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勇】哲学的界限
一、哲学可否通约?
什么是哲学?这是一个简单明了又十分重大的问题,因为它与哲学的本质相关涉。哲学家们如何看待哲学,也就如何建构自己的哲学体系。任何哲学体系都是对特定哲学观的阐释。对哲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及使命的不同看法规定着哲学的范围及其发展方向。所以,哲学观是哲学本质的集中表现。
对于什么是哲学,每一哲学流派都做了明确的回答。我们不想一一复述这些答案,而仅仅指出一点:这些答案无不与它们所从属的哲学体系相一致,或者说每一哲学流派都是其哲学观的引伸和发展。对于每一哲学流派来说,哲学的界定非常明了、确定,其含义可以得到确切的解释,当然这种解释只在特定的体系内部进行。但是有史以来的哲学派别多种多样,关于哲学的看法也千奇百怪,并且哲学作为一种精神现象,还将继续衍生转换。在众多的哲学派别之间,关于哲学的看法变成了不确定的、相对的事情,任何流派关于哲学的界定都失去了绝对的意义。是哲学必然处于主观性林立的世界?还是别有一个普遍性的标准将哲学与其他精神现象区别开来?
如果没有这种标准将哲学与其他精神现象区别开来,那么我们凭什么判断哲学的存在?既然无法在哲学与其他精神现象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哲学就必然在人类精神之中消散。或者,每一哲学仅仅凭了自己的标准而存在,那么,一方面任何一种思想都可以自称为哲学,另一方面哲学的存在囿于具体的流派,不同哲学体系间彼此隔绝,毫不关联,任何批判、继承、对话都变成了不可能。如果说有某种标准使哲学与其他精神现象相区别,那么这种标准是什么?不能先验地回答这一问题,因为并非先有一个标准存在,然后应用于精神现象,才宣告了哲学的诞生。哲学的存在标准不在哲学之外。构成哲学存在的标准正是哲学所具有的、内在的规定。哲学仅仅是一个名词,它概括了哲学群落的共性,指称人类思想中的一个类别。因此,各哲学流派所共有的属性就是哲学的本质,亦即哲学与其他精神现象区别的标准。正是依据这共有的属性,哲学的本质,人们将那些与之相一致的思想称为哲学,而将另一些思想排除在哲学之外。这里存在着一种异证的关系:一方面哲学的共有属性是判断某一思想是否是哲学的标准;另一方面具体哲学派别的存在又是哲学共有属性的基础。这种辩证关系推动了哲学的发展。人们对已经存在的哲学流派进行考察,概括出它们的共性,以作为衡量新思想是否是哲学的标准。新思想由于同先它存在的哲学共性即本质相符合而被归类于哲学,这一方面保证了哲学的统一,使哲学本质处于稳定状态,进而在相对的意义上划定了哲学与其他精神现象的界限。另一方面新生的哲学流派又带进许多新的特点、新的属性,拓展着哲学的领域。新特点的累积改变着哲学的本质。因此,哲学的本质既是确定的,又是变动的。就发展的趋势而言,哲学本质是变动不居的,永远处在生成的过程之中;但就特定的历史阶段而言,哲学本质是非常确定的。这有点像生物学中的遗传变异,每一哲学流派都禀赋着前代的基因,但其本身又发生着种种变异。哲学,诚如维特根斯坦所说,是一个家庭,其成员既差异又相似。
由于哲学共性的存在,我们不仅可以判别某种思想是否是哲学,而且还找到了一个基础,使不同的哲学流派得以比较对话。一言以蔽之,在共性的基础上,哲学体系间可以通约。
二、哲学是对思、存及其关系的回答
派别所具有的共性是哲学相互通约的基础,但这一共性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对已有的哲学流派进行概括总结。由于任何哲学都是对特定问题系的回答,因此,哲学所要回答的问题最集中地体现了哲学的共性,亦即哲学的本质所在。
纵观历史,哲学已发生了多次转折。古代哲学关注世界的本源问题,追寻宇宙的起源、存在的本质。苗力田先生说:“关于自然的研究是贯穿古希腊哲学始终的主导线索。它从以有形体质料为本源的伊奥尼亚的宇宙生成论开始,而以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流溢说而告终,统统离不开一个宇宙生成问题。”[1]同时,古希腊哲学也在本体的意义上,探讨了伦理、政治以及认识本身等问题。伦理被看成善的存在,认识被归结为灵魂的本性,国家则是灵魂的扩大。中世纪唯名论与唯实论的对立,曲折地映射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十五世纪,伴随资产阶级的兴起,理性得以张扬。为了反对封建的需要,针对宗教的上帝创业,再次提出了世界本原的问题。与此同时,理性转向自身的批判。认识问题从本体论中分离出来。这在哲学史上,通常称之为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认识论转向”要求哲学在探讨宇宙起源的本质之前,先行考察人类意识本身。如果说古代哲学是在本体论的范围内探讨宇宙、灵魂以及二者的关系,那么近代哲学就是通过认识论去描述意识、宇宙及其关系。可以这样说,古代与近代的哲学流派,尽管纷繁多样,但都是围绕着思维与存在展开,都是对思维、存在及其关系的不是回答。恩格斯对此做了精神的概括,他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2]恩格斯之后,西方又产生了许多新的哲学流派,其中较为著名的有:逻辑实证主义、语言分析哲学、哲学解释学及存在主义哲学,其基本特征是转向语言学。由于人类必须用语言去理解世界和自己的意识,并用语言去表述自己对世界和意识的看法,因此,在考察世界和意识之前,必须首先建立关于语言的理论。这样,语言做为思维与存在的中介环节而突现出来。表面看来,哲学研究的重点发生了重大转移,从本体论、认识论转到语言学的批判。而实际上,却是思存问题的深化,是从新的视角、以新的方式对思存问题的回答。
由此可见,思维、存在及其关系是不同哲学流派的共同话题,也是哲学共性之所在。由于思维与存在涵盖了世界的全部,因此,对思存及其关系的回答就是对世界本身的探讨。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把哲学看成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的思想体系,是以观念的方式对世界整体的把握。
三、哲学思维的张力与局限
世界本身,对思维、存在及其关系提问。哲学对象的普遍无限性同哲学家的具体思维能力处在矛盾之中,这一矛盾赋予哲学思维的自己的特征。
有的事实对于普遍性的结论来说,总是太过单薄。个别的有限集合,永远不能在完全的意义上驳倒或证实关于世界本身的判断。因此,哲学对思、存及其关系的提问,不可能在实证科学的意义上得到回答。在实证科学的意义上,哲学命题既不可证真,也不可证伪。因而是多元的、不确定的。
从对象上讲,哲学对包含自然、社会与思维在内的世界整体提问。但是,实践却在事实上划定了某种界限。世界被一分为二:一部分进入了实践的领域,变成了现实的存在;另一部分处在实践的范围之外,其存在没有得到确证,因之是超验的存在。这样,哲学的研究对象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现实的存在与超验的存在。现实与超验两种存在的整合,构成了完整的世界。哲学则是对这完整世界的思索。研究对象的超验物证,导致了对感觉及现实存在的超越,使哲学思维带有某种先验的属性。由于超验的存在只不过是未来的现实存在,因此,哲学本质上是指向未来的,其结论在一定的意义上是世界应然的理想状态。哲学归宿于一个应然的理想王国。毫无疑问,这种超越和理想对人类实践具有导航和规范的作用。因为,实践在本质上是对世界的改造,其结果是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超验存在向现实存在的转化,哲学则由于其超越和理想的特征,而成为人类向无知进军的灯塔。哲学思维的超越性、不可实证性、先验性以及预见和规范生活的功能,一方面使哲学同常识思维及科学思维相区别,另一方面又使哲学同宗教神学思维相关联。宗教神学思维也具有超越性、不可实证性、先验性及预见和规范生活的功能,但它与哲学的基础不同,其差别在于如何整合现实存在与超验存在。神学思维直接预设了世界本质的具体样式,佛、上帝、天堂都是这样的预设,其本身在预设的过程中已得到明白显现,因此不再需要思考、寻找,而只需要信仰。哲学则与此不同。哲学要从现实存在出发,去探索超验存在以及世界本身。哲学的难题在于:如何跨跃现实与超验的鸿沟而达到世界整体?
哲学以下列信念作为沟通现实与超验存在的桥梁:第一,超验存在与现实存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共同构成世界的整体;第二,世界的普遍本质潜藏在世界的每一部分之中,因而也蕴涵在现实存在之中;第三,人类恰好有能力把握世界的普遍本质。这一点对于可知论哲学来说,是确定无疑的;对于不可知论来说,则别有一番情景:一方面,不可知论对思维认识世界的能力抱有怀疑;别一方面,不可知论又以非常肯定的形式谈谈论这种怀疑,因此,批判思维能力的思维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确证。思存本来就是世界,对此问题的回答,无论是肯定、否定还是拒斥,只要谈论这一话题,就必须首先肯定思维把握世界的能力。诚然,不可知论在此与其前提相矛盾,但哲学是建立在这些前提之上的概念体系,体系与前提分属两个逻辑层次,具有不可比较性。
哲学之所以以上述信念为前提,是因为除此之外,别无办法跨跃现实与超验的鸿沟。超验存在是无知的黑暗领域,与知识相对立,具有不可言说性。但同时它又包围着现实存在,笼罩着知识的领域,形成实践活动的外部界限。为了使现实存在及其知识得到阐释和理解,为了预见未来,人们不得不探索它、描述它。正是这种不可言说与非说不可的二律背反,使哲学成为必须,并且只能在假设的前提上进行逻辑推演。人面对绝对的黑暗,一无所知,又必须走进去,于是在无可奈何之中,把未知与已知的统一作为自己的信念,从已知出发去估价未知的存在。这就是哲学。在这里,对假设前提的信念奠定了哲学的基础。
凭借上述假设,哲学跨跃了现实与超验的鸿沟,从而使不可言说的世界变成了思维的对象,这仅为哲学思维提供了某种可能性。要使哲学思维得以实现,使世界普遍本质得以描述,还必须通过思辨克服现实存在由于其有限性而赋予精神的局限。无论是常识思维还是科学思维,都在实践范围内进行,其概念都是现实存在中具体现象的指称,外延是一系列个体的有限集合,描述的对象不超过现实存在的范围。毫无疑问,哲学必须从现实存在本身去探求世界的本质。但有限性的概念无法描述无限的存在,所以,直接源于现实存在的常识与科学概念决不能适用于哲学。哲学概念既要反映现实存在,又要包含超验存在,或者说是二者的概括,源于现实存在的概念必须扩展,使其外延达到无限。现实存在由于其有限性而被放逐于哲学之外,概念则由外延的无限性而获得普遍、永恒的属性。哲学摆脱了现实存在的羁绊,将目光投射在概念的田野。哲学就是理性反思。哲学注视着理性。由于每一概念都是无限世界的一个部分、一个阶段的表征,因此,对世界的观察探索变成了对概念的思考。哲学借助于概念的无限性把握无限的世界。但是世界无始无终,而表述必须有个开头,这一矛盾使哲学的逻辑起点无从确定,因为世界本身无法提供一个标准,因此哲学家们不得不依据自己的标准自由地选定逻辑起点,这赋予哲学以极大的自主性,但同时又带来了某种混乱:每一哲学流派都从自己的出发点去说明世界,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谈论同一个话题。哲学间通约的基础还在,但通约的方式却受到极大局限。每一哲学流派都从自己选定的起点出发,去考察概念的王国,通过矛盾分析方法,挖掘概念的意蕴,使之相互渗透,要互转化,概念的界限再一次被打破,孤立隔绝消失在思辨之中、概念相互关联、融为一体表征着世界。现实的存在以其关系则仅仅是这一概念王国的个别例证。世界的普遍本质最终被观念地把握了。哲学结论不再是可能的,而是必然,甚至比实证科学的结论更具有必然性,因为它具有更大的普遍永恒性。但我们始终不应忘记,哲学的必然性结论是在假设的前提下,从自由选定的起点出发,通过概念的思辨推衍而达到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哲学领域,一方面存在着相互差异、甚至对立的哲学体系,另一方面每一哲学体系又宣称自己在绝对的意义上把握了世界本质。这一情况引发了另一重大问题:哲学体系间如何评价及对话?
四、哲学评价与对话
如上所述,哲学思维的特征表述如下:第一,思维对象及其概念具有无限性;第二,超越感觉及现实存在指向未来的先验性;第三,与假设前提及不可实证相一致的不确定性;第四,思辨逻辑的必然性;第五,理性沉思的自主性。这些特征赋予哲学的全新的意义。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哲学是一种由现实存在到超验存在、由有限世界到无限世界、由知识领域到无知领域的理性探险。另一方面,我们又可以说,哲学是一种在假设的基础上,从自由选定的起点出发,对世界整体的逻辑架构,它向人们提供了关于世界的完整图画。哲学作为思辨的概念体系,与世界整体相关照。这一特点使哲学在双重的意义上失去了评价的标准。首先,由于世界的无限性,哲学结论不可能得到完全的实证。其次,哲学作为对世界整体的逻辑架构,有如一个坐标系,它为现实存在及其知识提供了框架和背景,从而使之得到阐释,但恰好不能给自己定位,不能提供自我评价的标准。
但是,哲学作为同一问题系的不同回答,其内容、思维方式及社会功能都具有统一性,因之可以评价、对话。
Ⅰ、在独立的哲学体系之内,依据该体系的基本原则,运用逻辑手段,判明其命题的真假。这种方法置哲学体系之前提与原则的对错于不顾,漠视该体系与外界的联系,只在哲学体系内部判断某一命题是否具有逻辑必然性。因此,其结论只能是逻辑上的真假,而不涉及事实上的对错。逻辑的真并不保证事实上的对,逻辑上的假也不意味事实上的错。逻辑上的真假与事实上的对错相互外在。这种方法不能判断哲学体系本身,但却使哲学在特定的体系内趋于完善。这可以说是特定哲学流派的自我对话,其力量源于思辨的逻辑批判。这是特定哲学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它的意义在于,从哲学体系内部不断发掘出新问题,自我挑战,自我发展。
Ⅱ、从一个特定的哲学体系出发,去评判其他哲学,判明其优劣高下。每一哲学体系都为世界提供了一幅完整的图画,都是一个逻辑的坐标系,其他哲学如同其他精神现象一样都被囊括其中。这个特定的哲学就成了评判其他一切哲学的标准。但是,没有哪种哲学拥有一种特权永久地占居这一地位。事实上,每一种哲学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判断其他哲学。哲学处于相互评判之中。这一方面,由于缺乏同一的标准,使哲学评价流于主观性的争吵;另一方面,又推动了哲学的发展。因为,任何一个哲学流派在评判其他哲学时,就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原则强加于人,将其他哲学体系支解、砸碎,捡取有益的成分,丰富自己的哲学学说。这使得不同哲学体系间的批判、继承得以实现,从而从整体上将哲学推进提高。这可以说是真正的哲学对话。每一哲学流派都依据自己的原则讲话与评价,在这一点上,大家是公平的,并且只能如此进行,我只能说我的话,并依据我的原则评价别人的话。
Ⅲ、通过实践判明哲学的对错。尽管哲学是对世界本身的描述,但它终究与现实相关。我们可以通过实践相对地验证哲学命题的对错。绝对正确与绝对错误的哲学都是不存在的,但实践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判明哲学的优劣高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并不在于它绝对正确,而是因为已有的实践证明它是真理。其真理性还需不断地检验。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既要坚持,又要反对绝对化。
【注释】:
[1]《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8页。
[2]《马、恩选集》第4卷第219页。
(原载《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