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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富源】哲学、人学与人

哲学家们不同的哲学理论,在某种层面或意义上,都是关于人的理论的某种独特的表现形态。从世界观层面上说,哲学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理论;从人学观层面上说,人学就是哲学视野中人自身的理论,或者说是关于人自身的一般本性的理论。因此,既不能撇开人、撇开人的活动来理解哲学世界观,也不能否认或消解哲学的世界观本性,把哲学归结为人学。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人学观是科学的人学观。它的创立,实现了人学研究中方法论上的一次巨大的历史性转变,从而开创了当代人学发展的全新前景。

一、哲学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理论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这在我国哲学界少有分歧。但是如何理解世界观,认识就不一致了。有这样一种观点,撇开人、撇开人的活动、撇开对象世界与人的关系来理解世界观,把哲学规定为关于人的外部世界的理论。这种观点是不妥的。哲学从其基本内容、现实根据和价值目标来说不仅不脱离人,而且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理论。

1.哲学是关于人作为存在的一般本性的理论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论。哲学世界观所追问的世界是什么,实际是问我们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是什么,我们自己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存在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问世界怎么样,实际是问我们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怎么样;问世界是否可知,实际是问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我们存在的世界是否具有“同一性”。因此,哲学作为世界观所要解决的就是我们自身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存在的一般关系。也就是说,哲学不是关心无人世界的理论,而恰恰是关心我们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的普遍本性的理论。

关心世界的普遍本性与我们人有什么关系?这个关系极为重大。因为我们既然不是世界之外的存在,而是世界之中的存在,那么世界的普遍本性也不在我们的存在之外,而在我们的存在之中。换句话说,关于世界普遍本性的理论,也就是关于人作为存在的一般本性的理论。世界是整体,人是世界的部分。世界作为万事万物构成的整体,它的普遍本性对作为其部分的人具有制约性和统摄性。因此,作为能动的人,掌握了世界的普遍本性也就使人的活动获得了最一般的根据。当然,对人的本性的认识并非到此为止:除了要认识人的存在与自然存在的共性,还必须认识人之为人的特殊本性,即有别于自然存在物的个性、特殊性。但特殊总是相对于一般而言的:离开对人作为存在的一般本性的认识,也就不能理解人作为人的存在的特殊本性,与此相联系,也就不能解决人类的命运问题。

2.哲学是以人的现实存在状况为根据的理论

哲学所研究的人的世界归根到底是与人的现实存在状况密切相关的。人的现实存在状况是人的实践活动和成果及其享用的状况,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人的主体力量和享有的自由度的状况。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其一,具有一定主体力量和自由度的人通过实践改造世界。在这种人与环境世界的相互作用中,环境世界的性质获得相应程度的暴露和呈现,与此相联系,才能获得人所赋予它的一定价值和意义。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对象的外部世界的状况从外在方面体现了人类的现实存在状况。其二,在人与世界的相互作用中,随着人的主体力量的增长和自由度的提高,引起了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的变化发展。哲学作为研究人与世界总体关系的世界观理论,也必然随之发生研究视角、解释模式和内容方面的变化发展。在人类历史上,作为人类存在状况集中表现的人的主体力量和享有的自由度,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由低到高的发展历程;哲学作为人类现实存在状况的理论反映,也经历了一个大致平行的历史行程。

3.哲学是对人类终极关怀的理论

人研究哲学,说到底是为了实现对人类自身的终极关怀。终极关怀就是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各种矛盾的探求和不断解决,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哲学的终极关怀就是以理性的方式弘扬人的主体性和提高人之自由度的一种根本性的关怀。

第一,哲学以其“终极解释”,提供人类“安身立命”之本。哲学以追求宇宙人生的最高智慧为己任。哲学总是力图占领那些绝对而又不能直接把握的领域,透过千变万化的直观现象抓住最根本的东西。这种对世界的终极解释,能为人提供精神依归,即根本信念;为人的活动提供根本之点,即普遍法则;为人之主体性和自由度的提高提供最普遍的根据。一句话,为人提供“安身立命”之本,即为人们安定生活、掌握自己的命运提供根本原则。

第二,哲学以其“终极理想”,指引人类走上自由之路。理想是人立足于现实,在意识中对未来进行的美好、圆满的想象。哲学所提供给人的理想是一种具有终极意味的理想。哲学不仅要描述、反映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还要以一种批判的态度对这种关系作出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追求和建构一种关于人与世界的理想关系,这种理想关系是通过理想社会和理想人格的设立表现出来的。对理想目标的设立是哲学批判功能的前提性根据。哲学对现实的批判,不是着眼于一时一事的是非得失,而是对事关人生前途、民族命运乃至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所进行的探讨、追问。它根源于对缺失、限制和痛苦的突破,是对力量、热情、价值和意义的追求,是从未来的立场、真善美统一的立场对现实和过去的叛逆,从而不断构筑人类思维的新坐标,开拓世界的新视野,促进人的思想解放,提高人的自觉意识和能动作用,以推动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和人类幸福的增进。这从而也就使哲学富有了人性的魅力和光辉。

二、人学是关于人自身的一般本性的理论

如上所说,在世界观层面上,哲学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理论;在人学观层面上,人学是哲学视野中的人自身的理论。也可以说,哲学作为世界观是人的宏观层次的哲学理论,人学是人的微观层次的哲学理论。当然这两个层次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与世界总体关系的研究总是以对人自身的研究、以对人自身的一定认识和理解为前提、为基础的,二是对人自身的研究又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为指导进行的,或者说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为根据和支持的。可是,有的论者对哲学与人的关系不作这样两个层次的划分,而是把两者混淆起来。他们认为人是哲学研究的中心,人是全部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哲学就是人学。实际上,这种推论是不能成立的。

1.不能把哲学归结为人学

第一,把哲学归结为人学是一种以偏概全的片面观点。哲学以人为中心,人是全部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无疑是正确的见解,但是不能由此认为哲学就是人学,因为中心只是中心,它本身并不是整体;出发点和归宿点也只是整个行程的起点和终点,并不能代表整个行程。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人是哲学的中心,人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径直认为哲学就是研究人,就是研究人自身,因而就是人学。这里的思维跳跃是不能允许的,是违背逻辑的。以人为中心展开研究与对人自身进行研究,其间的区别是明显的,是不能等同的。哲学作为世界观,是以人为中心对人与世界的关系展开研究,除此以外,还要从人与世界的总体关系去把握自然、社会、人的认识和思维,以及人自身。这种把握的理论成果分别是自然观、历史观、认识论、逻辑学和人学。由此可见,人学只是哲学世界观统属下的一个分支、一个组成部分,它并不能包括和涵盖哲学的丰富内容。

第二,把哲学归结为人学也就否定了哲学的世界观本性和人学的世界观基础。哲学的本性是世界观理论,它所研究的是人的世界,是人与世界的总体关系。人作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以及出发点和归宿点等等,只是就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人是主体、环境世界是客体而言的。但是,如果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离开人与世界的关系、离开客体的环境世界来谈人自身、来谈哲学,并把哲学归结为人学,那么,哲学也就不成其为世界观的理论,而成了人学理论。这样一来,哲学的世界观本性也就被否定了、消解了。如此,也就否定了人学的世界观基础。对人自身的认识即人学,要以对整个世界的认识为前提。地球上自从有了人和人类社会,单一的物质世界变为包括人和社会在内的世界。自然、社会、人处于一种辩证的联系之中。因此,探讨人与自我的关系,离不开研究人在自然界的位置、人在社会中的位置以及人如何正确对待自然和社会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对人自身的理解,必然受到世界观、历史观的制约。那种把哲学归结为人学的观点抽去了人学研究的世界观基础,这样的人学研究当然也就谈不上是对人自身的哲学研究。

2.人学是关于人自身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理论

对于什么是人学,目前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观点认为,人学是以人为对象的学说。顾名思义,人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这个说法不能说错,但很笼统。人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属性的存在,以人为对象的学科不是一门学科,而是一个学科群,因此不能说以人为对象的学说都是人学。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人学就是关于人的问题的哲学。这样来定义人学,仍然很笼统。因为关于人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一般说来,问题之作为问题总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或者说,总是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与人发生关系的。因此,把人学定义为关于人的问题的哲学仍然无助于厘清人学的本质规定。还有一种观点,把人学理解为从人的实践出发去理解人和世界关系的一种哲学范式、一种“人学视角”,主张从“人学视角”来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主客体关系。应该说,这没有什么不对。问题在于,不能把人学归结为人学视角。因为,人学视角只是人学的一个方面的功能,即人学的认识功能。一门学科的功能,只是这门学科的外在方面,而不是它的内在方面,不是它的根据。一门学科的对象才是这门学科存在的根据,它规定了这门学科的任务、性质和功能。因此,一门学科的定义,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其研究对象的角度来加以规定。

如果这个认识不错的话,那么,人学就是关于人自身的一般本性的理论,或者说人学是人自身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理论。如何理解这一定义呢?

第一,人学是从哲学层次对人自身进行反思的一门学问。或者说,人学是从哲学角度对人的一种自我认识,即是从人与世界总体关系的角度来看待人,来对人进行自我认识。

第二,人学所研究的人自身主要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个人自身。人的存在形态有两种:个人和群体。人学所研究的人主要是个人。这是因为:其一,相对于群体而言,个人是人存在的最基本形态。其二,与第一点相联系,个人比任何一种人类群体的内容丰富、广泛。其三,人的两种存在形态中,人类的群体已有专门学科在进行研究,人类学、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都是从不同视角对人类群体的研究。因此,对个人展开研究,这正是人学的任务。人学对个人展开研究,当然不能脱离人类的群体形态孤立地进行。人是个体的存在,但不是孤立的个体存在:现实的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主要是社会存在物。因此,必须在人类个体与群体的统合中,通过对人的全部社会实践和全部社会关系的考察,来展开对个人的研究。也就是说,人学所研究的个人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个人。

第三,人学所研究的人自身是整体的人。人自身是一个整体的存在,因此人学研究的人自身不是被片面化的、被肢解的人自身。研究人的某一方面也是需要的,但这不是人学的任务,而是具体科学的任务。当然这两种研究不是截然割裂的。就人学来说,它必须在概括和总结当代有关人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来展开研究,不然,人学研究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科学基础。

第四,人学所研究的人自身,是人自身的一般本性,即人的一般属性、本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每个人都是由多方面属性集成的特殊存在。对某人的特殊属性或个性本质进行研究,这不是人学的任务。人学所研究的人的属性是人之为人的一般属性、一般本质。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观

人对自身的认识,从人产生以后就开始了,但是,在人的漫长的自我认识史上,到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关于人自身的种种观念、种种理论,虽然包含有不少正确的有价值的思想内容,但总体上是不科学的。马克思恩格斯在人的自我认识史上的巨大贡献就在于,他们第一次创立了科学的人学观。他们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为关于人自身的一系列重要问题的研究指明了根本方向,在人的本质、人的需要、人的权利、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等问题上作出了比较系统的、深刻的理论回答。

马克思强调以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理解实践,认为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这可以从实践对人而言的外向性和内向性两个方面加以理解。所谓实践的外向性方面,是指实践作为人的活动方式、存在方式,能动地作用于外界对象,使之按人的目的发生变化,从而适合于人、服务于人,并因而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直观和确证。所谓实践的内向性方面,是指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人们通过实践在改造外界对象的同时,也改造人自身,不仅提高人的主体能力,而且促进整个人的生存状态的改变,即由人的片面和不自由状态逐渐变为全面而自由的状态。

马克思恩格斯把现实的人,即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作为自己理论的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中,尤其是在专门批判费尔巴哈抽象人学观的论述中,一再强调费尔巴哈的出发点是抽象的人,而“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恩格斯还强调:必须“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1)正是从现实的人出发,他们认为唯物史观“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马克思还认为“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马克思,第103)

把现实的人作为人学理论的出发点,实际也就是从人所从事的社会实践出发来理解人、把握人,并通过实践全面塑造人。从人的社会实践去理解人,这就意味着:

(1)要从人的社会实践的多样性、丰富性来全面地理解人的属性。生产劳动是人类实践的最基本形式,但“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3)在这多种多样的活动中,人们形成了日益丰富的的品格、属性。因此,人既不是单纯的肉体人,也不是纯粹的理性人;既不是单面的经济动物,也不是片面的政治动物,而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集多种属性于一身的完整的人。

(2)要从人的实践活动方式的历史变化中把握人的具体的历史的本性。人的实践活动方式处于不断变化和历史发展中,这些变化发展有如下一些倾向,即从分散走向联合,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依附自然走向依靠人为,从盲目走向自觉,从依赖硬件走向依赖软件,等等。人的实践活动方式的这种变化,是人在创造中不断重塑自己、更新自己的过程,是人的本性、人的利益、人的权利、人的价值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因此那种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方式及其历史变化,抽象地谈论人的本性、人的权利、人的价值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3)要从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的人的主导性作用去理解人。人的主导作用不仅表现为在实践中主客体双方的改造上,而且还具体地体现在通过实践所联结的人·社会·自然这一动态系统改造的成果上。人们对自然的改造,创造着社会的物质文明;人们对社会改造的成果,主要凝结为社会的制度文明;人们对自身主观世界改造的成果,则结晶为社会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构成社会文明的三维结构。而这三维文明始终根植于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之中,是人自身的文明进步的表现和动力。

(4)实践是人的解放与自由发展的根本途径。解放和自由是同等意义的概念。解放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弘扬,摆脱束缚和压抑,获得人类生存发展的合理条件和组织结构,从而进入较为自由的创造历史的状态。自由则是人类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并从而实现自由个性的发展。解放和自由都意味着人与世界关系的和谐统一。实现人与世界关系的和谐统一靠人的实践,因为人的实践过程就是人与世界关系的调控过程,是人通过实践,充分发挥作为主体的本质力量,去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从根本上变革人与世界关系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表现为世界的完善化,也表现为人自身的完善化,是这两个完善化的统一。这种通过实践所实现的人与世界关系的和谐统一,就是人的自由境界的实现。

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观所包涵的上述内容为我们全面地、历史地、科学地理解人,为在实践中全面塑造人,提供了根本的指导原则,为马克思主义人学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个方向就是要立足于当代实践,特别是立足于中国人民所进行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对时代精神的把握中,在对中西文化精神的吸取中,在对人的科学的综合研究中,提升出当代中国人学的核心理念,为人的现代化、完善化和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提供具体的人道关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979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3《毛泽东选集》,1991年,人民出版社。

(原载《哲学研究》2003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