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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寒松】依照哲学的本性进行哲学思考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运动,从一开始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无产阶级的思想武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这一伟大运动的“活的灵魂”。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意味着通过合乎科学地调整好社会的各层次和各方面的关系而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协调完善发展,这就尤其需要具有一般世界观和方法论特性的哲学思维来把握其全过程。只有以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作为运动的先导,作为国民精神的主旋律,才能以伟大的精神召唤力和凝聚力调动起千千万万的人民大众,使全体人民高度自觉地展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

然而哲学作为一门反思的学问,在思考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时,有其自身的方法论特点。马克思说过:“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4页)那么,哲学地把握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的特点究竟是什么呢?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需要考察哲学的“位置”究竟在哪里,亦即哲学在人类精神世界中的本质特性究竟是什么。

一 哲学的“位置”

黑格尔说过:“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小逻辑》第38页)他认为,存在是直接性的东西,存在的真理才是本质。哲学的特点就在于从直接性的存在深入到存在内部,把握其内在的深刻本质,通过达到本质的认识或事物的真理而扬弃存在的直接性,而这就是所谓“反思”。他说:“哲学上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意指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而“哲学的事实已经是一种现成的知识”(《小逻辑》第7页), 所以“反思以思想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小逻辑》第39页);反思性的哲学是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黑格尔这种关于哲学的“位置”、哲学的本质特性的见解是非常深刻的,它的现实教益在于: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对问题的“哲学思考”降低到具体科学或一般认识的分析层次,不应把哲学的实践功能理解为直接的“谋生的技艺”(黑格尔语),亦即不能把对问题的“哲学思考”停留在现象的表层或知性的高度。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从恩格斯的教导中获得教益。他说: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52页)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 哲学的本质特性就在于它是在纯粹思维领域中进行的辩证思维,它的“位置”存在于高级理性的向度之中。既然如此,“不去认识真理,只去认识那表面的有时间性的偶然的东西,——只去认识虚浮的东西,这种虚浮习气在哲学里已经广泛地造成,在我们的时代里更为流行,甚至还加以大吹大擂”(《小逻辑》第35页),就是与哲学的本性不相符合的了。

哲学的“位置”之所在,在哲学“每次都充当了革命的先导”的人类进步史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文艺复兴”运动以人性抗衡神性,以享乐主义反对禁欲主义,为冲破中世纪的黑暗、迎来资本主义的曙光奠定了思想基础;启蒙运动和战斗的唯物主义,便是法国大革命的精神旗帜;而“正象在十八世纪的法国一样,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哲学革命也作了政治变革的前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210页),所有这些都有力地证实了哲学意识形态的“左右”现实的强大效能。 然而,哲学革命所具有的这种任何一门具体科学都无法奢望的伟大实践功能的根据,正在于它是一门反思的科学,即在于它以对世界的整体把握的形式,以对现实世界宏观意义上的“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达成的高级理性认识(这种认识是非反思而不可得的),以发展了的最一般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容,赋予全社会的精神生活以一种崭新的自觉或历史的自我意识,从而呼唤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塑造出一种新型的国民精神,激励人们摧枯拉朽地向着人类存在的更高级形态挺进。毫无疑问,哲学的“世俗性”恰恰在于它首先不是“俗物”,而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而哲学之所以独揽这一殊荣,正由于它雄踞于人类精神世界的“反思”层次。

    二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思特性

在哲学中造成了伟大变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无疑也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无疑也是通过反思的形式来把握实际生活的。但作为一种超越了全部旧哲学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反思特性方面又有自身的发展。与黑格尔哲学相比,一个众所周知的区别在于,黑格尔头足倒置地认为反思的主体是某种客观精神,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坚持认为反思的主体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考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但重要的问题还在于,沿着这一线索我们又可看到,黑格尔这种高度“客观化”的哲学多少“淹没了人”,把人的精神能动性曲解为完全被“绝对精神”的技巧暗中操纵着的非人格化的“自我意识”,因而以某种宿命论的形式把人变成了类似呆滞的实体的东西;在黑格尔的哲学世界中,人大抵是没有自由的,他们永远是手段,而“绝对精神”自身才是目的。无独有偶,旧唯物主义在这方面也同黑格尔殊途同归。在他们看来,人只不过是多了几根发条和游丝的机器,因此,尽管他们往往崇尚“理性”(他们有时也怀疑理性,要求限制理性),但从未把“理性”真正提升到反思的高度。所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而这就意味着, 旧唯物主义也没有为人的自由、人的解放留下余地。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上造成的革命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在于它一方面终结了唯心主义歪曲人的精神能动性、歪曲人的反思活动、从而使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事实上成为不可能的错误,另一方面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哲学之类的“非人化”性质、它们所能容纳的反思内容的有限性,为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指明了道路。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方面因反思性而与旧哲学取得共性,另一方面又以与旧哲学在反思的内容所造成的反思可能性方面的差异而取得自己的个性,从而向“反思”概念中输入了新的生命内容。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从马克思、恩格斯对旧哲学的改造谈起。

在哲学史上,黑格尔开将历史过程与逻辑过程、历史观与认识论相统一之先河。黑格尔对实践问题,(即作为意志的有目的活动的主客体之间能动的关系)不仅进行了认识论的研究,而且将它看作人类真正的历史活动。他把真理的生成同时看成自由的生成,突破了传统的认识论。但是,黑格尔的“二者同一”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实现于“绝对观念”的运动之中的。费尔巴哈试图为主客体运动寻找客观自然基础,他死死抓住了“感性存在”,即人的自然,但却抽去了黑格尔哲学基础中丰富充实的社会历史本质,因此不了解现实的自然和现实的人。马克思以“扬弃”的态度直接衔接了黑格尔的理论线索,并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为中介,创立了历史观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实践观,以实践主客体的客观辩证运动取代了黑格尔缺乏客观基础的思辨主客体运动,以实践即“感性的活动”取代了费尔巴哈的呆滞的“感性存在”,从而宣告了“新唯物主义”的诞生。

在马克思那里,实践首先被确定为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本质特征的社会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在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产生活动——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1页),而“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  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2页)。这样,历史——人类的社会实践、人的活动即被看作是物质总体运动的一种形式。这种理解并不在于说明人类社会史是漫长的自然发生史中的一个姗姗来迟的阶段,而在于强调哲学的本体概念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活动)性质,亦即“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然的存在”统一意义上的本体意义,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作为本体的“世界”,决不单单是自然界,而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三位一体的“世界”,而这种“三位一体”恰恰是通过实践而达成或表现出来的;实践就是这种“三位一体”的实际状态。这样一来,作为造成着“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的人类社会实践或人的活动, 立即就获得了哲学本体的意义,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完成了对旧哲学的自然本体论的超越。

所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他批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 页)费尔巴哈撇开人的历史活动去理解物质存在,所以其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便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理论贡献在于, 它抓住了社会历史存在的实践本质,从而确定了实践之作为本体的社会存在的性质和地位。在马克思那里,实践是人类能动地作用于客观存在(自然界和社会)、有意识有目的地改变客观存在的物质的和社会的活动。基于此,他把历史的主客体运动归结为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把握和物质的改造活动,亦即实践。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的矛盾运动,也就是作为统一的社会实践的历史主体对历史客体的改造;历史主客体的分化、发生和发展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本身就是作为统一的历史实践进行的,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具有统一的物质实在性。由此马克思得出结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就是社会存在的本体论。

以“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实践范畴为核心的主客体关系理论,为反思关系和构成这种关系的形式、过程提供了新解。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的主客体是认识的主客体和历史的主客体的统一;实践的主客体既是依据认识展开社会历史过程的历史活动的主客体,同时又是基于历史过程展开认识过程的认识活动的主客体。这就意味着,作为主体的人是可以而且必须在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之中(而不是在它之外)反思这一过程的;历史过程的发展同时也就是反思内容的富有积极性的深入。用形象性的话来概括这一特点,即作为主体的人“既是剧中人,又是剧作者。”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了以往关于哲学的“位置”的认识:与历史发展同在的反思的深入,亦即人类哲学意识的愈益确定,就在于实践主体在日益广泛深入地达成着“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同一的基础上,进而形成和发展着一种并不游离于历史过程和认识过程之外,但却“高于”这种过程地、合乎人类发展本性地驾驭着业已同一的“两个尺度”的高级人类意识(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另文专述)。这种高级人类意识一方面历史地达成着或表现于(广义)实践过程本身之中,另一方面,它的自觉确立性的、完成的阶段,则是美的规律王国的占有,亦即人的活动规律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高度统一状态。由此可见,只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才真正获得了自觉的反思主体的地位,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人所获得了的反思的自觉和继续赋予人反思的自觉的高级人类意识——合乎人类发展本性的辩证思维;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作为人类认识活动而获得了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自觉(只有人才有的自觉),而且作为人类哲学思维而获得了与旧哲学共有的反思自觉,但更作为一种奠立在科学基础上的人类反思和帮助主体科学地展开为着人类的反思的思维方法,而突破了旧哲学意义上的反思自觉的有限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说明自觉的反思主体的完全的历史实现的可能、必要和途径。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主客体理论在充分地、真正科学地高扬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分析了主体能动性发挥的条件、科学展望了作为主体的人不断确证和完成自身的工作中,把反思性的哲学置放在一个更科学、更高级的基础之上,从而使反思的内容和形式也更富有人类性、更具有积极性和自觉性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人类反思自己的存在和自觉地作用于自己的存在,开辟了广阔的新天地和无限美好的未来。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反思特性、内容方面的新发展,同样在其充当革命先导的历史实践中得到了反映。综观近现代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回顾各国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的历史,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与历史上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变革不同,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唯一一种以自觉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动地组织起来的社会结构,这就足以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无以伦比的反思的自觉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空前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充当革命的先导,同样是以其反思性、并且以其反思的特性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象诸如空想社会主义等“理想社会方案”那样,“精确地”规定座落在乌托邦社会中的房子的朝向和窗户的规格,而是通过令人叹为观止的思维力量,通过与历史相一致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即通过对现实社会的深刻的反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穿、住,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于是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激励亿万人民自觉地去“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以反思取得了与一般哲学共通的品格,同时又因无产阶级的无偏见的全人类性、以建立在真正科学的人道主义的基础之上的更深刻的反思,无以伦比地表现出哲学反思的现实力量。关于这一点,列宁以《资本论》的典范来加以说明,称颂“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列宁选集》第1卷第10页)。因为本着深刻的反思,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胎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谈谈辩证法问题》),于是便“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作为活生生的东西向读者表明出来,将它的生活习惯,将它的生产关系所固有的阶级对抗的具体社会表现,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上层建筑,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之类的思想,将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都和盘托出”(《列宁选集》第1卷第9页)。列宁又强调说:“一般辩证法的叙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谈谈辩证法问题》),这就为我们根据哲学的反思性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思特性去把握研究对象指明了具体方向。

    三 从哲学角度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着眼点

通过对哲学的“位置”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思特性的考察,我们便获得了哲学地把握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1.哲学是反思这一特点,决定了或者要求着我们在思考现实问题时,必须将大量的相关材料提升或抽象到一定的高度,形成哲学命题,并将其置于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中加以考察。这实际上就是在思维地完成“第一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即“思维把握具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从而为思维把具体“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做好准备。这是因为“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资本论》第1卷第23 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思维与现实或具体问题的断然脱节,并不是说在具体的叙述过程中就不触及具体的数据、事实、具体规律之类,而是指经过“研究”以后,经过思维的综合和抽象以后,所有这些数据、事实、具体规律之类都因纳入了一个整体的、高层次的思维框架之中而获得了超越其自身有限性的意义。例如,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的计划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从哲学思维的高度来把握,便与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人的活动规律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和它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形式的特殊性等问题相关,或者毋宁说就是这些问题中的具体内容构成。既然如此,当我们在思维中从这些哲学问题的角度和高度去触及计划性与市场调节等问题时,后者的存在于“个别”之中的“一般”特性便突出出来了,因而可以说它们在哲学的思维总体之中被反思或达到了反思。达到了这一点,“哲学思考”便较好地避免和克服了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错误:“自从黑格尔逝世以后,把一门科学在其固有的内部联系中来说明的尝试,几乎未曾有过。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从老师的辩证法中只学会搬弄最简单的技巧,拿来到处应用,而且常常笨拙得可笑。在他们看来,黑格尔的全部遗产不过是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不过是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9页)

2.“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资本论》第1 卷第23页)。叙述方法服从于“第二条道路”;“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也就是《资本论》在叙述中所采用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是我们“一般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也应当如此”的方法。如前所述,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就借助于这种反思方法,科学地把握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发展态势,指出了它必然灭亡的命运,预言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到来,并对未来社会的概貌以及实现这种社会的基本社会历史条件进行了理论的分析。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马克思在从事这一伟大工作的时候,早已制定了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推动历史发展的规律,但他在《资本论》中并没有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逻辑起点解剖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以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全部生命内容的商品范畴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展开了“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逻辑进程(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 马克思本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经对这一问题作过一般性的说明:“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应当这样来分篇:(1)一般的抽象的规定,……(2)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3 )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页、 111页)

马克思的这种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方法,为我们反思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提供了一个科学的方法论角度。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进行哲学思考,应当避免从直接的现象罗列出发,避免非批判地从孤立的“原则”出发,而应以包含着我们所要展现的“具体”的全部本质内容的范畴或命题为起点,在逻辑的演进过程中,逐步展现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命内容,努力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模型“和盘托出”,为我国人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提供目标指南。

3.那么,我们在考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时,应当怎样具体地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呢?

首先,我们应当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依据、总目标和“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观,以此作为考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目标模式的根本出发点。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观、共产主义学说是包括分工、阶级和阶级斗争、社会规律运行形式、人的自由和解放等一系列问题的相关发展的完整理论体系,它综合地规定了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发达社会主义的中国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以及总体的本质属性。只有完整、准确地把握了这一理论抽象并进而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际达成思维中的结合,才谈得上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考。

其次,我们应当从实践主客体关系形态演变的角度,考察主体的地位及其基础、主体的价值取向及其依据、主体全面发展的规定性及其条件、主体能动性及其历史限度、客体的规定、属性及其内部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践主客体关系形态的特质等等。其核心内容是考察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自由和解放的前提和发展。

第三,我们应当从“特殊与一般”、“特殊与特殊”的关系形态及其演变的角度,通过对东西方“现代化”模式及其实现途径的民族历史、文化心理等背景条件的比较研究,以及通过比较社会主义的研究,把握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模式。撇开了这一角度或原则,我们的考察便与“现代化”概念的普遍性和历史性的规定不相吻合了。

第四,我们应当从我国的现实存在或存在现状与未来目标或发达社会主义中国的模型的关系形态及其演变的角度,通过对历史的沉思、现实的思考和未来的展望,即通过对现实存在和未来模式之间、特殊与一般和特殊与特殊之间的定性,定量分析,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地反思现实存在和未来模式之间的历史距离和接近机制,勾勒出未来模式本身、现实存在本身以及它们之间的“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的社会系统工程的立体结构、总体蓝图,亦即“把握整体对象”、“探索规律体系”、“揭示协调机制”,最终展现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写字母的逻辑”。

上述四点,就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进行哲学思考的具体方法论原则。但它们并不表示着考察问题的四个层次或顺序,而是表示须在考察过程中综合运用的四个角度或原则;将其中任何一点孤立起来或绝对化,哲学考察的应有思路就被破坏了。

 

(原载《文史哲》1987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