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桂芝 安启念】构建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启蒙
人类的启蒙运动产生于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其渊源可以追溯到14-16世纪最早开始于意大利而后又在西欧各国深入发展的文艺复兴运动。它把获得理性生活、争取自由平等、追求人的尊严和权利视为崇高的价值,实质就是对人的理性的高度弘扬,为实现现代化奠定了思想基础。伴随着全球化进程与现代化转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无不渗透着科学理性和对人的主体性的高度弘扬,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就传播科学理性而言发挥了重要的启蒙作用;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高扬了人的主体性,满足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一次思想解放和启蒙运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强调以人为本,构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理性和谐,是对以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启蒙的反思和纠偏,是对追求人的理性活动的否定之否定。这都说明启蒙精神已经作为一种先进文化成果积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了。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有中国特色启蒙运动的创新。
一、启蒙运动的世界历史追溯
“启蒙运动开启了近代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即以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为中心的处于主流地位的现代西方文化观念。”[1] 人类历史上的启蒙运动是指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的民主文化运动,它启发人们反对封建传统思想和宗教的束缚,大力提倡思想解放和个性自由等等,如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就特别强调世界的物质性和客观性、运动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并把这一科学理性精神向法国人民进行了灌输和启蒙,而其渊源则可追溯到14-16世纪最早开始于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改革而后又在西欧各国深入发展的文艺复兴运动。
欧洲中世纪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个社会停滞不前、精神文化受到宗教严重压制的时期。但是中世纪的宗教与原始宗教不同,信仰进入了一个较高级的阶段,不论是上帝或是真主都具有精神的纯粹性,而不是对现实之物如火、太阳、动物的简单神化,理性的地位在宗教内得到不断增强。德国的马丁·路德就是这方面的突出代表,他提出的“因信称义”的神学理论,让人们可以不经过教会而直接接近上帝,进一步唤起了人的主体意识,而这些主体意识无不归属于人的理性。同时,中世纪后期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理性也不断地拓宽其发展道路。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城市在与国王和领主的斗争中取得了自治权,树立了理性化的政治权威。与宗教改革、政治权利运动同时的思想解放运动浪潮当属宣扬人文精神的文艺复兴运动,先是以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为代表的科学宇宙观,稍后,欧洲进入了理性在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全面开花的启蒙时期,“文艺复兴的主要成就不仅发现了自然,而且发现了人、人体和人性之美”,[2] 在但丁、莎士比亚、达·芬奇等人的文学艺术作品中,高度赞美人性、人的尊严和人的自由,唤起人们对自身的关切,鼓励人们不断追求现世幸福。当然人对现世幸福的追求不是一句空话,它离不开物质基础,突显了发展物质生产的重要性,而发展生产又必须依靠科技理性。因此,用理性审视一切事物便构成了世界历史上的思想启蒙运动,正像恩格斯评价启蒙思想家们时所说:“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3] 他们认为凡是合乎自然和人性的就是理性,理性是人性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主张用理性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唯一标准,1789年问世的“人权宣言”就表明了建立理性与正义王国的主张,不仅为法国的科技发展和工业化奠定了思想基础,而且推动了法国的现代化进程。
虽然启蒙运动是新生资产阶级发展壮大中的思想解放运动,旨在培养具有理性精神的独立个人,目的是为市场经济和工业文明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为社会实现现代化扫清道路,就历史渊源而言,理性是西方的产物,但它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济,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思想启蒙也就成为世界上一切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马克思主义哲学便是德国启蒙运动的产物。
德国的启蒙运动在哲学上始于康德。黑格尔说:“康德哲学是在理论方面对启蒙运动的系统阐述。”[4] 赵敦华教授认为:“法国大革命震撼了世界,但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在哲学上反映它的精神,这场大革命就失败了。法国大革命失败以后,法国人和英国人对它做出的反应是痛心疾首地揭露和批判,反思它的负面影响和教训,此时哲学界被一股保守的、复辟的思潮所笼罩。但是,政治上保守的德国,却出现了积极反映和总结法国大革命精神的哲学。”[5] 这就是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启蒙性质同样表现在对人和人的理性的高度肯定上。康德提出:“人是目的,不是工具”,并把人作为自然的立法者,把一切都置于理性的批判之下。开始于康德的哲学革命经过费希特、谢林最后在黑格尔那里产生了一个人类历史上最为宏伟庞大的以理性作为最高主宰的唯心主义体系,认为整个世界就是绝对精神的逻辑展开,而所谓绝对精神,又是指先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的人的自我意识能动发展的最后结果。
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渊源,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哲学一样,是用科学理性对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的思维的全部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向的科学说明。不同的是,在黑格尔那里理性是绝对精神所固有的属性,它的展现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在马克思恩格斯这里,理性为物质存在所固有,它表现为物质的自我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就是物质存在及其合乎理性的运动规律的反映。尤其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极大地弘扬了人的主体性,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也表现出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关切。可见,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启蒙精神,已经作为先进的文化成果积淀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中了。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对于破除封建迷信,确立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树立科学理性的权威,即实现中华民族的思想启蒙,是中国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将有力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促进现代化的实现。
二、启蒙运动的中国化历程
中国的现代化始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战争的失败迫使中国人开始了对现代化道路的艰难探索,1911年的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满清王朝,促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标志着中国的现代化历程进入了新阶段。其实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离不开思想观念的革命,破除封建思想的束缚、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就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文艺复兴运动就是为了适应新兴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要求而出现的思想启蒙运动,结果为资产阶级革命做了思想准备。同样,中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也是中国进步知识分子适应历史需要向封建文化发起的第一次有力冲击,是一场广泛而又深刻的启蒙运动。启蒙运动就是一种思想解放运动。大量西方思想通过“五四”运动传入中国,它们对个人尊严和幸福的肯定,对自由、民主、科学的呼唤,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文化的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从西方传入中国的,随即便开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启蒙的历史变迁,从此以强调科学理性和弘扬人的主体性为特征的启蒙精神便作为一种先进文化成果积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中了。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在选择和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时,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正、反对立倾向:一种是借助于科学理性论证中国革命的合理性从而说明自己事业的必胜性,更多地看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一面;另一种又由于中国社会的落后,不得不更多地倚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高扬人的主体性。正因如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被中国化的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表现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和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两次启蒙。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科学理性启蒙。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哲学缺少统一的理论文本,马克思恩格斯终生没有写过系统阐述自己观点的哲学著作,这就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运用、发展及其中国化变得十分复杂。任何理论的历史发展都是后人从自己的实践需要出发对其创始人思想的选择与运用,这就决定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在不同阶段也互有差别,形成了不同形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1911年的辛亥革命,一定意义上说是一场“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是由少数受西方影响的中国进步知识分子利用国内的政治危机完成的,政治变革走在了经济发展和思想观念转变的前面。虽然封建王朝已被推翻,但社会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强大的资产阶级,人们在思想观念上仍然受传统的封建文化支配。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实现思想解放是中国社会的急需,封建王朝被推翻又为新思想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于是有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这场中国人的思想启蒙,它不仅是一次爱国运动,也是人类解放运动的一部分。李大钊认为“五四”所代表的精神,是反抗强权的自由精神,其口号就是“德先生”、“赛先生”即民主和科学。胡适将“五四”运动视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正如他在《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中指出的:“新文化运动的一件大事业就是思想的解放。”[6] 就历史意义而言,“五四”运动是一场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一样的思想启蒙运动。在这场运动中,西方的思想理论如人本思想、实用主义、无政府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蜂拥而入,尽管它们互有不同甚至相互对立,但共同点都是西方社会启蒙运动的产物,都肯定人的价值,多数理论都弘扬科学理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其中一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重在强调世界的物质性以及物质世界运动的规律性、必然性和可知性,恰好可以满足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这种需要,这些理论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人的思想启蒙。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突出强调科学理性的体系,对人的主体性关注不够,以至于不少人批评它是机械唯物主义。这些批评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有一点则无论如何不能否认:正是这一体系向几千年来饱受封建文化影响的中华民族灌输了科学理性,它的传播是中国人的思想启蒙,因而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对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一个事实就够了:1949年以后,为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作出贡献的知识分子,几乎都是通过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而接受科学理性的。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就传播科学理性而言无疑发挥了重要的启蒙作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也曾经一度成为中国人思想启蒙的重要阻碍。这是因为,一旦科学理性脱离了人,把它不是作为人的理性,而是作为在人之外甚至是在人之上的一种存在来看,它就会成为对人性的扼杀,走到启蒙的反面。黑格尔哲学便是如此。“文化大革命”中把脱离实际的空想冠以客观规律的名义作为历史必然趋势强迫中国人去接受时,情况也是如此。脱离了人的唯物主义可能因为敌视人而成为宗教,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文化大革命后遭到一些人的批评,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主体性启蒙。
“文化大革命”是唯意志论疯狂肆虐的十年,革命意志、权利意志决定一切,这种离开客观物质因素的制约,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中的一次重大理论失误,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危害毋庸赘言。基于思想解放和启蒙运动的需要,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华大地上掀起高举人道主义大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通过这次大讨论,实践不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其实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用实践来解释现实世界一直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最基本的观点,正如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所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7] 完全肯定了人在实践中的主导作用,实践观点立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实现了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辨证综合以及根本超越。其结果就是高举人的主体性旗帜的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这种新理论的出现完全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实践对哲学理论产生的新要求推动的结果,表明中国人的思想已经从文化大革命所受的压抑中解放出来,正在使科学理性具有人道主义的色彩。如果我们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思想启蒙看做是正题的话,那么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与研究便是思想启蒙的反题。
就历史意义而言,实践唯物主义打破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一统天下的局面,改变人们以往那种二元对立“见物不见人”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由此形成了实践的动态思维模式,认识到大量事物都处在两极之间的某种状态,高扬了人的主体性,把人们从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满足了当代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反思和纠偏了“文化大革命”对人性的践踏,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同时对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研究,也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发展,人们从实践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本重新解释,淡化了政治对哲学研究的影响,强调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精神”状况、实质和未来可能走向的理性寻索。实践唯物主义充分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原则,充分肯定了每一个人追求现世幸福的正当权利,而且在实践中推进了物质财富的生产和经济政治制度的创新,完全可以说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伟大推动力。
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关注人的生存境遇,而且关怀人的未来发展,这种关怀正在于以理性的方式构建引导人们活动的核心价值体系,所以说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本身就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思想启蒙,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第一生产力,人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得到高度肯定,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标志着向人本启蒙思想的回归,是新世纪、新阶段思想启蒙运动的深化和发展,追求以人为本的和谐理性是处在全球化情境下具有鲜明而浓郁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思想启蒙的强势呈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思想启蒙的合题——否定之否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探索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思想启蒙的创新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定位,对于反思和消解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中的不和谐音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构建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思想启蒙的创新
20世纪末期,日益深入的全球化进程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科技理性的泛滥和对人的不断扩展,造成了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统治,即生活世界的不断技术化,使得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生活世界越来越几乎无孔不入地技术化、工具化和规范化,个人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置于由技术、管理规范的控制和监督中(哈贝马斯语),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体制转轨和迅速推进的现代化建设也触动了原有的既定利益格局而引起社会冲突,总之,科技理性破坏了人际交往正常的和谐状态,产生了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生态失衡等等。在物质财富猛增的同时,造成了人类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的丧失、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失调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和对立日益严重,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催生了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新理念,并以此来摆脱全球性问题和危机,为人类文明的跃迁提供了思想启蒙,这是新世纪以中国思想界为代表的全球社会对宇宙大道之深彻的集体性体悟和自觉探索,它本身就是一种哲学创新,是中国社会以充分的自信融入世界思想界并与其展开平等、有效对话的标志。
人类思想启蒙史的逻辑演进表明,每一个特殊历史时期和特定历史阶段,客观上都需要一种能够反映当时存在境况、足以引领和主导当时社会思想文化的理论和学说。无论从哪个方面、无论从什么意义上都可以说,作为新世纪思想史进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启蒙事件,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完全具备了这样一种理论资质,堪称中国社会贡献给人类的全新生存智慧的符号表达,不论是对当今世界脉搏的准确把握还是对中国社会现实的整体认知,都具有巨大的思想启蒙意义。它强调以人为本,高举和谐发展的大旗,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重视人文终极关怀,升华人的精神境界,呵护人的精神家园,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性社会,在人的思想深处确立和谐思维,用和谐思维来思考问题、处理事物,不要陷在不相容的对立思维中不能自拔。从这个意义上说,追求和谐理性是中国特色思想启蒙运动的深化和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不仅强调了以人为本、高扬个人自主性这种启蒙思想的进步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中,社会分层、主体多元、贫富分化、利益格局失衡、社会冲突加剧等现象的出现,已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显然不能都归结为经济不发达。其中有两个更为深层的原因:一是社会资源和权利分配的不公正;二是社会各阶层、各群体未能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受益者。这种情况下社会成员之间以公平正义和民主法制作为联系的纽带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理性和谐关系,自然成为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将为人类的行为提供合理根据和理性规范,它将对人类进行新的思想启蒙,抛弃人们企图通过科技理性的无限增长而使自身达到完满完善的独断狂想,校正人在科技理性的支配下疯狂征服自然、企图成为宇宙全知全能的主人的有害实践活动,从而使人类的行为沿着不断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统一的渠道前行,不断向着有限的和开放的历史目标推进。
第一,和谐理性追求的是人本理性。和谐社会着眼于人文价值理性的实践性建构,是一种民族性“社会理性”观的探索和尝试,它追求的不是“科技理性”,也不是单纯的“价值理性”,而是一种超越科技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合题——和谐理性,其实质是遵循公平正义和民主法制的原则,重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不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也是中国文化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而做出的时代选择与调整。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逻辑起点和实际起点是人,它要求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都要始终坚持人本取向,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现实的人,包括全体人民、社会各个阶层。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关怀人、爱护人、解放人、塑造人,而且还要重视人的生命、安全和幸福等等,不断激发人的创造活力,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真正把理性的生活、争取自由平等、追求人的尊严和权利视为崇高的价值目标。
第二,和谐理性是对科技理性的超越。追求和谐理性并不意味着不要科技理性,因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急需确立科学理性精神,以科学理性的原则对待社会公共领域里非科学的如人情关系等等。具体表现为:经济上理性精神要求通过可供选择的达到预期目的的技术和方法、投入和产出进行精细的理性计算,以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个人效益的最大化;政治上理性精神要求反对人治,追求法治的严格化,法治恰恰是与人情关系对立的,而与理性所要求的客观、公正、制度、秩序和规范相一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文化上理性精神要求实事求是,理性地处理感性材料以获得真知,科学理性精神实质就是要透过现象抓本质,就是要在那些看似无序的对象中去找到其固有的法则,就是要揭示事物内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和谐理性追求的是多元和谐的结果,它可以包容个性差异,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合作、共赢,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不同的音符才能产生美妙动听的音乐,不同的调料才能做成可口的美味佳肴,不同的颜色才能构成五彩缤纷的世界。和谐的真谛就在于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合理控制。
总而言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启蒙的历史变迁中,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更倾向于科学理性的正题启蒙。但是科学理性一旦脱离了人,把它不是作为人的理性,而是作为在人之外甚至是在人之上的一种存在来看,它就会成为对人性的扼杀,走到启蒙的反面。“文化大革命”中以客观规律的名义把脱离实际的空想作为历史必然趋势强迫中国人去接受时,情况就是如此。而作为反思和纠偏“文化大革命”中唯意志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无疑高扬了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启蒙的反题,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是日益深入的全球化进程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从根本上打破了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产生了诸如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生态失衡等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迫切需要回归人的理性的和谐启蒙。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在以上正题和反题基础上创新出来的具有重大哲学意义的合题,形式上完全符合黑格尔辩证法正、反、合的过程,内容上真正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思想启蒙的对立统一。当下和谐理性正在成为人们用以评判社会文明品质高下的重要尺度,它使人发现了物性之外的精神信仰和美好感情对于赢得人性光明所具有的启蒙意义,并因此而将人性和人格整体升华。作为思想启蒙合题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力图实现的,是一种新的价值理性的重建,是向一种久违了的人性固有的本真面目的辨证回归,投射出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和价值关切,它充当着一种引领身处迷茫中的当代世界走出问题和困境的生存向导。
注:本文是2006年宁波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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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库:2007 (RD)
从分离与对立到统筹与融合
——马克思的城乡观及其现实意义
【原文出处】哲学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710
【原刊页号】9~15
【分 类 号】B1
【分 类 名】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12
【保留字段】本文为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社会关系视域中的‘和谐社会’解读”(编号06JA710021)的阶段性成果。
【作 者】周志山
【作者简介】周志山,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何增科,2005年:《马恩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述要》,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第1期。
[2]《列宁全集》,1958年、1959年、1974年,人民出版社。
[3]《列宁选集》,1972年,人民出版社。
[4]马克思,1975年:《资本论》,人民出版社。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58年、1960年、1972年、1979年,人民出版社。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专题·唯物史观
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将城乡关系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加以论述,形成了其颇具特色的城乡关系理论。马克思的城乡观包含着三个逻辑严谨、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一是城乡关系的发展目标和价值指向,即消除城乡对立和差别的共产主义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目标;二是研究城乡关系的方法论原则,即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三是对城乡关系一系列前瞻性的具体论述。这三个方面又是浑然一体的:其中方法论原则和价值指向始终蕴涵在关于城乡关系的前瞻性论述之中,而城乡关系的具体论述又是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实际运用,其根本目标在于指明实现城乡统筹、融合这一发展取向。阐扬马克思的城乡观,可以为统筹我国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城乡关系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和思想启示。
一、城乡分离与对立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历史进步性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统一体所形成的生产方式的更替,表征着社会文明形态依次演进的基本图式。以此来分析城乡关系理论,不难看到,在社会发展一定历史阶段上产生的城乡分离乃至利益对抗,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而城乡关系的这种分离和对抗正是适应并促进了生产力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前进方向,具有合理性的一面;以近代工业化、城市化为特征的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封建制生产方式的取代体现了人类历史的进步性。
首先,城市的出现、城乡关系的分离,根源于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生产力是表征人类认识、处理和驾驭自然关系的能力,一部人类发展史首先就是人类处理和变革与自然界关系的生产劳动的发展史,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演进史。如果说,以乡村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农业社会对以氏族部落为存在形态的渔猎社会的取代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的话,那么,以城市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工业社会对以乡村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农业社会的取代,则是人类文明的一次更大飞跃。从生产力发展规律上看,这一现象的产生是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
所谓生产力“有所发展”,是指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已经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农业劳动者所必需的产品,从而为城乡和工农之间的分离提供了可能。“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用在农业上的全部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须足以为整个社会,从而也为非农业工人生产必要的食物;也就是使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工业的人有实行这种巨大分工的可能;并且也使生产食物的农民和生产原料的农民有实行分工的可能。”(马克思,第3卷,第716页)“从事加工工业等等而完全脱离农业的工人的数目,取决于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数量。‘显然,不从事农业劳动而能生活的人的相对数,完全取决于土地耕种者的劳动生产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995年,第78-79页)可见,农业劳动生产率制约着农业和工业之间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度,并决定着农业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所谓生产力“发展不足”,是指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尚不足以避免或杜绝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所引起的利益分化、冲突乃至对抗。“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仅仅适应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3页)。然而,正是在生产力“发展不足”的条件下,城乡之间的这种分化和对立恰恰适应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现代城市“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马克思,第1卷,第552页),城市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引领和先导,“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列宁全集》第19卷,第264页)。这体现在:(1)生产要素的集中。“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7页),这种集中使城市发挥出强大的集聚经济效益和辐射扩散效应。(2)生产与贸易的结合。通过这种结合,使城市不仅成为工业的中心,而且成为经济贸易的中心;不仅成为一个区域、一个国家的中心,甚至成为世界性的中心。(3)工业人口的增加。城市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就业容量,吸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其次,城市作为近代市民社会的诞生地,城乡之间的分离促进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体现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封建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超越。
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正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走向鼎盛而孕育着危机的时代,也是城市化迅速崛起、城乡关系走向尖锐对抗的时代。而马克思一生主要是在柏林、巴黎、布鲁塞尔、曼彻斯特、伦敦等大城市度过,因此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进展和城乡对立有着深切的体认。在马克思看来,城市的兴起伴随于近代的整个工业化过程,而工业化发展史也就是城市迅速扩张的历史,是城市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战胜乡村的历史,同时也是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向现代先进的城市社会转型的历史。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及其初稿中,马克思详尽分析了欧洲封建中世纪后期“乡村的城市化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与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同步性关系。他认为:“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是城市乡村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0页)虽然“乡村城市化”伴随着农民利益被牺牲的苦难历程,但从历史发展的大尺度空间看,它无疑在人类进步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将城市发展、城乡分离乃至对抗看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成熟、“商业财富”优于“土地财富”的基本成果和独特标志。“资本主义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正是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277页)
再次,城乡关系分离和对抗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形态历史跃迁的过程,城乡分离和对抗的历史是与人类文明发展史同步的,其中城市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把社会分工看做是城乡分离的基础,认为城乡分离是人类历史上发生的最大一次社会分工,并把这种分离看做是人类文明、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起点。“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直至现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4页)城市成了社会商业经济和政治文化的中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城市文化也就成了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
显然,现代社会就是以工商业为中心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城市和乡村的差别不再是同一文明时代社会分工造成的差别,而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工业文明和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文明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别使工业取代农业成为社会的决定性部门。工业发展所造成的不平衡性,不仅使世界各国在“世界历史”舞台上被划分为农业民族和工业民族,而且使前者要围绕后者这个“工业中心”来运转;先进的工业文明正是以人口、财富、资本、需要日益集中的城市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并创造了更加丰富的生活方式和更高的生活质量。
二、马克思对城乡分离与对立的“三重批判”
马克思对城乡分离和对立的考察是一种辩证的、历史的考察。他既揭示了城乡分离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历史进步性,同时又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检视和批判,并将这种批判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联系起来。
1. 对于制度建构的批判
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的存在是城乡分离和对立的制度根源:“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同上,第104-105页)。如果说,由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深化所导致的城乡分离和对抗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那么,由私有制、异化劳动等所造成的城乡分离和对立则导致了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和阶级对抗。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成员之间分裂为经济利益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阶级,城乡分离因此具有了阶级对抗的性质和意义。而阶级的实质,意味着对他人劳动及其成果的无偿占有:居住在城市的剥削阶级利用其特殊的经济政治地位盘剥乡村劳动人民,形成了城乡之间“中心-边缘”,即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依附的二元对立格局,并使乡村陷于贫穷和愚昧状态之中。这样,工业文明的城市不仅是理性在实践上征服自然界的标志,而且也是其在精神上统治自然界和乡村的象征。
2. 基于人学精神的批判
基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本主义价值原则,马克思对城乡分离和对立所造成的人的畸形而片面的发展作了深刻而尖锐的批判。在他看来,城乡分离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和最大的分工,意味着“劳动者日益完全依附于劳动,而且是极其片面、机械性的特定劳动”;意味着劳动“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力量”。“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的对立。”它“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专门手艺的奴役。它破坏了农村居民的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居民的体力发展的基础”。(同上,第104、330页)因此,城乡的分离导致了人类活动畸形而片面的发展。
3. 对于资本原则的批判
关于资本原则,在马克思的经典文献中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规定。第一,“资本积累”原则。资本是“一定量的积累和储存的劳动”,它遵循着利润至上、无限扩张的固有本性。这是资本的天然性规定。第二,“社会对抗”原则。资本是“对他人劳动产品的支配权,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62页),是以物为载体所体现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即积累起来的劳动(死劳动)对活劳动的支配和剥夺关系。这是资本的社会性规定。由于资本关系处于现代社会发展的“轴心地位”,它实际上成了现代社会生活中的支配原则和运转中心,马克思曾形象地比喻它是现代社会中的“普照之光”和特殊的“以太”。近代以来城乡之间的分离和对抗,正是近代社会遵循资本原则也即资本城市化的必然结果。这可以从资本存在的空间样态、资本关系的扩张趋势两个方面来加以观照。
从资本存在的空间样态上看,近代工业化城市是资本存在和扩张的“根据地”和“跑马场”,是资本依托的载体及其展开的空间形态,也是资本这一“普照之光”的“光源”。工业化城市所产生的“积聚效应”和全球化扩展正是资本存在和活力的根源所在。与此相对应,乡村则处于资本关系的“边缘地带”,成为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服务的廉价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倾销地,备受工业化城市的剥削和城市资产阶级的掠夺。从资本关系的扩张趋势来看,资本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凭借无穷的内在张力和强权意志跨越地域的边界走向全球。“资本一旦合并了劳动力和土地这两个财富的原始源泉,它便获得了一种扩张的能力,这种能力使资本能把它的积累的要素扩展到似乎是由它本身的量所确定的范围,即超出资本赖以存在的、已经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数量所确定的范围。”(马克思,第3卷,第663页)因此,资本是城市扩张的内生动力,资本关系在城市的巩固不过是资本全球化进程中迈出的历史性的第一步,凡是不符合资本关系尺度的文化规范都应在被消灭之列。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揭示的“世界历史”首先是城市的历史,它表征着资本全球化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心-边缘”的资本逻辑再一次凸显:城市成为先进生产力的聚集地并使乡村破产;工业中心城市的繁荣建立在对乡野农村残酷剥夺的基础上。城乡对立正是资本扩张在地域空间上和社会关系上的表现,资本带来的文明面和对抗性在这里鲜明地体现在:一方面是资本与财富的集中,另一方面是贫困和失业使城市成为罪恶的渊薮。
三、从城乡分离与对立到统筹与融合
城乡分离和对立给人类带来的“文明面”和对抗性表明:扬弃和超越城乡之间的分离和对立,在克服各自片面性弊端的基础上进一步走向融合,是人类历史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关于城乡统筹融合的思想,不仅指明了城乡之间从分离、对立走向统筹、融合的历史根据和客观条件,而且还探讨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性安排。
1. 城乡统筹、融合的历史根据和客观条件
城乡统筹融合、协调发展的历史根据在于,“消灭城乡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7页),只要“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7页)。马克思的总体思路是:古代社会浑然一体、无城乡之间差别—→私有制社会由于社会分工的加深而导致城乡之间的分离与对抗—→废除私有制后,城乡之间由对立转为差别;随着社会主义迈向共产主义,人类逐步消灭这种差别,从而使城乡成为兼容两者之优势而又避免两者之缺陷的新的社会统一体。马克思关于城乡“同一—→对立—→融合”的历史辩证法,既体现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目标的价值追求,也符合社会演进的历史规律。
具体而言,城乡关系走向融合与一体化发展,(1)是农业发展和乡村摆脱愚昧落后状态的需要,它“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在其中受煎熬的那种与世隔绝的和愚昧无知的状态中挣脱出来”。(2)是大工业发展和解决“城市病”的实际需要。“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自觉需要,正如它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需要一样。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毒才能排除”。(3)是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因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求消除城乡分离造成的“劳动活动本身的畸形发展”,是作为“消灭整个旧的分工的第一个条件”。只有消除城乡对立,才会使劳动者的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和文明程度发生改变和提高,才会使“生产劳动给每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5、542、335、644页)
城乡融合需要有两个客观条件:一是物质条件,即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特别是大工业的发展和协调安排。“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的条件”(同上,第647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为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即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式的基础上的联合,创造了物质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2页)。二是社会条件,即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71页)
2. 马克思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设想
(1)鉴于农业的基础地位,马克思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和技术化的思想(参见何增科)。
农业的现代化首先意味着农业中的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的过程,即促使农业成为为了市场和交换而进行生产的商品化农业,不断提高农业在商品经济中的贡献率。在马克思看来,农业的现代化需要借助于农业的资本化、企业化经营,推动现代大农业的发展。他通过对英国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的研究发现,农业资本化、企业化经营在英国等西方国家创造了农业史上的奇迹,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的发展与增长速度都大大超过了人口的增长速度。同时,农业的工业化还引发现代大农业取代小农经济的农业革命,它“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即缩短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机器化大工业在占据城市工业部门之后也开始占领农业领域并引起农业革命。随着以农业机械化、良种化和化肥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工业化进程逐步展开,“最墨守成规和最不合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代替了”。(马克思,第1卷,第463、578页)大工业在农业中的应用还加速了小农经济的解体,并将大量农业人口从封建宗法关系和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成为产业工人或农业工人,从而促进了城乡社会关系的大调整和大转变。
(2)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历史先导作用和文明辐射扩散功能。
实现城乡融合,决不是要毁灭城市、中断城市文明,以至强制拉平城乡区别、达到城乡之间无差别的绝对同一,而是在“扬弃”的基础上实现城乡之间“更高级的综合”。因为,城乡对立的消除同肯定城市的历史作用和“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并不矛盾。“不言而喻,认为在组合生产者的社会中城乡对立必然消灭,与承认把农业人口吸收到工业中去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是一点也不矛盾的。”(《列宁全集》第4卷,第130页脚注)
由于城市是现代工业、商业、航运和贸易的中心,是生产的基本条件包括人口、生产工具、资本等以及享乐和需求的空间集结体,是特定区域内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聚集地,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根本上确立了城市经济的统治地位,使得城市化和工业化成为现代化社会的一体两面。城市文明相对于乡村生产关系而言是一种社会进步,具有较高的文化势能,而消灭城乡对立意味着要摆脱和改变传统农业社会中形成的农村愚昧和孤立分散的状态。因此,走向城市化是城乡关系变革的路径选择,城市在其中应该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它在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摆脱乡村的愚昧落后状态、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和反哺作用。
(3)合理布局城乡生产力和产业结构,使城乡之间的文化和生活条件日益接近起来。
马克思在设计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时,提出了一系列使城乡融合互动和日益接近的基本措施。归结起来有:首先,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密切联系与有机结合。“在最先进的国家里采取的方法是: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步消灭。”因为“只有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密切的内部联系,并使交通工具随着由此而产生的需要扩充起来,——才能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栖息在里面的那种孤立和愚昧的状态中挣脱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43页)其次,生产力的计划利用和平衡分布。“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的条件”;为了使大工业生产摆脱地方性的局限,协调城乡的统筹发展,必须“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只有按照一个统一的大的计划协调地配置自己的生产力的社会,才能使工业在全国分布得最适合于它自身的发展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持或发展”。第三,人口的平均分布。“只有使人口尽可能地平均分布于全国,……才能使农村人口从……那种与世隔绝和愚昧无知的状态中挣脱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46、647、215页)第四,城乡之间文化和生活条件的日益接近。只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文化和生活条件上日益接近,才能“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才能使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成为全体人民都能享受的财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0页)
四、马克思城乡观对统筹我国城乡关系的指导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不仅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我们实现社会公平、理顺社会关系也有重大意义。
认识和处理城乡关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社会主义建设史上始终关注的一个重点,也经历了一条曲折的探索历程。建国之初,我们党适时地提出了工作重点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城市领导乡村和城乡兼顾的思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城乡兼顾思想的重心发生了偏移,提出了以城市为中心、以工业为重点、农村为城市服务的思想,从而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始于农村的改革,使我国原有的城乡隔离状态产生了自发性松动,我们党处理城乡关系的理念和政策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重城轻乡、重工轻农转向对农村给予更多的关注,以期实现城乡良性互动。近年来,我们党又明确提出了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这预示着城乡关系将发生新一轮的结构性转换。结合我国城乡关系的历史演变和当前构建和谐城乡关系的现实要求,研究马克思的城乡观,尤其是关于城乡从分离、对立走向统筹、融合的思想论述,可以给我们很多的启示。
首先,将城乡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走出原有的封闭隔离的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开放融合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是统筹我国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前提。在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既有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不合理体制上的原因,可以说是城市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计划经济体制共同作用的产物。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特征,是把城乡作为两个分割开来、相对隔绝的经济社会共同体分而治之,造成了“强城市-弱乡村”这种不对等的孤立式发展态势。它严重地阻抑了乡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以及城乡之间人力、物力、信息等生产要素的交流融通;城乡、工农差别依然存在,在一定历史时期还会有所扩大;城市(工业)文明和乡村(农业)文明的“落差”还造成了城乡之间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悬殊差异,等等。因此,打破城乡封闭隔绝的二元结构和区域壁垒,摒弃传统意义上“强城市-弱乡村”的不对等格局,将城乡作为两个既有时空差别又存在内在关联的平等主体,通过市场价值规律、平等交换原则协调城乡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开放互动中实现优势互补、双向融合,是统筹我国城乡关系、构建和谐城乡关系的根本前提。
其次,要真正实现城乡之间的开放、互动和融合,体制上的变革和制度上的创新是关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乡二元结构虽然一度保证了城市工业的优先发展和工业资本的积累,但制度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城乡之间的不平等交换长期存在、工农差距不断扩大、工业化和城镇化脱轨,并致使城市化发展停滞。城乡经济权利和社会资源分配上的不公正,还极大地抑制了乡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瓦解了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取消了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将制度化的城乡隔离状态打开了缺口。但城乡户籍制度、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制度区隔”仍未有实质性的变化,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界限并未消解,城乡之间的差别和矛盾也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它们事实上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因此,在当前,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各项社会制度,已成为统筹我国城乡关系的关键。其中实现人口和劳动力的自由迁徙和有序流动、建立按居住地和职业来划分城镇和农业人口的开放性户籍管理机制,是户籍制度的创新目标;实现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和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改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性,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目标;而土地制度的创新方向应该是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从制度上支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市场效益原则自由流动,保障农民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中获得经济利益。
再次,推动乡村城市(镇)化、工业化进程,缩小产业差距,是统筹城乡关系的基本途径和现实选择。城市孕育于乡村然后发展壮大,意味着城市化与城乡关系有着天然的联系。城市的出现是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和大工业发展的空间存在形态,但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又是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相适应的,因此,生产力与分工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必然要求城市发挥出辐射扩散效应和支持反哺功能,推进现代“乡村城市化”的历史进程。所谓“乡村城市化”,是指城市(镇)数量和人口逐渐增加,农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农村中城市特质不断增加,城市经济关系、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广泛渗透到农村的双向融合过程。可以说,“乡村城市化”的进程与城乡矛盾的解决,与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农村人口的城市化、乡村发展的工业化以及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是一个统一的自然历史过程。当然,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不能走地域狭小的西欧国家主要通过兴建大城市而使乡村城市化、工业化和非农化的老路。相反,通过改造传统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乡村城镇化、工业化,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县域经济的做法,可能更适合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
(原载《三江论坛》2007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