种标准是具体的学科内容,这里有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美学、逻辑学、宗教学。看来我们对于哲学二级学科的划分是很成问题,根本经不起推敲的。
一是哲学“整体性思维”态的消解。这种建制性的、部门化了的哲学学科体制,通常伴有单一的学科训练模式。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势必强化并造就每一哲学从业者的身份认同意识。于是人们习惯说,某某属于这个学科,某某又属于那个专业,某某代表这个专业而某某又代表那个专业等等。这种人为划定的学科领地,往往与一些狭隘的确定的似乎专属于本学科、专业的特殊问题相适应,因此,你一旦进入此种学科,选定某种专业,终其一生就不应该越雷池半步,专事一己一域的探究。否则,就会要么被人怀疑所谓“学术资格”,要么干脆被讥讽为不务正业,云云,哲学学科内的不对话反而成了常态。
二是“准体系化弊端”严重遮蔽了哲学的自性,淡化、减弱了哲学的批判性功能,尤其是阻止了对哲学自身应有的哲学反思意识。上述哲学的8个学科,其中的每一门学科,经过该门学科内所有从业者长期的苦心经营,都可以说已经具有相当的自足性和自主性,并相继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话语方式。这是哲学向“科学”的一种屈服和倒退。对此,当代西方思想界泰斗于尔根·哈贝马斯做出了严重的警告:一旦哲学退回到科学体系中,把自己确立为众多学院科目之一,哲学就必须放弃其掌握真理和理论的神圣意义的特权。“今天,我们说哲学是少数人的事情,是就其作为专家特有的知识而言的。不过,和其他科学不同的是,哲学仍然和前理论知识以及生活世界非对象化的整体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联系。正因如此,哲学思想才能够回过头来把自己应用于整个科学体系,并进行一种超越方法论和科学理论界限的科学的自我反思……它揭示出了科学理论结构的前科学实践中的意义基础。”④
那么,哲学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可分类的?在什么意义上是不可分类的?深言之,有分类的哲学和无分类的哲学究竟有何不同?现行哲学分类方式之所以成了一个问题,引起知识界普遍的质疑,理由就在于,学者们最不满意的,恰恰是由这种分类而来的哲学对现实的理解、阐释方式。
从纯逻辑的角度来看,既有的哲学分类仍带有某种程度的“理论公设”的意味。为了明晰在哲学分类前提性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态度,我们接着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在公认的理想的哲学学科分类理念模型并没有产生和出场的情况下,我们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为着何种目的而讨论现行哲学分类问题的?我们在哲学分类问题上的困惑,其真实原因如果再深究一步在于,迄今为止,我们对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哲学问题和哲学本有的致思方式,尚未理出一个清楚的头绪来。
不论我们承认与否,21世纪都可以被视为一个“知识统合”的世纪。当代美国著名学者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如果这个世界真是以有助于知识契合的途径运行的,那么我相信文化事业最终将变成科学,我指的是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创造性的艺术。在21世纪,这些领域将变成两大知识分支。到时候科学仍将分化出不同的学科,这一过程已经深入开始,有的部分已经结合、而且继续结合到生物学中,还有一些已经与人文学科融合起来。社会科学的一些学科仍将存在,但是与原先的形式有着根本的不同。在人文科学中,从哲学、历史,到道德依据、比较宗教和对艺术的解释,将会与科学的关系更近,而且会和科学部分地融合起来。”⑤威尔逊此处所谓“科学”目标一说,只能是一种带有“不确定性”内涵的指称,只是作者基于“个人化知识”对于哲学发展方向的一种未必正确的预见。理智地讲,威尔逊未必不清楚,力图将哲学变成科学的观点,思想史上早已有之,但因困难重重而屡遭挫折,同样是历来有争议的。
当代中国哲学界之所以将现行哲学分类作为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来思考,其实是有一个更为直接、更为深层的动机:以文化事业的名义,在坚守学术规范的同时,更加凸显哲学的民族风格和气魄,做一种整体性意义上的超越既有学科界限的大胆尝试,为新的理想类型的哲学分类的诞生和出场,尽一些本己性努力。
当代中国的哲学工作者愈来愈清楚地意识到,当今时代的哲学研究需要一种深刻的文化-价值情怀。正如施太格缪勒所说:“……哲学现在不仅是和专门科学问题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且还被卷进我们的文化危机的漩涡之中。一方面,每一种文化危机基本上是迄今所承认和相信的价值危机,另一方面,哲学问题大部分始终是在于寻求最后的绝对价值,或者是完全怀疑这种价值,因此,除了要求建立专门科学的哲学基础之外,也要求为其他文化领域,如宗教、道德、艺术、社会等建立哲学基础。”⑥
当一种哲学把文化-价值情怀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来担承的时候,现行的哲学分类所导致的学科的自我封闭,就成了一个需要破除和勇于超越的“藩篱”。有效的路径可能有很多,但笔者认为,从哲学思想进步的意义上讲,为着真正自由的哲学创造着想,根本的路径有两条:
一是通过哲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形成一种超越旧有学科体制限制的“大哲学观念”。如果我们不是由于学科所限,自我抽象地认同一种学科身份,而是从哲学的使命和“真精神”出发,那么,我们就首先需要开放并不断拓宽哲学的边界,不断淡化学科的边界观念。我们显然不愿、也不满足于使哲学仅仅成为一个如当代英国哲学家彼得·温奇所指称的“小工”’的角色。按照这种说法,哲学自身无法对理解世界提供任何肯定性的知识,它仅仅起到了在发展道路上清除障碍的否定性的作用。“那种前进动力必须在与哲学中所发现的任何东西完全不同的方法中去寻找;这也就是说,它必定是在科学中被发现的。按照这种观点,哲学是寄生在其他学科之中的。”⑦
二是在认定既有各学科“公共性主题”的基础上,呼唤全体哲学工作者实质性“介入”行为的驱动。超越学科限制的哲学的“公共性主题”,是在哲学面向并回归“生活世界”的路途中生成和确立的。哈贝马斯于此有着深刻洞见:“我们生活历史的视野及我们先天就置身其中的生活方式,构成了一种我们所熟悉的透明整体;……无论从哪个角度,生活世界的这种整体性都既不言而喻又有待确证……因此,生活世界是对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整个世界的基础加以追问的自然源头。因此哲学基本问题才和整体发生了关系,并获得了整合和终极的特征。”⑧哲学的发展,是围绕特定历史时代的主题性观念,以“理想类型”牵引的结果。实际上,古今中西,都不乏这样的发现、创制型思想大家和哲学家群体。遗憾的是在学科被分割以后,为一时、一域、一己的研究旨趣所限隔,我们以近乎简单、粗暴的方式将其归类为某一学科、某一专业,作茧自缚而已。
实事求是地讲,认识到不合理的哲学学科分类,对其进行批判性反思,提出有创见性的改革、调整的要求和建议等,所有这些都不难做到。最重要的、同时也是最难的,是需要众多有识之士有计划、有目的地倡行和身体力行式的引导。
(原载《中山大学学报》2008年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