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克俭】“陶伯特说”与“罗扬说”我们该采信哪个
韩立新发表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1期的《〈巴黎手稿〉的文献学研究及其意义》一文,明确否定1982 年出版的MEGA2 /Ⅰ/2的编者陶伯特关于《穆勒摘要》写于《手稿》第三笔记本之后的文献学考证结论(以下简称“陶伯特说”) ,而赞同拉宾( 1968 )、MEGA2 /Ⅳ/2 (1991) 和罗扬( 1993) 关于《穆勒摘要》写于《手稿》第三笔记本之前的考证结论(以下简称“罗扬说”)。我不同意韩立新对“陶伯特说”的否定, 文章发表后我们就“陶伯特说”与“罗扬说”哪个更可信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
陶伯特判定《穆勒摘要》写于《手稿》第二、三笔记本之后,并在MEGA2/Ⅰ/2资料卷关于《手稿》产生与流传情况的说明中有五点论证:
第一,如果说马克思在写第二笔记本以前已经对李嘉图和穆勒的著作做了摘录,但是在保留下来的几页上为何却看不到与这些摘录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第二,马克思在研究和摘录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时对分工和交换所做的论述,是第三个笔记本中开始的探讨的继续。第三,马克思在摘录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时写的关于货币的论述可以看做是在第三个笔记本中中断了的关于这个题目的阐述的继续。第四,只是在写完《神圣家族》之后,马克思才开始摘录李嘉图著作《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和穆勒著作《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五,总之,有李嘉图和穆勒著作摘录的笔记本是《手稿》的补充,同时也是它的进一步的发展。这首先表现在内容分析和运用这些观点的成熟程度上,表现在摘录常常被关于在第一、二、三个笔记本中只是部分地谈到或根本没有谈到的一些问题的相对完整的独立的长篇论述所打断。这个笔记本从明确的态度来看,可能更接近于《手稿》的第三个笔记本。马克思用罗马数字来给它编页码,可算做是证实这种假设的形式上的证据。因此,可以把这个笔记本称做第三个笔记本的研究的直接继续,这种继续由于大力利用李嘉图和穆勒的观点而达到了更高的质。
问题是如何判断马克思的引文是来自被引者的著作本身或是马克思对该著作已做的摘录笔记呢?现在看来,拉宾在这个问题的考证做得并不够细致。比如,拉宾显然是认为马克思在第三笔记本中对穆勒话的引用来自B23(即“第四本札记”),但陶伯特却指出该处引文不是来自《穆勒摘要》。马克思在引用穆勒的话之前,还引了斯密、萨伊、斯卡尔贝克的话。陶伯特指出,对斯密、萨伊、斯卡尔贝克话的引用都可以在相应的摘录笔记(即B20、B19)中找到,但对穆勒话的引用“显然不是来自《穆勒摘要》”,而是直接引自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第7、11-12页。
罗扬提出的证据有以下几点:第一,马克思在《手稿》第三笔记本中8次提到斯密,7次提到李嘉图,6次提到穆勒,6次提到萨伊,还提到其他经济学家一两次,这说明马克思对斯密、李嘉图、穆勒和萨伊的著作已经很了解,因而不可能是从其他作家(如麦克库洛赫、普雷沃)那里获得关于他们的知识,这就是说马克思手边有这四位经济学家的著作。第二,虽然马克思在《手稿》第三笔记本中没有一次对李嘉图逐字的摘引,对穆勒逐字的摘引只有一次,但马克思在《手稿》第三笔记本中多处对穆勒明确或隐含的参照提示,都可以在《穆勒摘要》中找到。罗扬提出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马克思在《手稿》第三笔记本中对李嘉图和穆勒“犬儒主义”的评论,可在《李嘉图摘要》和《穆勒摘要》中找到。第三,马克思在《手稿》第三笔记本中对穆勒唯一一次逐字的摘引尽管是直接摘引自穆勒著作本身,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马克思既曾从对斯密著作的摘录笔记中摘引,也曾直接从斯密著作本身摘引,因此这并不能否定马克思在写《手稿》第三笔记本时手边既有《穆勒摘要》,也有穆勒的著作。
罗扬的考证工作做得非常细,考证水平也非常高。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详细介绍罗扬的考证过程。特别是罗扬以“犬儒主义”为例证明马克思在《手稿》第三笔记本中多处对穆勒明确或隐含的参照提示都可以在《穆勒摘要》中找到,从而《穆勒摘要》写于第三笔记本之前的考证说明,提出了一些陶伯特没有考虑到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出回答。但罗扬的考证主要限于文献学方面,相对于陶伯特结合文献学考证和思想考察所做的论证,说服力还是相对差一些。
既然罗扬协助了MEGA2/Ⅳ/3的编辑工作,那么这就表明,要么罗扬已放弃了自己15年前的观点,要么他服从MEGA2编委会的集体决定。其实,即使罗扬关于马克思在第三笔记本中多处对穆勒明确或隐含的参照提示都可以在《穆勒摘要》中找到的说法能够成立,为什么就不能由此得出《穆勒摘要》写于第三笔记本的相反结论呢?如果《手稿》和《穆勒摘要》都只是马克思为写他在《序言》中所说的《国民经济学批判》,那么在《穆勒摘要》中重现《手稿》第三笔记本中已经表述过的观点,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选自《现代哲学》2008年第3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