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杰】社会科学哲学的论域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语境下的“社会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研究,虽然它的出现直接源于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的出版,改变了科学哲学的研究路向,“把科学信念中历史转换的认识(包括科学观本身的转换),以及社会过程在科学共同体产生这种转换过程中的作用,引入到了争论的核心”,[1] 从而使得科学哲学研究中,诸如历史的、心理的、语言的等相关于社会的因素,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但是社会科学哲学的论域并不限于此,随着它向作为科学知识之分支的社会学、经济学、史学、语言学等的渗透,逐渐的提出了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具有普遍性、根本性的哲学论题,使得社会科学哲学成为了对社会研究实践进行反思的元理论,为具体的社会科学中的实践,提供普遍的方法论原则和理论指导。本文之目的,正是要通过对社会科学哲学研究论域的界定,阐述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观念
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哲学中的问题域的形成及理论上的差异,很大程度上都源自于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是20世纪社会科学哲学思想发展的起点。普遍来讲,这种实证主义哲学“试图把自然科学里的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并且由此预设了科学的统一。在实证主义基础上,更为基本的观念在于,科学所研究的是科学话语之外的客观存在”。[2] 应当说,实证主义的这一思想构成了其对社会科学问题的基本态度,同时,这种极端的社会科学模拟自然科学、从而用物理科学统一所有科学的“统一科学”纲领,受到了后实证主义或后经验主义的普遍反对。
实证主义创建于19世纪的30年代,是以实证科学作为哲学基础的哲学流派,是西方文化的产物。法国哲学家A.孔德(Comte)创造了“实证主义(positivism)”这个术语,试图以经验所获得的确证知识来取代神学和形而上学的知识。这里的“实证”指的就是实在、有用、确定、精确、肯定等意义上的知识形态。实证主义之所以希望将其方法和思想介入到社会科学中,有深刻的西方传统的影响。
首先,西方具有深厚的理性主义传统,这使得实证主义的理想得以在西方典型的文化语境中成长起来。早期认识世界的是本体论的认识论路径,它更多地关注对外在于主体的世界进行客观的界定。柏拉图就按照理想的、普遍的理念原型,来界定现实中具体事物,赋予这些对象以名称和意义。在他看来,日常经验中的世界是变化的和不善的,形成的仅仅是意见和信仰,而永恒的理念则构成了真实知识,保证了获得真理的可能。由此,科学真理体现为了绝对的理性形式。尔后,亚里斯多德则立足于经验,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感觉的归纳,根据事物的性质、形式和过程,就可以理解世界的变化及存在,也就说,可观察性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其结果就是形成了常识性的、客观的和经验的知识。
可以看出,这样一种人类早期认识世界和自然现象的框架,更关注于以界定独立存在的对象和真实世界为取向,关心的是世界的本质、构成和本源等问题,它为客观知识提供了充分的保证,使得在人类早期,就能够比较准确地把科学探索定位于工具性的成功之上。尽管文艺复兴时期,对经验的推崇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理性主义的权威,但是,古希腊形成的这种寻求绝对真理和客观知识的传统仍然得到了延续和发展。
尔后,作为现代哲学之父的笛卡尔从“我思故我在”出发进行推理,把理性主义传统发挥到了极致。我们之所以具有科学的知识,就因为主体本身的认知结构将它们呈现给了我们。由此,探讨外延性的、因果性的和可观察的外部事物,跟非外延的、非因果的和私人的心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成为了主要关注的论题。可以说,整个社会科学的论题和领域,正是奠基在这一具有深厚理性主义色彩的文化传统中形成的。
其次,社会科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兼具有思想启蒙和社会建构的双重功能。近代科学是伴随着以宗教为核心的中世纪信仰体系的覆灭而出现的,社会科学需要为了新制度的建立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启发人们运用智慧去跟自然界、社会旧势力进行斗争。因此,出于转型和变动的时代,特别需要对整个社会现实和社会实践进行全面的反思。于是启蒙思想家们把社会科学当作能够部分完成这一任务的工具,社会科学不仅成为社会重组的重要方法和基础,而且它本身就是重组目标的一部分。这样,从近代开始之初,“社会科学就被分别运于进行两项任务。一是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而起着制度性的作用,另一是作为一种超学科的话语。直到社会科学到19世纪末在大学中获得制度化之前,它都保持着在智力文化批判和专家系统之间的分离。前者主要存在于文学公共领域,而后者则属于国家制度的范围”。[3] 社会科学的这一双重功能使得在其创立之初,就能够像自然科学等知识领域一样,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第三,到19世纪时,自然科学已经拥有了巨大的文化权威,这使得开始进行制度化的社会科学,找到了发展的圭臬。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自然科学的权威性已经使从事它的研究人员,能够在国家战略规划和政府制定政策当中,以及特别是公共辩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并具有不容置疑、不得挑战的地位。而此时,社会科学仍然需要为自己的学科地位奋争。这种状况下,社会科学必须能够使自己的知识具备可信性、客观性、使用性的特征,才能得到资源上的支持和学科上的认同。这就是说,即便是单纯出于生存本身的需要,社会科学也必须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给出可以量化的知识,才能发挥其作为公共角色的作用,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决策当中。
最后,早期的社会科学家,都具有一贯的自然主义传统,这对于塑造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哲学思想起了关键作用。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有两种基本的传统,这就是自然主义和反自然主义。自然主义者认为在基本的学科事务和解释目标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无本质不同,因此,社会科学应当像自然科学探讨自然现象那样,以同样的方法来探讨社会现象,也就是说,社会科学应当把预测和规律的解释作为它们的目标。反自然主义则否认自然主义的断定。反自然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不应当像自然科学研究自然那样,用同样的方法来探讨社会现象,因为这两个学科具有本质的差别。他们主张,社会科学在试图从社会行为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现象中,应当使用“理解”的方法,而不是绝对的关注于因果语境。因此,社会科学中没有规律可言,而且即便有规律,它们也是就我们寻求对社会现象的理解而言,是不切实际的和不恰当的。这样一来,按照反自然主义的观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就不仅是方法论上的差异,而且其研究的术语上也有不能逾越的深渊。[4]
正是在此基础上,实证主义形成了如下一些基本预设:
(1)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的经验观点源于休谟,强调科学的基础在于观察,观察是科学研究的开始点,只有在观察中才能发现客观存在的事物,并通过假设来预测未来的事件。这是一种直接反对形而上学的观点,所有基于经验的知识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现象主义的知识。也就是客观主义的知识,认为在观察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对现象和精神实体的直接体验。这种直接体验建立在主体和知识客体相分离的基础上,观察中立于任何的理论,因此,自然就是外在于科学的客观存在。其二是物理主义的知识。也就是自然主义的知识,强调通过经验证据来检验物理实体和事件。这种实证自然主义的观点认为,任何现象都能够被还原为最小的原子单元,科学所发现的真理跟实际的现实之间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样,经验主义构成了对科学的合理而可接受的解释,经验基础上的科学是最高形式的或唯一真正的知识。
(2)统一科学。实证主义试图把在解释自然科学方面的成功,运用到社会科学当中。因为只有把经验主义的科学方法扩展到人类社会生活领域,才能保证这些关于社会的学科成为真正的科学。既然宇宙本身是具有因果秩序的、同质的和一阶的世界,那么,在普遍的人类经验基础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之间,就没有了本质性的差别,它们共同获得的实在知识,构成了整体的知识系统。这样,就可以把整个人类知识统一起来。在此方面,逻辑实证主义者纽拉特(Otto Neurath)的思想最为典型。他提出了“物理主义”的观点,认为自然语言尽管并不精确,无法承担统一科学的要务,不过,他主张可以通过净化物理语言来达到这一目标。坚持彻底的物理主义,用物理语言取代现象主义语言,用物理语言来描述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表述专门科学的问题,就能达到物理主义的目标。
纽拉特进一步把物理主义思想扩展为“统一科学”的主张。科学统一,就是要把各门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整合为统一的科学,各个具体的知识部门,都是这门统一科学的具体研究领域。这门统一科学所使用的语言,就是物理语言。由于构成科学的那些科学陈述可以进行交叉重叠,而科学本身又是这些陈述的集会,那么,比科学陈述更大的科学部门的集会,也完全可以进行主体部分的整合。纽拉特所倡导的统一科学运动在实证主义者那里得到了强烈反应,成为影响整个20世纪早期科学哲学的重要思想,更导致了极端形式——科学主义的出现。
(3)价值自由。在事实和价值的关系上,实证主义坚持二元论,主张事实和价值、描述陈述和规范陈述之间的逻辑分离。这就是说,科学不应受到诸如私人的、主观的、伦理的、道德的、社会的和价值的影响,而应当以中立的方式来运行,来寻求能够得到检验的科学真理。这也是科学知识区别于其他知识,具有普遍真理性的特征所在。
科学的价值中立,使得科学成为对世界进行操作,而非对它进行理解的工具。科学成为了有用的、可以预测未来事件和现象的工具性知识。由此,就把科学向技术主义的方向发展,用评价技术或方法的手段,而非知识的结果和发展本身,来评价科学的成就。这就把一切都建立在数据化的、制度化的和可操作的层面上来考虑问题,产生了很多的弊端,以至于无法用量化手段进行评价的学科,都不得不采用实证主义的标准。
二后实证主义社会科学哲学的兴起
一般来说,实证主义者大多坚持自然主义的观念,而后实证主义则将反对自然主义作为思想的开始点。应当说,在特定的情景下,比如出于社会科学学科地位巩固的考虑,自然主义传统起了较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关于社会事实的认定上,自然主义者赋予其实在的地位,认为社会事实就像自然事实一样,能够对个体的行为产生影响。这就使得社会科学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进行精确的、客观的研究,改变了人们对社会科学充满了不确定性、随意性和主观性的一贯看法。由此一来,社会科学知识的可信度获得了确立,能够像自然科学知识解决工程技术中的问题一样,社会实践中的各种个体或集体行为的控制和规范,都可以运用社会科学来进行处理。
但是,自80年代之后,随着社会科学自觉意识的增强和工业化社会给来的一系列非科学层面的问题,尤其是实证主义框架下的现代科学,带给人类社会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其极端科学理性的态度已经促使人们开始对科学,包括科学知识和科学观念进行深刻反思。但是,当所有的一切现实问题已经无法在单纯的认知系统中得到解答或解决时,科学实践已经提出了不可回避的命题,要求对制度化的科学进行整体批判。
确实,应当切实反思科学知识在当代社会当中的地位问题,应当澄清科学的社会建制和专家在生产知识中的关系问题,反过来讲,科学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社会的自主性?如何来理解现代社会中,作为认知体系的科学(即知识体系)和作为制度体系的科学之间的关系?[5]使得对科学知识的反思越来越需要得到加强,这样,对社会科学哲学的兴趣又出现了恢复的迹象,不仅认识到了社会科学中诸多方法论的实践问题,以及关于社会研究和哲学之间的密切关联,而且,自然与社会、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也需要进行重新的思考。这些都促成了社会科学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又开始进入到了关注的核心。
当然,这种新的社会科学哲学观念,正是基于对实证主义框架下的社会科学思想的批判形成的,它对于社会科学模拟自然科学的观念、价值中立等,都持批判或否定态度。因此,后实证主义直接以反实证主义为基本立场,目的就是要打破实证主义的科学统一观、科学方法的整体论等观念,推翻自然科学知识具有权威性和普遍有效的解释与预测功能等信仰,事实上,也就是要祛除实证主义的科学神话观,转而将科学的理性和逻辑,看作与科学的社会、历史、文化、制度、组织等外在因素具有同等的地位。这很大程度上源于“科学知识”认识的转变。人们已经认识到,相关于社会系统的一切因素(社会的、经济的、历史的、语言的等等),不仅是影响科学知识形成的重要方面,而且它们本身就是科学知识。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社会科学哲学从作为广义科学哲学的亚领域,逐渐提出了独立学科建制的理论诉求,也就是说,它已经超越了库恩历史主义转向之后,从社会因素来看待科学的基本定位,而开始以成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向具体社会科学学科的渗透,这一发展充分表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正在由作为认知的体系向作为社会的制度迈进。
具体来说,在当代西方哲学语境下,后实证主义社会科学哲学对社会科学和哲学之关系的认识,形成了如下四种看法:[6]
(1)统一社会科学论。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看法,认为社会科学哲学之主要目标在于,或者通过统一纲领,将社会科学的方法关联起来,或者通过构造一个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论,解释各种现象,从而在普遍的视角上把社会科学统一起来。当然,这一观点可能更多是一种期望,是否应当社会科学哲学置于如此之高的位置上,这尚受到人们的怀疑。首先是很难确定哲学家是否有这样的能力,而且在这一方向上,更多是社会科学家而非哲学家在进行;其次,很难判断这样一种统一理论在社会科学实践中的可能性。而且,统一的社会科学解释,还需要跟个别的社会科学解释相一致,这相对来说更为困难。但无论如何,统一理论的主张为社会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思路和选择。
(2)社会科学的哲学方法论。这一观点认为社会科学哲学可以为社会科学的概念和方法提供分析,揭示其中的模糊性和论证缺陷。一般认为,哲学家在逻辑和分析方面具有特殊的训练,因此,完全可以承担这一任务,并且非常有助于社会科学的概念澄清。不过这一观点也受到一定质疑。其一,由于只是跟分析相关,所以哲学家会看不到社会科学的复杂的图景,导致哲学分析成为了目标而非理解和批评性的评价工具。其二,社会科学哲学对社会科学的概念和方法进行的是整体的、先行的分析,但是,这就要求对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无论是实质的还是方法论的,都要充分了解和熟悉,但这往往是不可能的。
(3)批判社会科学论。这一观点认为,哲学家应当充当社会批判家的角色,评估社会科学的社会使用和弊病,通过为社会科学研究提出道德和伦理的指导原则,来阐明社会科学家的社会责任。该观点的有利之处在于,能够引导社会科学恢复其作为现代性批判的古典传统,认识到社会科学知识作为沟通专业知识和公众知识之间的重要责任,引导社会科学朝向社会发展和精神建设方向发展,因此,它对于社会科学知识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当然,这一观点可能会导致哲学家仅仅能从外围上来引导,而不能够真正深入到社会科学内部,会使得哲学丧失其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或综合方法的重要功能。
(4)社会科学增长论。这是跟社会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模式相关的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家应当通过构造社会科学增长的理论,从而来回的社会科学如何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以何种模式来发展之类的问题。这一观点比较新颖,不过有较多困难。因为自然科学的发展和模式问题,具有比较清晰的线索,但对于社会科学,则很难表述。当然,社会科学哲学作为一种普遍的理论,确实应当为社会科学的增长做出比较令人信服的说明。
由此可见,后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哲学,已经不再按照实证主义的要求,围绕从自然科学哲学那里借来的论题来进行组织,而是开创和发展自己的研究范式和理论目标,形成了独特的认识论观念。
三社会科学哲学的论域
一般来说,社会科学哲学所关心的问题是,“通过一系列学科间可以接受的和辨明的方法论步骤,从而获得用来规范关于实在(社会实在)之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亲知的原则”。[7]从这一意义上看,它同样涉及到了普遍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域:
(1)社会科学的本体论。这是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最基本的问题。所有的社会科学学科,都是从各个层面对社会进行研究或者以不同维度的社会现象作为出发点。因此,首先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社会实在”的问题。关于社会实在,不同的社会科学哲学流派有不同的看法。实证主义认为,观察者和社会研究共同体所构造的社会事实是存在的,它们是可感的实体;新实证主义则把这种构造视为仅仅是现象的和精神的实体,只具有思想中的存在;对于解释主义来说,社会实在是处在历史的变动之中的,只有在价值相关的解释中,才可确认它的实在性。不过,关于本体问题上,争论最多的应当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和“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之间在“社会本身是否是一个独立实在”的争论。集体主义把个人理解为历史和社会力量的产物,社会历史力会约束个体的信念和行为,因此,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制度会影响到个体的决断和选择,从而集体为个人之因。个人主义则将个体视为基本的因果力,是个体的努力形成了社会习俗和实践,因此个人的自由意志既是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也决定了个人的选择,进而影响到了人类整体事务。
(2)社会科学的认识论。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指的就是关于社会科学知识的理论,涉及到社会科学知识的可能性、限制、起源、结构和有效性。诸如经验观察和理性思维在形成社会科学的构造和方法中的各自作用问题。这方面,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社会科学规律”的认识。社会科学中是否存在规律,比如因果律?这是社会科学哲学思考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存在规律,那么如何来认识社会规律?它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进行受控的实验或者对研究对象进行直接的观察吗?通过归纳和演绎等获得知识的手段,在社会科学中是否有效?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社会科学哲学对于这些问题,给出了有别于自然科学哲学的回答。因为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认识论是关于社会科学话语中知识的研究。在它的视角中,所有的科学都视为历史的、社会的和自我反思的实践,那么产生了科学实践本身的那些学科,包括自然的和社会的学科,就都把知识的社会参与者(主体)视为理论的出发点,知识成为了日常生活的基础,它是意义的制造者,为社会整合提供了基本的结构。这就使得它更感兴趣的是运行于日常生活中的认知过程和结构,并且普遍认识到,知识是在一种持续的认知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这些认知形式包括了研究纲领、传统和科学共同体,但它们所产生的知识绝少关心去认识实在,而更注重跟世界之间的反思关系。只有通过认知过程、定义、理解、实践、结构和过程,以及构成它的实践的推理,所产生的社会事实才具有意义。
(3)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指导科学探索的理性的和程序性的原则,社会科学也不例外。不过,从社会科学哲学的意义上讲,更多的不是指各个具体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方法,而指的是社会科学认识世界、社会、个体的普遍手段。这其中,围绕“说明和理解”之间的争论,构成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区别的主要方面,也是社会科学哲学在方法论上的主要争议之一。一般来说,自然科学的研究路径是“说明(explanation)”。实证主义的科学观认为科学的基础是观察,通过观察建立理论,而理论应当恩能够预测到将来的事件。要保证这一过程的成功,就需要寻求具有普遍说明能力的法则或规律,只有这些普遍的规律,具有覆盖所有事例的能力,从而对未来的或未知的事件给与适当的说明。而理解(Understanding)则意味着解释,即不是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的描述和预测,也就是说这种理解不是要还原为纯粹的观察。而是因为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观察无法真正洞察到事物之本质,进而就要求对其真实的状况给与重新的表述和拓展,帮助揭示出更深刻的本质。
这种不同的方法论研究路径源于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目标的认识差异,认为自然科学追求的是说明,而社会科学则只适用于理解或解释。正如温奇(P. Winch)所言,“我们理解自然现象是按照因果观念,而我们理解社会现象涉及行为的动机和理由的范畴”,[8] 因果律寻求的是确定的规律,揭示自然界本身固有的状态,而对动机和理由不能够说明,只能理解并给与适当解释,这一点决定了两门学科领域在方法论上的本质差异。
(4)社会科学的价值论。主要讨论的是社会科学中价值的作用。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的成功运用到社会科学中,从而进行“统一科学”目标,受到了后实证主义的普遍反对。在对实证主义的反对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认为把自然科学方法扩展到人类社会生活领域是不适当的。因为人类社会生活与自然科学中自然事实之间具有本质的差别。这一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个体具有自由意志,导致对人类行为不可预测。其二就是,自然事实一般是“价值无涉”的,而对社会现象或历史进程的解释则是“价值相关”的。由此可见,社会科学中的价值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的是“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科学哲学中,对两者的认识包括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否认价值判断的“主观性”,而认为成功的说明中包含了一些道德价值。在此意义上,道德就象科学研究中的实体和过程一样,具有独立的实在性。第二种观点否认“价值中立”,认为科学知识都是有价值判断的知识。因为所谓的科学价值中立,实际上都是虚假的。因此,应该明确科学家的价值承诺,从而可以在相关的政策制定中,考虑到价值问题,有利于对科学程序和知识进行公共的辩论。第三种观点则是反实证主义的,认为价值就内在于科学,每一种行为都包含了主体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因此,脱离开主体价值的行为是不可能的,即便是科学活动和实践中的各种行为,都无法放弃价值承诺。[9] 由此可见,社会科学中的价值,已经扩展到了关于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论题上,不同的科学观,会有不同的价值选择。
(5)社会科学的伦理学。社会科学跟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别,本质的一个方面就是研究对象的不同。由于社会科学涉及到了具有情感和自由意志的人类本身,所以造成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这包括:其一,研究对象的隐私问题。当研究对象为个体时,社会科学研究经常需要了解研究对象的信仰和个人信息,这会引起个体隐私的暴露,会使个体陷入到不必要的困境中,从而不愿意充分客观反映情况,会提供虚假数据,导致结果的不可靠。其二,研究对象的涉密问题。当研究对象为社会状况和现象时,研究中经常会暴露尚未公开的机密,会引起政府的不安,导致无法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其三,研究过程的道德困惑。研究过程中经常的情况是,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处于信息和地位的不对称状态,但社会科学家经常会强制性声称有权力解释和代表研究对象的信仰和态度,事实上,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在阶级、性别、社会地位方面的巨大差异,经常造成普遍的伦理困惑,诸如公正客观还是有意隐瞒特定的利益目标。其四,研究中的伦理敏感问题。人类社会巨大的文化差异和文化多样性问题,形成了道德价值的多样性。当社会科学家参与到另一个跟自己文化立场完全不同的文化形态中,进行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时,会不自觉以自身的伦理标准来进行参照和比较,甚至做出不切实际的判断。[10] 所以,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科学研究中伦理问题的不可避免,也很难保持道德上的中立。
(6)社会科学的政治学。社会科学中的政治问题主要涉及到三个层面:其一是社会科学本身就是“涉意识形态”的,或者说,其部分领域就包含了意识形态问题,这使得它不可避免地会跟政治、权力等发生直接关联。其二,除了直接的政治学说之外,社会科学知识可以应用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中,即社会科学作为公共角色起作用。通常的观念认为,只有以各种像自然科学做出的定量的可靠性、客观性及适用性为基础,社会科学知识才能够被政策制定者加以严肃的对待,并进而在社会发展策略、社会运行过程中得到广泛采纳。其三,对科学进行的社会考察,往往会引发相关的政治立场问题。比如女性主义思潮的兴起,突现了性别关系在科学行为中的意义。虽然同传统认识论一样,女性主义认识论仍然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并坚持科学认识的客观性,但它看到,政治的和道德的价值,总是在激发社会运行中出现各种斗争,而正是这些斗争对于知识的增长来说,是根本性的。由此就批判了传统认识论抛弃价值判断、私人的或社会的身份跟科学无关等思想。在此基础上,女性主义把传统认识论的方法、真理、客观性和中立性,归结为具有深刻的男性化特征,并进而由此延伸到立场和政治问题,认为所有知识的探求都定位于社会环境中,知识总是跟社会力量和权力相关的,不同的政治力量会对知识的产生形成不同的影响。
综上可见,社会科学在今天社会发展和学科制度中的状况,使得哲学重新介入社会科学成为了迫切而又必要的问题。当然,人们会提出“社会科学哲学究竟有无意义?”的疑问,因为看来社会科学哲学家所关注的,同时也是社会科学家所讨论的问题。事实上,社会科学哲学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在某些方面会跟社会科学的具体研究有所重叠,但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因研究背景、知识训练的不同,对即便相同的主题,也会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思路,何况社会科学哲学更为重要之处就在于,它是从哲学的角度来探索社会科学的,其看待问题的独特视角和求解问题的普遍方法,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来说,确实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哲学介入社会科学,不是以哲学“大师”(masterbuilder)的地位,而是以“小工”(underlabourer)的身份来进行。也就是,不是要作为“科学之父”对科学进行具体的指导,而是要反思社会科学作为沟通专家系统和公众系统这一桥梁的重要意义,是要反思科学知识在当代社会状况中的合法化问题,是要反思知识的社会组织与结构和公众效用之间的关系,重新树立起社会科学在当代社会层面和公共领域中之于现代性反思的重要作用。
(原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6年第3期。录入编辑:哲学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