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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展骥】评马丁《真理与谎者悖论新文集:导论》——西方解悖雄师“尽墨”

古今中外,逻辑派的“不矛盾律”(“不”律)向来居主导地位;有些著书辩护它,有些锐意信持它,而绝大多数是不经意地默认它。但是,“不”律向来也受到辩证派“矛盾律”不断的挑战;欧布里德的“说谎者”和赫拉克利特的“亦此亦彼”两个悖论之冠,两千多年来攻击“不”律不遗余力,以整个20世纪最为激烈,迄今仍然未有颇为公允的消解方案。马丁(悖论权威)1984年出版《真理与谎者悖论新文集》[1]1-8。马丁除了替它写《导论》之外,收入9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次序及作者如下:

(1)帕森斯(CHARLES PARSONS, Columbia Univ.)(2)马丁、伍德拉夫(ROBERT L. MARTIN,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he Arts, PETER W. WOODRUFF, Univ. of California, lrvine )(3)克里普克(SAUL KRIPKE, Princeton Univ.)(4)伯奇(TYLER BURGE, Univ.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5)史康斯(BRIAN SKYRMS, Univ. of California, lrvine)(6)赫兹博格(HANS G. HERZBERGER, Univ. of Toronto)(7)古普塔(ANIL GUPTA, Univ. of Illinois, Chicago)(8)费弗曼(SOLOMON FEFERMAN, Stanford Univ. (9)丘奇(ALONZO CHURCH, Univ.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奇怪的是,所有作者论文均站在逻辑派立论,围绕着“理性重建”方案发挥,而辩证派如普利斯特(G.Priest)、达考斯塔(N.da Costa)和沃尔夫(G.Wolf)(他们自称“亚相容或次协调逻辑”),则连“片段”也没有摘录,似乎有点偏袒和不公平!关于这点,张建军与我们不谋而合。张说(摘意):“显然,亚相容逻辑的锋芒直指经典逻辑的根本大法——不矛盾律,因而在西方逻辑哲学和语言哲学界遭到抵制和反对。美国学者马丁编辑的《真理与谎者悖论新文集》收录了当时9篇代表作,被誉为当代逻辑悖论研究的必读文献,但其中并没有收入《悖论逻辑》。实际上,普利斯特这篇文章由于其高(褒、贬)引用率及其不断答辩而产生的广泛影响,是应该跟逻辑派的文章并列的。”[2]再者,森斯佰里(西方悖论专家)也颇有同感。森在他的专著《悖论》第2修订版的“前言”说:在1987年第1版第6章,他对“真矛盾(辩证)论题”(dialetheism)的评析是很肤浅的;在当时评析这论题似乎是冒险的。但是在今天,悖论专著而不讨论这论题却显然有点缺陷了。所以我在第2(1995)给出详尽并希望是较完善的讨论。遗憾的是,“真矛盾论题”挫败了我:我不能接受它,但是也没法反驳它![3]注意:我们的评价,是针对20世纪“不”律受到最激烈的攻击和解悖失败而发的。再者,逻辑派为什么不向辩证派学习,尝试理性重建(理智修订)“不矛盾律”!

我们稍看马丁出版该书的前、后情况:亚相容逻辑学派的基本精神,就是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容忍逻辑矛盾。(我国和国际的)该派权威桂起权教授对该学派独特的悖论观已有文献作了系统评述[4]。第一个直接作为悖论问题解决方案的亚相容逻辑系统,是澳大利亚学者普利斯特(G.Priest)1979年发表的《悖论逻辑》[5]一文(该文在国内文献中也是反映较多的),其核心思想便是把真正的严格悖论作为“真矛盾”来接受,并在形式技术上将之“圈禁”起来,以堵塞其“有害的灾难性扩散”。在亚相容学派的支持和众多批评意见的双重激励下,普利斯特完成了以“真矛盾”概念为核心的著作《在矛盾之中》,于1989年面世[6]。该书详细阐发了其建立悖论逻辑系统的哲学思想和科学根据,并在形式技术方面作了较大的改进,从而使亚相容逻辑方案更加引人瞩目。该学派的两个重要人物达考斯塔(N.da Costa)和沃尔夫(G.Wolf)宣称:辩证逻辑和亚相容逻辑之间的相互影响可“看作一条双行道,其中每一领域都显示了另一领域的可能性。”[4]普利斯特的《在矛盾之中》一书,更以黑格尔《小逻辑》中关于“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的一大段论述作为全书导言,并以恩格斯的名言“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也就到来”的名言作为全书的结尾,足见其试图运用辩证法与辩证逻辑理论的高度自觉性。据此,张建军评析和总结说:“亚相容逻辑学派的思想是非常值得我们认真地深入研讨的,这对于逻辑矛盾、辩证矛盾与悖论的相互关系问题的研究无疑极为有益。”[2]221-223

我们曾多次为文指出;(辩证派祖师)赫氏悖论挑战“不”律成功;而(辩证派大师)欧氏悖论则被我们简明地消解;这显示出,(从较高的解悖理想看,)整个20世纪西方的解悖雄师“全师尽墨”!在下面,我们摘引(均为意译)马丁新文集的《导论》并略作评析:

马丁:人们认为下列两语句没有什么问题:

“本语句不真”(P)

“语句是真,当且仅当它所说符合事实”(Q)

这是因为它们纯粹从直觉上“真”“指称”等语义概念而来。但是,当两句合起来,却推论出矛盾句,甚至矛盾被证,例如:设:P,从P所说,得出~P,证明~P(根据Q和归谬论证。)

评析:这是第1论证。我们看到:P推论出~P(便证明~P);而P当然推论出P自己,这已经显示出表面上孤零零的简单句P,实质为复合句的PΛ~P,隐蔽的矛盾句被揭露。(它存在于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系统是合理的。)设:~P,从~P所说,得出P,证明P。这同样地显示出,孤零零的~P实为,PΛ~P,这第2论证实犯了“复合命题”谬误(广义的逻辑犯规),论证不能成立,再证明不了P

至于塔斯基的“谎者变体”悖论,是塔不自觉地把“P”定义为“P是假”或“P不真”,犯“矛盾定义”谬误,导致矛盾被证,也同样是(广义的)逻辑犯规。以“不真”来代替“假”,是把悖论“强化”,从而避开“二值逻辑”,特别为“明智的哲学者”而设计的。

马丁:合PQ,推论出矛盾(甚至矛盾被证),论证正确,所以前提PQ(或它们内含的概念)需要“理性重建(理智修订)”借此排除矛盾。(这是西方解悖的第1种权威方案)

评析:马丁把矛盾(不相容)的论证说成是“正确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前提真,推论正确,两者具备才能说“论证正确”。)所以,马丁大概意谓:“推论正确”,但要“理性重建”前提PQ使之“相容”。但是,我们的看法刚好相反,上述论证实为广义的逻辑犯规,犯“矛盾”和“复合命题”谬误。而前提PQ却不用“理性重建”。因为,由“自涉”引发矛盾的“P而且非P”,跟“非自涉”的矛盾一样,存在于语言里是合理的,不信它和排除于知识系统之外就是了。更何况,三个古国早已发现:由“自涉”可以偶然引发“矛盾”,在当时还可以说是“理智重建”旧有的观念。关于“三次数学大危机说”翻案,也有类似情况:在今天,我们揭发“危机说”犯“假值保留”谬误,(这是“新标贴”的陈年老酒),古已有之,不需要什么“理智重建”,需要“重建”的实为“公度原则”和“无穷小”等数学上的“基本观念”。至于“集合论”的发现“矛盾”,也跟“谎者”悖论一样,由“自涉”引发矛盾而已。至于它随后的矛盾被证,也跟“非自涉”的矛盾被证一样,更是由人自己犯谬误而引起的。马丁跟着举出另外3(权威的)解悖方案,并且认为其它诸多方案只不过是这4种方案的各样组合。

马丁:第2种权威方案:说“PQ不相容”是错误的,“真”等概念应被理解为有“系统歧义性”。

评析:说“‘R是假’是真”等于说“R是假”;再说“R是假”是假等于说“R是真”。如果“真”(“假”)有“系统歧义性”,则混乱不堪!况且,既然“语言”要有表达假句,矛盾句的能力等,还要理性重建“真”来回避、拆散、消灭矛盾吗?在这里,“语境敏感”方案远较“系统歧义性”方案优胜!

马丁:第3种权威方案:Q是错误的,把Q使用于缺值的语句,而且存有缺值语句,所以Q本身也是缺值的。

评析:Q是否缺值,假,还是需稍微修订?相对于我们已经澄清矛盾和消解它的矛盾被证等,Q实际怎样已无大关系,我们不深究。

马丁:(4)塔的方案是:P不正确,它忽视“对象语言”自身没有“真”概念;只有把“元语言”(“对象语言”高一个“层级”的语言)的“真”使用在“对象语言”里。处理方法是限制“真”出现在适当的“层级”里。塔的辩护要点:每一“层级”语言是“语义封蔽”的(他前时称“语义的普遍性”),而(经典)逻辑规律正确,则该语言是不一致的。这就是说(日常使用的自然语言)英语是矛盾的。马丁评析说,这里不清楚所谓“自然语言不一致”意谓什么?并且,人们不大舒服以自然语言来替这个“结论”辩护!据马丁理解,塔认为:人们使用自然语言来表达“真”,便引发矛盾;就此证明这么使用“真”是错误的,在自然语言里谈及“真”是荒谬的!(黄按:无价值?无真值?)大多现代哲学者准备放弃“语义封蔽的语言”而分“层级”(像塔一样),但是,另些现代哲学者愿意考虑较弱的“真”理论,他们倾向“间隙”路线。

评析:既然(自然和人工)语言需要假句(和矛盾句),我们又消解了多个“矛盾被证”,塔还要说什么自然语言矛盾和它没有“真”概念呢?当然;将来仍然会不断出现矛盾被证。但是,逻辑派为什么不怀疑经典逻辑,例如“不矛盾律”的普适性?我们就是订出“禁制(语无伦次)命名原则,并且不断以技术来保证和补救“不”律在原则上的缺陷和在实用上的重大价值。这样,一切“矛盾被证”都是由人自己犯谬误而来的。

自然语言说及自身的缺陷也是可以的,这要看所说的范围和程度有多大,例如说:含混是(自然和人工)语言原则性的缺陷!

马丁:权威的“自涉悖论”论文都是以罗素、塔斯基的成果为背景和基础的,所以我(马丁)收进丘奇1976年的论文《比较罗素和塔斯基的解悖方案》,[7]并认为丘奇对两者的分析和比较也有自身的重要价值。另有许多解悖方案,重要的均由上述4种方案组合而成。大家都认为“谎者”悖论实质上是纯正而迷人的。

评析:丘奇在《比较罗、塔》文中说:关于消解语义悖论似乎证实,罗素和塔斯基没有分别,而罗的只是塔的一种特殊方案。

关于“谎者”悖论问题,除了专家之外,读者最好抛开西方各种冗长费解的论著,它们内含“谬误”不易察觉,而“卓论”又难于吸收,所以,最佳就是,首先熟习我们简朴的论述[8-10]

假句(和矛盾句)存在于(自然和人工)语言是合理的;把假句排除出“知识系统”之外,不信它便是了。“大灾难”来自消解不了的“矛盾被证”。但是,我们指出它们犯“复合命题”“矛盾定义”“极化思考”等谬误,从而消解了两个悖论之冠。我们不要把人自己犯的谬误“迁怒”和“归罪”于语言本身。这样,“真”一词只有单义(说“‘P不真’不真”等于说“P真”,)更不需要分“语言层级”。塔犯“矛盾定义”谬误,也是古已有之。只不过他在冗长复杂的论述里犯得很“隐蔽”,难以被察觉而已。不需要什么“理性重建”。

仅是矛盾(特别是隐蔽的矛盾)被揭露,和矛盾被证,孤立的两者均不构成“悖论”,还要依据“语境”(问题的困难性和严肃性)来判定是否“悖论”。比喻说:“所有克岛人说的话皆假”(P),如果有哲学家因犯“极化思考”谬误而引致“矛盾被证”;再假如迄今仍然无人指出谬误之所在,P便可能算作“悖论”。相反地,“本语句假”(Q),如果几千年前早已揭发它犯“复合命题”或“矛盾定义”等谬误,Q可能不算作“悖论”了。以上的种种分析,“自涉”跟“非自涉”同样可以适用。只不过,“自涉”问题比较复杂些罢了,但不应受到“歧视”!我国的“白马非马”(R)几千年来迄今仍然有颇多争议,应该算作“悖论”。但是,如果老早即指出:公孙龙犯“窜改词义”或“概念混淆”(把“不是”曲解为“不等于”),而古今中外只有统一的明确解释:“白马不是马”是假句,(“语境敏感”方案不能绝对化,在这里救不了公孙龙,)则不会称R为“悖论”。至于“鲸鱼非鱼”(S)向来也显然是假句。直至近代生物学发现鲸是“哺乳动物”,“鲸”的定义经过“理性重建”,S才变成“真句”,(SR有天壤之别。)但是在捕鱼业圈内,似乎又应视S为“假句”。如果几千年前有杰出动物学家宣扬S为真句,但是,他说理不够严格、充实,而大众又无法理解,则S可算作“悖论”,直到今天才把S消解。(20世纪60年代,我们已公开评析和比较RS的异同,及后也曾发表一些有关文章;待有暇寻回在大陆重刊。)

【参考文献】
[1]R. L. Martin. Recent Essays on Truth and the Liar Paradox [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2]张建军,黄展骥.矛盾与悖论新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R. M. Sainsbury. Paradox, Foreword to second edition[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4]桂起权.次协调逻辑的悖论观[J].安徽大学学报,1992(1)102-106.
[5]G. Priest. Logic of Paradox[J].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9, (8):53-56.
[6]G. Priest. In Contradiction[M].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7.
[7]A. Church. Comparison of Russell's Resolution of the Semantical Antinomies with that of Tarski[J]. Journal of Symbolic Logic, 1976, (41): 11-15.
[8]黄展骥.“强化谎者”悖论的简明消解——批判塔斯基、哥德尔、爱因斯坦的相关“论点”[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7(5)51-55.
[9]黄展骥.说谎者悖论的“歧解”和“消解”——逻辑、辩证两派“矛盾观”千古之论争![J].哲学研究,2007(增刊)269-272.
[10]黄展骥.塔斯基把“已过”归罪于“语言”!——评两个悖论之冠:“说谎者”、“亦此亦彼”[J].合肥学院学报,2005(4)56-60.

(原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83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