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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湜】世纪之交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回归人类学范式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在展现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那就是趋于或回归于人类学范式。说“趋于”,是因为这一范式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未曾存在过,而说“回归于”,则是因为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便是人类学范式的开创者。这一趋向或回归并非是个别人的理论兴趣所致,而是在现实生活与理论背景两个方面有着深刻的基础。但这一点迄今尚欠明朗,故有必要从理论上加以探讨。

哲学是一种理论活动,除非我们像旧形而上学那样,认为观念自身有一种独立的存在与发展,我们便不能从理论自身去看理论的发展,而是不可避免地要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中去理解理论的变化,即从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去考察理论变迁。毫无疑问,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一直是被强调的,但长期以来这一原则却被肤浅化、简单化了,人们一般只从认识论意义上去理解这一原则,即二者的统一被理解为要使认识一致于实践,要注重实践,不尚空谈。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决不仅限于认识论之中,而首先是一个人类世界的存在论或本体论原则。从存在论上看问题,理论与实践的一致在深层上并不仅仅是我们的一种主观努力的目标,而首先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状态,一种人类生活中不能逃避的状态。换言之,在一定的历史时代,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必定是相互映显的,一个时代的理论活动的基本方式即思维方式或思维范式必定是对于实践方式的表达,反之亦然。理论与实践的这种深层一致,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使得我们能够借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联来考察理论的发展趋势。一般而言,理论活动由于是一种象征性或观念性的活动,且由于其自觉的可选择性,因而其表现形式便具有不易把握的特点。但由于理论与实践的同构性,且由于实践活动的客观确定性,人们却是能够通过对于实践活动的考察而在深层上较为确切地把握理论的一般发展趋势的。对于哲学理论而言,这意味着,虽然我们不能断言一个时代将会出现何种具体的理论,但却能够在思维方式或思维范式的层面上估计一个时代哲学理论的可能发展趋势。在这方面,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对理论范畴与人类活动方式的关系的论述是经典性的:“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率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42页)因此,作为方法论原则,我们必须把“这些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同上书,第147页)。 但马克思的这一方法论原则却被令人遗憾地忽视了,只是在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其巨大效力才得以展现。正是依据这一原则,卢卡奇极其精彩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实践的物化特征与资产阶级哲学的二律背反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作为二律背反之扬弃的总体性原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意义。显然,理论与实践的一致应当作为我们把握世纪之交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趋势的基本方法论原则。

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哲学理论的发展趋势这一问题就能够在某种意义上被转换为社会实践的基本方式以及与这一实践方式相匹配的思维方式或思维范式问题。

一般认为,哲学从古至今经历了古代的本体论哲学、近代的认识论哲学和现代哲学(关于现代哲学的趋向或基本特征,有人称之为语言的转向,亦有人称之为人学或实践哲学,笔者则愿意将其称之为人类学思维范式或人类学范式)三大发展阶段。依据上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决定这一变化的,正是思维方式与实践方式的匹配关系。实践方式亦即“做”的方式。“做”有两个方面:一是“做事”,涉及人与物的关系;一是“做人”,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事的产物为物品,而做人的产物则为社会交往关系或社会组织。在最基本的层面上,人类有两种可能的“做”或实践的方式,一是有机性或笼统性之做,另一则是无机性或构造性之做。有机性的做事之典型是农业生产,做人之典型则是基于自然血缘关系或拟血缘关系的共同体交往,合起来就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实践方式。在这种做事做人方式中,人的活动一般并不改变对象本身,而是顺应对象的存在规律,从外部予以照料、改善。在这种情况下,人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对人而言便必定显现为一种现成的存在,即一种超乎人力的“实体”或“本体”。与此种做事做人方式相匹配,人们的思维方式自然一般是一种有机的、笼统的、顺应的方式,亦即一种“实体性”或“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无机性的或构造性的做事之典型是工业生产,做人之典型则是基于自觉的利益关系的联合体交往,合起来也就是以工商或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实践方式。在这种做事做人方式中,人的活动不仅触及了对象自身,而且一般地按照人的目的重新构造了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人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对人而言便不可避免地显现为一种人为的构成性之存在,即作为活动主体之产物的存在。与此种做人做事方式相匹配,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就自然地会是一种无机的、构成性的方式,亦即一种“主体性”的思维方式。显然,古代哲学之为一种实体性哲学,之以本体论为中心,正是因为这种哲学是与古代的实践方式或做事做人方式相匹配的;而近代哲学之为一种“主体性”哲学,之以认识论为中心,亦正是由于这种哲学是与近代以来的实践方式相适应的。近代哲学革命的实质,就在于从实体性思维方式向主体性思维方式的转变,从本体论范式向认识论范式的转变。

进一步看,近代以工商经济为基础的实践方式虽然一般而言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状况,但却也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启蒙所承诺的华美约言并未实现,主体性的高扬也带来了主体的异化。这就促使人们去寻求一种能够克服近代实践方式之弊端的新的实践方式。与对这种实践方式的探求相呼应,便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现代哲学。各种流派的现代哲学虽然主张各异,但在力求克服近代主体性哲学或认识论思维范式的弊端这一点上,却有着高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体现在各派现代哲学以不同方式之向人类生活本身的回归上。在20世纪哲学诸大家中,海德格尔是典型地属于人类学思维范式的。在《存在与时间》中,其由上手之物引出现成之物,由在世之人类生存结构引出主客体对待之进路,便说明了这一点。晚期维特根斯坦自然亦是属于此一范式的。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更是这一范式的体现者。在现今,罗蒂所倡导的后哲学文化,阿佩尔的先验解释学,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等,都是自觉地以人类生活为依归的。可以说,人类学思维范式已成为当今西方哲学的主流。

再回过头来看中国哲学,我们看到,在短短的几十年内,竟然急速地走过了西方哲学用了数百年才跨过的理论空间。而制约与引导着这一变化的,正是实践方式的变化,正是在短短几十年内我们的实践方式的急速变化。就实质而言,计划经济是一种类似于自然经济的实践方式。在这种实践条件下,虽然“做事”的方式在工业化的城市中有了某些改变,但“做人”的方式却仍然基本上是传统的,作为基本社会组织的“单位”,仍然是一种传统共同体之变体。在这种条件下,与之相匹配的思维方式一般只能是一种实体性的,在哲学上,便只能是一种本体论范式。作为这种范式之体现的旧的哲学教科书体系正是一种本体论哲学,所有的教科书上都写着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的理论或科学这样的本体论命题,便是明证。在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大地上的兴起,哲学则急剧地转向一种主体性哲学或认识论思维范式,认识论一时间成了哲学研究的中心。人们当能记得,80年代的哲学论著中,认识论术语占据了何等重要的地位,主体、客体、反映、选择、建构等概念何等频繁地出现。然而,到了90年代,认识论研究却在迅速地衰落下去,这一思维范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这种情况说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建成,其弊端也日渐显露,从而对其进行批判性考察以便能够对其负面后果有所限制或改变的任务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在认识论范式或主体性哲学条件下,由于这种范式与市场经济实践方式的匹配性,要进行这种批判却是不能够的。因此,与之同时,建立新的思维范式的任务也就提上了哲学的议事日程。这新的思维范式不是别的,正是一种作为对于认识论思维范式之扬弃的人类学思维范式。事实上,从90年代以来,哲学界就已经以各种名义开始了对于认识论范式的批判性反思和对于人类学范式的探索。因而,我们的任务不是要去创造一种新的哲学范式,而是要认识到走向人类学范式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从而自觉地去促进这一范式的发展。

但中国哲学之趋向人类学范式,并不是一般地从认识论范式向人类学范式的转型,而是一种特殊地向人类学范式的回归。这是因为,作为中国哲学之主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本就是一种人类学范式的哲学。因此,向人类学范式的转变,并不是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而是回归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本的真精神。

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其原本形态而言是一种人类学范式的哲学,但这一点长期以来被人们遗忘了。既然哲学思维的范式是与社会生活的存在方式或实践方式相匹配的,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与一种探寻新的实践方式的社会运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那么,它便不可能不体现着一种新的思维范式。事实上,考诸西方哲学史,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学思维范式正是马克思明确地建立起来的。在近代哲学史上,人类学范式的基本原则可追溯到维科那里。他认为,自然界乃上帝所创造,故只有上帝才能够认识,而社会世界既然为人所创造,则人就能够更好地认识它。维科这一思想尚未展开,至马克思则明确地将哲学还原为人类生活,归结为对人类生活的反思。在马克思看来,一种哲学,无论看起来多么超凡绝俗,多么晦涩抽象,都是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现实生活的。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概念实践(praxis)其实可以理解为人类生活或人类活动的同义语。马克思固然十分强调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生活中的决定性作用,即把物质生产看作一种基础性的实践样态,但他从未将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然而,后来人们却把实践概念狭义化了,变成了仅指物质生产,或者再加上科学实验。praxis变成了practice,变成了一个纯认识论范畴,只是验证认识的手段。前南斯拉夫实践派有感于此,特别强调了实践(praxis)的规范性含义,强调“必须把实践(praxis)同关于实践(practice)的纯认识论范畴区别开来”,马尔科维奇特别强调“活动就是目的本身”这一亚里士多德式的意义,是可以理解的,但将实践理解为一种包括物质生产在内的广义的人类活动似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更体现了时代的变化(将实践抽象为物质生产固然不妥,但现今人们企图通过回到亚里士多德来解决问题,而不顾实践方式的变化,恐怕亦成问题)。

我们可以看看马克思是怎样论述他的新的思维范式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5 页)他还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同上书,第56页)马克思在这里揭示出了人类学思维范式的一个基本方法论原则,那就是把理论问题还原于实践,还原于人类生活本身,从人类生活本身引申出那些抽象的理论问题,从而说明之。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运用人类学思维范式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还原为了人。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则写下了这样一段极可注意的话:“在黑格尔哲学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77页)显然,马克思认为,实体、自我意识、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都不过是对人类生活的一种抽象而已。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是明确地把“实体”等抽象的概念还原为了社会生活。他写道,“每个个人和每一代所遇到的现成的东西: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3页)。在马克思看来, 哲学中主客体的对立和分裂,根源于现实生活的分裂,而其解决则有待于现实生活中对立和分裂的解决。毋庸置疑,这里表达的是一种全新的思维范式。

当然,说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20世纪的诸多哲学派别同属于人类学思维范式,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没有原则性的区别。思维范式的相同并不妨碍同一范式之中各家各派之间的不同与对立,甚至是根本性的对立。但这种不同与思维范式的不同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不同。就此而言,作为一种人类学思维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特性在于它对物质生产在人类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的强调,在于强调对近代主体性哲学的积极扬弃或改造,而不是如一些派别那样,过多地强调人类生活的理想性方面,或极端到要将主体性“放逐”。但无论如何,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人类学思维范式哲学或人类学哲学,则是毫无疑义的。

如此看来,旧的教科书体系按本体论思维范式的精神,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为一种实体性哲学,不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原本精神的正确表达,而是一种基于与现实实践方式相匹配的需要而进行的再解释或改造。不言而喻,这种改造从实践方式与思维方式必然相匹配的意义上看,是不可避免的,亦是有其现实合理性的。但是,它毕竟不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解释。而80年代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解释或主体性解释,从与实践方式相匹配的必要和对实体化解释的改造的需要上看,亦是有其现实合理性的。当然,在理论上,它亦非正确的表达。因此,在市场经济已在中国大地上蓬勃展开的今天,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他种解释的现实合理性既已不再存在,那么,回归于人类学范式,恢复其原本面目,便是惟一合理的选择了。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0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