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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来】中国早期政治哲学的三个主题

政治问题在一切民族和文明中,都是早期哲学的思考对象,但在不同的文明体系中政治哲学的问题意识和讨论方式并不相同。如古希腊以城邦为基础的政治思想突出“正义”的观念,把正义作为追求的目标,从荷马时代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把正义作为政治领域的中心问题和最高美德。在古希腊人看来,正义是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也是一种适当的界限和限度。古希腊也讨论了命运、逻各斯和自然法的思想,而中国的春秋时代,并没有出现以“正义”为中心的讨论,而是提出了一些特有的论述,如天和民、天和礼、天和德的关系等。这些虽然还未形成为政治哲学的体系,但无疑已经是具有政治哲学意义的论述和命题;这些论述和命题构成了儒家古典政治哲学的背景和前提,与古希腊前期政治哲学形成了对照。

首先,天民合一。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尚书》的天命观是古代政治思考的最重要的资源。《尚书》主要记述了周公的思想。作为古代政治文献的典籍,与卜辞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尚书》所记述的商以前的天帝信仰,不是突出其作为自然的主宰,而是突出作为人世历史及命运的主宰。由此,殷商和西周世界观的重要区别,不在乎商人是否以“天”为至上神,因为如果“天”只是有人格的“皇天震怒”的天,那么在信仰实质上,与“帝”的观念并无区别。事实上,在许多文献中两者是等同的,或者是可以互换的,很难明确分别。商周世界观的根本区别,是商人对“帝”或“天”的信仰中并无伦理的内容,总体上还不能达到伦理宗教的水平。而在周人的理解中,“天”与“天命”已经有了确定的道德内涵,这种道德内涵是以“敬德”和“保民”为主要特征的。天的神性的渐趋淡化和“人”与“民”的相对于“神”的地位的上升,是周代思想发展的方向。用宗教学的语言来说,商人的世界观是“自然宗教”的信仰;周代的天命观则已经具有“伦理宗教”的品格,人们开始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自然和神。

对此,《尚书》的《泰誓》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泰誓》中最突出的是“保民”思想,认为除了代表人民以外,天没有别的意志。这种“天民合一”的思想在世界文化史上是十分独特的,我们称之为“民意论”的天命观。传统天命观在西周的这种“民意论”的转向有不容忽视的重大意义与影响。民意论的思想显示,在西周的政治思想中,天意已经被民意化了,天命在信仰形态上仍具有神学特征,但在内容上则出现了政治民本主义,使得西周政治开始远离神权政治。事实上,西周以后,这种民意论确实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传统,并为后来儒家的政治思想所继承。无论是王者的反思还是民众的反抗,也都与这一传统紧密联系。西周宗教观念和伦理观念的演进,主要是通过政治文化和政治思想的方式得以实现的。

其次,天德合一。周公摄政时蔡叔作乱,蔡叔死后,其子蔡仲贤明敬德,成王封蔡仲为蔡国国,《尚书·蔡仲之命》提出的克勤克慎、惟忠惟孝的思想无疑也是儒家思想的源始成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更把周人的新的天命观概括得清楚明白,可以说是西周政治文化向儒家思想衍展的基源性母题。虽然,后来在孔子和孟子的思想中,前者注重敬德,后者注重保民,而与周公突出保民思想为核心的形态有所不同,但是,这是由于周公是一个大政治家,他的思想都是以政治思想的形式提出来的,这也决定了早期中国文化价值理性建立的特殊方式,即价值理性是通过政治思想来建立的。

孔子后来说“为政以德”,把西周以来中国古代政治传统以更为明确的形式表达了出来,道德和德性成为政治的基点,在前孔子的时代,这种把道德置于政治中心的立场是借助“天”的权威加以实现的,而天的权威又是被“德”所规定了的。

最后,天礼合一。如果以古希腊对“正义”的关注为参照,可以说春秋时代的政治思考以突出“礼”为特色,以“礼”和“非礼”作为判断政治的原则,合于礼成了政治追求的目标,知礼是首要的政治美德。这里所说的春秋时代,是指春秋末期孔子思想形成之前。其中记载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春秋时郑国子大叔的“礼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的立论表现为:第一,就统一性而言,“礼”是天、地、人的普遍法则,所谓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这是广义的礼。第二,就分别性而言,“天经”和“地义”代表了宇宙自然的法则,作为“民行”的“礼”则是人世社会仿效自然的法则而建构的社会规范,所谓“天地之经,民实则之”,这是狭义的礼。第三,“礼”的这种“则天因地”的仿效特质表现为,“礼”的诸种规定都是与自然存在的类型和节度相对应的,如天地有六气、五行、五味、五声等,礼便设有种种规则“以奉五味”、“以奉五色”、“以则地义”、“以象天明”。第四,礼的要义是上下之纪、人伦之则,而不是仪节度数。一言以蔽之,礼是法天则地的产物,礼是天经地义的体现,礼是政治和伦理关系的法则。这篇讲话,其实就是一篇出色的政治哲学论文,在哲学史上应当占有特殊的地位。

同时,子大叔礼论中的“天”与《尚书》中具有宗教意义的主宰之“天”不同,是与“地”相对的自然之“天”,这是春秋时代“天”的宗教意义逐渐减弱、人文思想不断兴起的一种表现。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子大叔的这一套礼论,包含了自然法思想的意义,按照这种看法,人世社会的秩序与原则“礼”来自更广大的自然(天地),合乎自然界的本性和秩序,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所制定的“礼”是模仿、依照天地及五行六气的结构属性而形成的。这一事实显然意味着,人世间的政治规范、伦理原则和行为必须与之相一致,符合天之经、地之义。而人世之礼能自觉符合天经地义,人的行为就会对整个天地自然构成一种“协和”的作用。当然,中国古代的这种政治思想,并非基于“法”的观念,后世更多发展为天道、天理的论述,但其中包含了与古希腊自然法类似的思想则不可否认。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天礼合一”的思想,一方面是思想家对于人世之礼的一种诉诸天经地义的论证和支持,就中国古代而言,这种思想的实际效果主要不是把天和人、自然和人为对立起来,以自然批判人为,而是以自然支持人为,故自然和人为之间没有紧张;而在理念上,人为应当符合自然并协和自然,在轴心时代以后成为主导政治思考的哲学基调。

(选自《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