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蒉益民】现象概念与物理主义
一、支持物理主义的现象概念策略
当前心灵哲学中关于意识的物理主义与反物理主义之争主要是围绕下列三大类型的反物理主义论证而展开的①:首先,根据可想象性论证,我们可以想象一种完全无意识的躯体(zombie),它与正常人的身体在物理结构和功能上完全一样,但是这种躯体内部却没有任何意识感受性。因为这种无意识躯体是可想象的,所以它是可能存在的。这就否定了物理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大脑的物理状态必然地决定相应的意识感受状态。其次,知识论证指出,即使一个人从出生起就一直在一个黑白的环境中学习并掌握了关于物理世界的所有物理知识,但当他第一次接触到彩色的世界时,他仍然会获得关于“颜色的意识感受性究竟是怎样的”新知识。因为从物理知识不能先天地(a priori)推出相关意识感受性的现象知识,所以大脑的物理状态并不能必然地决定相应的意识感受状态。最后,解释空缺(explanatory gap)论证强调,即便物理主义在本体论层面上是对的,它在认识论层面上仍然是令人困惑的。当我们用关于水分子运动的物理理论解释水沸腾的现象时,我们可以先天地完全地解释相关的现象。与这类成功的科学理论解释不同,当我们试图用关于大脑的物理状态的理论解释意识感受性时,我们却无法先天地解释相应的意识感受性为什么会是那种特定样子的,从而总是在认知上留下一个解释的空缺。
对于这些反物理主义论证,物理主义哲学家们给出了各种各样的回应。最近得到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的一种物理主义回应被称为“现象概念策略”②。像疼痛或者红色视觉感受这样的意识感受性(qualia)也被称为现象状态(phenomenal state)或者现象特性(phenomenal property),而关于这些现象状态/特性的概念就叫做现象概念(phenomenal concept)。因此,典型的现象概念就是关于疼痛这种意识现象的概念或者是关于红色视觉感受这种意识现象的概念。我们用现象概念思考、谈论和指称相应的意识现象特性,并获得和交流关于这些现象特性的现象知识。和这些意识现象状态/特性相关的大脑的物理状态也被称为物理特性,关于这些物理状态/特性的概念就叫做物理概念。
现象概念策略的核心思想是要找到一种关于现象概念的分析和阐述,并使之既能符合物理主义的基本原则,又能把上述的反物理主义论证在合理的解释中消解掉(explain away)。具体说来,现存各种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都包含了以下三个部分:
(P1)一种本体一元、概念二元的理论(ontological monism and conceptual dualism):这是典型的现象概念策略都认同的一点。所谓本体一元论就是指在本体论层面上只存在一种特性,即物理特性。而现象特性即便存在,也与相应的物理特性是同一的。本体一元论意在和物理主义基本原则保持相容。所谓概念二元论是指在本体论上同一的物理特性和现象特性却对应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概念二元论意在解释为什么我们会产生反物理主义的直觉或者说(在物理主义哲学家眼中的)幻觉。
(P2)对现象概念的一种分析和阐述:各种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都会提出它自己独特的关于现象概念的分析、阐述及理论。
(P3)各种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最后都要用自己关于现象概念的独特的分析、阐述和理论在合理的解释中消解掉反物理主义的直觉和论证。
在众多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中③,帕帕纽的理论非常有影响。这一方面是因为帕帕纽已经把他的理论发展得相当细致和完备,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帕帕纽的理论给了现象特性(即我们的意识感受性中“那究竟是像什么样”的现象特征)足够的重视和本体论地位。而对体现了“那究竟像什么样”的现象特性的看重恰恰是产生反物理主义直觉及论证的根源。帕帕纽的立场是:即使给了现象特性充分的本体论地位,他的现象概念策略仍然能证明物理主义是对的,并且能解释为什么会产生反物理主义的幻觉(直觉)以及反物理主义论证为什么是错的。下文将以帕帕纽的理论为范例展开对现象概念策略的批评和探讨,而我最终提出的批评意见并不受帕帕纽特定版本的限制。
帕帕纽版的现象概念策略同样有三个组成部分:
(P1)一种本体一元、概念二元的理论:以疼痛为例,帕帕纽断言,“疼痛”这个现象特性与“C—纤维肿胀”这个物理特性在本体论上是同一个特性,而且这实质上就是一个物理特性。我们之所以很难接受这样的同一性事实,主要是因为关于疼痛的现象概念和关于C—纤维肿胀的物理概念是两类完全不同的概念。对于这个基础性的核心断言,帕帕纽提供了两个关键的理由:(1)在近五十年的研究中,神经生物学家始终没有在生物体中发现可以被还原为基础物理力之外的其他特殊的力,而通常我们认为像疼痛这样的意识感受特性对我们的身体是会产生因果作用的。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推出疼痛这个现象特性同一于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④(2)假设我们通过科学研究发现疼痛就是C—纤维肿胀,那 么我们就不需要再解释为什么它们是同一个特性了。因为真正的同一性(即一个对象同一于它自己)是一个逻辑事实,一个无需解释的“野蛮事实”(brute fact)。⑤
(P2)对现象概念的一种分析和阐述:帕帕纽近期改进后的现象概念理论包含了以下三个要点:(1)现象概念具有一种引用式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被表述为“经验:__”,其中“__”所表示的空白位置必须由一个实际的知觉经验或者由对这个知觉经验在想象中的一个实际再创造所填入。(2)现象概念不是指示词,而是一类特殊的知觉概念。我们用知觉概念思考知觉经验中的物体和对象,类似地,我们用现象概念思考知觉经验本身。(3)当我们用现象概念现象地指称相应的现象特性时,我们需要启用这一现象特性自身。换句话说,现象概念需要启用(use)现象特性本身才能提及(mention)这个现象特性。这里“提及”意味着思考、谈论这个现象特性。⑥
(P3)对三大反物理主义论证的解释:(1)关于可想象性论证,帕帕纽认为,当科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在因果层面上支持我们推出疼痛和C—纤维肿胀是同一个物理的特性之后,这同一性就成为了无需任何解释的逻辑事实。因此,像无意识躯体那样大脑呈现C—纤维肿胀特性而没有疼痛的现象感受特性在本体论上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尽管因为同一个特性由两种不同的概念表述,从而导致我们在认知上产生无意识躯体是可能的这样的错觉和幻觉。⑦(2)关于知识论证,如果红色视觉现象特性与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在本体论上是同一个物理特性,那么一直在黑白环境中学会和掌握了所有物理知识的科学家所欠缺的只是启用现象概念在认知层面上换一种方式把握她原来就已经掌握的知识。因为世界上只有物理特性,所以世界上只有物理知识。而科学家在接触彩色世界前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物理知识,因此她走出黑白环境后也不可能再获得任何新的(物理)知识。⑧(3)关于解释空缺论证:给定“疼痛”这个现象特性和“大脑C—纤维肿胀”这个物理特性在本体论上实际是同一个物理特性P。当我们用现象概念“疼痛”把握P时,我们需要启用疼痛这个知觉经验本身;而当我们用物理概念“C—纤维肿胀”把握P时,我们完全不需要启用疼痛这个知觉经验本身。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我们试图用关于大脑的物理理论/概念来解释意识感受特性时,我们总感觉遗漏(leave out)了什么,因此总在认知上留下了一个解释的空缺。那么,为什么我们在用水分子运动的物理理论解释水沸腾现象时却没有这样的空缺呢?帕帕纽的回答是,因为那儿不涉及现象概念这种非常特殊的概念。因此,他运用现象概念的“启用(use)—提及(mention)”这个特殊性来化解解释空缺论证对物理主义的挑战。⑨
二、对现象概念策略的几种批评意见
在近来出现的对现象概念策略的三种批评意见中,查默斯(David Chalmers)在《现象概念与解释空缺》(2007)的论文中,提出了一个他认为可以驳倒一切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的“万能”论证(master argument)。
查默斯指出,所有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都会提出它们各自独特的有关人类心理的关键特征的命题C,然后都宣称自己提出的C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i)C是真的,即人类确实具有如C所描述的那些心理特征;(ii)C能够解释我们关于意识的认知形势,以及为什么对于意识的物理主义化我们会在认知上遇到一个解释的空缺;(iii)C自身也能得到一个物理主义的解释。
查默斯争辩说,没有关于人类心理的命题C能够同时满足条件(ii)和条件(iii)。问题的关键是:P&~C是否是可想象的?这里P是指我们现实世界中所有的物理真理,P&~C是指“P且非C”。也就是说,我们现实世界中所有的物理状态都不变但是C所描述的我们的心理特征却消失了,这样的情形是可想象的吗?我们可以将查默斯的意思解读如下:如果这种情形是可想象的,那么这种C就是由意识感受性或者说意识现象特性所构成的。这种C自己不能得到一个物理主义的解释,尽管它能解释我们关于意识的认知形势。而如果“P&~C”这种情形是不可想象的,那么这种C就不是由意识现象特性所构成的,而是由某种物理特性所构成的。这种C不能解释我们关于意识的认知形势(因为它不能解释我们意识感受性中“那究竟像什么”的特征),尽管它自身能得到一种物理主义的解释。
由此,所有的现象概念策略都面临一个两难的困境:或者它提出的C自身得不到一种物理主义的解释,或者它提出的C不能解释我们关于意识的认知形势。因为没有一个版本的有关人类心理特征的命题C能够同时满足条件(ii)和条件(iii),所以所有版本的现象概念策略就都失败了。⑩
对于“P&~C”这种情形是不是可想象的这个关键的问题,帕帕纽的回答是:这种情形既是可想象的又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关于我们心理特征的命题C所涉及的特性在本体论上是一元的,都是物理特性。而在认知的概念层面上C又是二元的,这些同一的物理特性既可被物理概念所描述又可被相应的现象概念所描述。帕帕纽认为,我们可以在认知上以现象概念把握C,那样的话,P&~C就是在认知上可想象的;但我们同时又可以在认知上以物理概念把握这同一个C,那样的话,P&~C在认知上就是不可想象的。尽管在认知上P&~C既是可想象的又是不可想象的,但是由于C所涉及的特性在本体论上既是现象特性又是同一的物理特性,因此,从涉及现象特性的方面看,C能解释我们关于意识的认知形势,而从同时又涉及同一的物理特性的方面看,C又同时能自己得到一个物理主义的解释。③这样的话,查默斯所构建的两难困境对帕帕纽的理论来说就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帕帕纽的上述回应是成立的。在现象概念策略都有的三个组成部分中,查默斯在批评意见中从未明确清晰地挑战和攻击(P1),他似乎是默认了(P1),然后试图证明:即便给他们(P1),现象概念策略的倡导者们仍然不能同时得到(P2)和(P3)。但是我们从帕帕纽的回应中可以看到,从(P1)可以得出在本体论上现象特性和相应的物理特性是同一个特性,且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特性。这样,可以推出令人吃惊的结果:对于包括上述关于人类心理特性的命题C来说,在认知层面上使得P&~C既可想象又不可想象,同时在本体论层面上使得C既能解释我们关于意识的认知形势又同时能自己得到一个物理主义的解释。
对于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二个批评意见来自列文(Joseph Levine)于2007年发表的《现象概念与物理主义约束》的文章。列文的批评意见包含下面三个要点:(1)现象概念策略必须受到物理主义约束,即在化解初始的解释空缺现象的过程中不能求助于任何基本的(basic)心灵的(mental)特性和关系。(2)假设我们在化解解释空缺现象的过程中运用了相应的现象概念PC,再假设我们对现象概念PC进行现象方面的把握时的意识感受特性为,而与相对应的大脑物理特性为。列文称在现象特性和相应的物理特性之间产生了一个新的解释空缺,我们可以把这个新的来自于现象概念的解释空缺称为二阶解释空缺。(3)列文猜测,我们在认知上对现象概念的把握需要一种基本的、心灵的亲知关系,而这种亲知关系无法以满足(1)中提到的物理主义约束的方式得到一种物理主义的解释。(12)
在2007年的论文中,帕帕纽并没有对列文的批评作出回答。我觉得帕帕纽似乎可以这样回应:按照本体一元论,对于任意一个意识感受现象特性Q及其对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来说,Q和P在本体论上是同一个特性,一个物理的特性。Q和P之间的解释空缺现象可以被解释为Q和P的概念不同。其中,Q的现象概念可以被表述成“经验:Q”,这里Q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特性,所以Q的现象概念按帕帕纽的理论实际上是完全被物理主义地表述的。至于我们对Q的现象概念的亲知把握,不管它在现象层面上显得有多么基本和心灵,它在本体论上永远同一于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或者物理过程。这样,帕帕纽的理论可以为任意一对现象特性Q和相关物理特性P所产生的解释空缺现象提供完全物理主义的解释,而列文上述(2)中产生二阶解释空缺的现象特性和物理特性只是全体“任意一对”现象特性和相关物理特性中的一对而已,所以它们所产生的解释空缺现象当然也可以以完全物理主义的方式来得到解释。我们看到,列文也是在默认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一部分(P1)的前提下,想证明即使让出(P1),对方也不能从(P2)得到(P3)。但是这样做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P1)实在是让出得太多了。(13)
桑德斯特努(Pr Sundstrm)在2008年发表了题为《神秘之物是幻觉吗?帕帕纽论意识问题》的论文,在其中特别针对帕帕纽版的现象策略概念提出了第三种批评意见。对于帕帕纽对解释空缺现象的阐释,桑德斯特努提出了质疑。他考虑了下列案例:(a)我兄弟此刻最明显的意识感受性=我此刻的白色视觉意识感受性;(b)一堆分子=水;(c)克拉克·肯特=超人。桑德斯特努指出,在这三个例子中,等式左边的概念中均缺乏等式右边概念所呈现的那种特定的现象,然而和“P=Q”同一性不同,我们对上述三个等式所表述的同一性均不感到任何困惑。(14)
和查默斯及列文不同的是,桑德斯特努的批评意见转向了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一部分(P1),即所有版本的现象概念都认同的一种本体一元概念二元的理论。帕帕纽想运用其现象概念理论中关于现象概念的“启用(use)—提及(mention)”的特殊性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会产生现象特性Q和其相应的物理特性P是不同特性的直觉。然而桑德斯特努的批评意见正确地指出:我们有关于Q和P是不同的特性的直觉。更要紧的是,当我们被物理主义同一论者告之Q=P时,我们对这个同一性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mystified)。而在(a)(b)(c)这些案例中,虽然等式左边的概念中均缺乏等式右边概念所呈现的那种特定的现象,但是我们对这些同一性都不会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因此,帕帕纽上述建立在现象概念特殊性上的解释是错误的。
桑德斯特努并没有讨论为什么在上述的四个同一性中只有Q=P让我们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从而也没有讨论帕帕纽的解释究竟错在哪儿。我想我们至少可以分析指出:在上述四个同一性中,只有对于Q=P这个等式来说,左边的现象特性Q是私人的且没有空间性的(至少是空间性非常不明确的),而右边的物理特性P却是公共的且占有明确空间位置的。在涉及两个物理特性的同一性时,下面的(L)似乎应该是一个相当普遍的法则:(L)如果两个物理特性是同一的,那么不可能其中一个是私人的且没有空间性(或者是空间性非常不明确)的,而另一个却是公共的且占有明确的空间位置的。因为在上述的四个同一性中,只有Q=P违反了(L)这个普遍法则,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只有Q=P使我们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由于帕帕纽的解释完全忽略了这一点,所以说他的解释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
在这三种批评意见之后,我将提出第四种批评意见。这种批评意见将集中质疑帕帕纽在其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一部分(P1)中为本体一元论所作的辩护。帕帕纽声称意识现象特性Q和其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在本体论上是同一的特性,且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的特性,我将在两个层面上对这一核心断言进行质疑。
在现实世界的层面上,帕帕纽为“Q和P在现实世界中是同一的”这一论断所提供的唯一确凿的证据是下列的心灵因果性论证:
前提1:意识心灵感受具有物理后果。
前提2:所有的物理后果都完全由先前的物理历史所引起。
前提3:由意识感受原因所引起的物理后果不是由不同的原因所过度决定的。
结论:关于意识的本体一元论是正确的。
具体说来,根据前提1,意识现象特性Q具有物理后果R;根据前提2,物理后果R必须有一个物理特性P作为它的物理原因;根据前提3,物理后果R只能有一个原因,而且再根据前提2,这个原因只能是物理特性P。最后的结论是:在现实世界中,为了现象特性Q和物理特性P能产生同一个物理后果R,Q和P在本体论上必须是同一的特性,并且这是一个物理的特性。
我们看到,上述的心灵因果性论证并不是一个逻辑上的证明,而是一个建立在特定的价值取向上的实用的证明。因为20世纪分子生物水平上的神经生理学的研究发展为前提2这样的物理世界的因果封闭性和完备性提供了比较强的证据,再加上看重前提3这样的因果非过度决定的原则,上述心灵因果性论证才能得以成立。但是即便这样,它仍然是以违反像(L)这样的同一性普遍法则为代价的。为什么我们要如此看重前提2和前提3而看轻(L)这样的普遍法则?对此帕帕纽没有给出解释。换句话说,他并没有为自己特定的价值取向提供充分的说明和论证。因此,即使在现实世界的层面上,帕帕纽为Q和P在现实世界的同一性所作的辩护也是可以被质疑的。
我对帕帕纽本体一元论的质疑主要是在可能世界的层面上。为了论证上的缘由,让我们暂且认同帕帕纽在心灵因果性论证中特定的价值取向和实用考量,从而暂且认同在现实世界中,意识现象特性Q和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是同一的特性,并且这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的特性。心灵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是:P必然地决定Q,即在每个可能世界中,只要有P,就一定有Q。帕帕纽认为,从P和Q在现实世界中的同一性就能推出上述物理主义底线原则。他的论证是:如果P和Q在现实世界中是同一的,那么一个东西和它自己同一就是一个逻辑事实,一个逻辑事实当然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是真的,因此,在任何P存在的可能世界中,P一定同一于Q,所以Q一定存在于那个可能世界中。
这样的论证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首先,P和Q在现实世界中的同一性不是一个逻辑事实,而是我们在特定的价值取向下,以现实世界的科学证据为支持,以牺牲像(L)这样的同一性普遍法则为代价,在实用的综合考量下,才把P和Q在现实世界中当作(认同为)同一的物理特性。如果因为环境的剧变和科学的发展,我们发现科学的证据反过来支持物理世界不是因果封闭的和完备的了,那么,在那样的可能世界中,我们将会有足够的理由把P和Q认定为两个不同的特性。因此,从P和Q在现实世界的同一性推不出它们在可能世界的同一性。
其次,让我们用Q代表“疼痛”这个现象特性并且用P代表“C—纤维肿胀”这个物理特性,在现实世界中它们是同一的物理特性,记为A。在现实世界中A有两种呈现方式,P的呈现方式和Q的呈现方式。假设在一个自然法则和我们现实世界非常不同的可能世界中,A只保留了P的呈现方式而完全失去了Q的呈现方式,即我们仍然以“C—纤维肿胀”的方式感受到A,但同时我们完全不能以“疼痛”的方式感受到A了。那么,这时A还是疼痛吗?根据我们现阶段对“疼痛”这个词的社区用法,在这种时候,A已不再是疼痛了。在这样的可能世界中,A这个物理特性还是同一于它自身,但是这是一个大脑C—纤维肿胀存在而疼痛却不存在的可能世界。因此,从P和Q在现实世界的同一性根本就推不出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如果现象概念策略中的本体一元论不能确保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那么它为物理主义所提供的支持和辩护从根本上就是不成功的。
三、关于现象概念策略的更进一步探讨
2007年,布劳克(Ned Block)发表了一篇分量很重的长篇论文《麦克斯·布莱克(Max Black)对身心同一性的反对意见》,分析和批判特性二元论论证(property dualism argument)。这个据说是由麦克斯·布莱克首先提出的论证的中心思想可以这样被描述:在疼痛=大脑C—纤维肿胀这个身心同一性中,虽然在个体特性层面上只有一个物理特性,但是在更深一层的特性层面上,这同一个物理特性却有“疼痛的感受式的”与“大脑C—纤维肿胀式的”这样两种不同的呈现方式,从而对应于两个更深层面的不同特性。有反物理主义哲学家认为,那个由“疼痛的感受式的”呈现方式所决定的更深层面的特性就是一个非物理的心灵特性。因此,即便从物理主义的特性同一性出发,我们仍然可以得出反物理主义的特性二元论。
布劳克对上述的反物理主义特性二元论论证进行了非常精细的分析和批判,批判的核心是:反物理主义特性二元论者没有证明那个由“疼痛的感受式的”呈现方式或者说呈现方面所决定的更深层面的特性(记为特性DM)本身就一定没有隐藏的物理本质(hidden physical essence)。如果特性DM本身有隐藏的物理本质,那么这个更深层面的特性也不是一个非物理的心灵特性。(15)
布劳克文章的重点是检验反物理主义哲学家能否通过特性二元论论证证明存在非物理的心灵特性,从而成功地捍卫反物理主义。与此不同,本文的重点是检验物理主义哲学家是否能通过现象概念策略证明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即大脑物理特性P必然地决定相应的意识感受特性Q),从而成功地捍卫物理主义。我在上文中提出,现象概念策略的倡导者没有完成他们所需要完成的证明,这一批评意见主要是在可能世界的层面上。也就是说,即使我们暂且认可在现实世界中疼痛感受的现象特性Q和大脑C—纤维肿胀的物理特性P是同一个物理特性,记为A,在一个可能世界中特性A仍可能失去由Q决定的呈现方面而同时却继续保持由P决定的呈现方面。这样的话,大脑C—纤维肿胀就不是必然地决定疼痛,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就没有被证明。这里“由Q决定的呈现方面”可以被认为是等同于前面提到的“由‘疼痛的感受式的’呈现方式所决定的更深层面的特性DM”。那么,布劳克涉及特性DM的对特性二元论论证的批判是否也适用于我的论证呢?如果像布劳克所说特性DM具有隐藏的物理本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中,DM都不可能脱离它的深层物理本质而单独消失呢?
我认为,布劳克的批判不会影响到我的论证,理由如下:首先,布劳克只是指控反物理主义特性二元论者没有证明特性DM一定没有隐藏的物理的本质。可是他自己也并没有为物理主义一元论者证明DM就一定有隐藏的物理本质。更为关键的是,即便我们暂且承认DM有隐藏的物理的本质HPE,布劳克也没有讨论DM与HPE的模态关系,特别是,有HPE是否必然地有DM?我认为,这个模态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水的现象特性(无色、无味、无臭等等)就有隐藏的物理本质,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可能世界,这其中一堆分子却呈现和牛肉一模一样的现象特性。因此,即使DM真有隐藏的物理本质HPE,在一个可能世界中,DM(即疼痛的感受性)也可能脱离其物理的本质HPE而独自消失。
本文的论证反复用到下面这个模态原理:(M)凡是在认知上可想象的都是在本体论上可能的。现象概念策略的倡导者们可以通过否定模态原理(M)来否定我的批评论证。但是他们这样做就会使自己面临一个老问题:在物理主义与反物理主义之争的初级阶段,就有物理主义者试图通过否定(M)来捍卫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即“有P而没有Q”虽然是先天可想象的,却是不可能的,因为“P必然地决定Q”是一种后天的必然性。但是否定(M)这样的普遍原理是要在哲学上给出理由的,当初物理主义哲学家给出的理由就是克里普克提供的后天必然真的例子。后来查默斯等哲学家通过二维语义学的工具展示了克里普克的例子都是不成立的,这样,否定普遍模态原理(M)的所谓后天必然性就成了没有论证和道理支持的“野蛮的必然性”(brute necessity)。物理主义哲学家都不愿意依靠“野蛮必然性”来支持和证明他们的底线原则。于是,帕帕纽等哲学家试图通过现象概念策略来绕过(M)[即避免对(M)的无论证和理由的野蛮的否定]而达到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想阐明:现象概念策略并不能帮助物理主义者绕过和避开(M)。或许他们应该做的是直面(M),重新寻找否定(M)的道理上令人信服的论证。
我的论证还会面临一个语义学方面的挑战:如果存在一个可能世界,在其中疼痛的感觉消失了,而大脑C—纤维肿胀还存在,我以我们的语言社区现阶段关于“疼痛”这个词的用法为根据,宣称这时候那同一个物理特性A就不是疼痛了。有些物理主义哲学家会否认这个语义学上的论断。他们会坚持疼痛的指称就是大脑C—纤维肿胀这个物理特性,而疼痛的感觉只是这个物理指称的一个偶然特性罢了。但是,这样武断地否定我们语言社区现阶段的语义用法以及由此产生的强烈的语义直觉的做法似乎并不能令人信服。然而,这种比较强硬的物理主义立场却向我们提出了更深层的哲学问题:像“疼痛”这样的关于意识感受性的词语的语义内容究竟是什么?它们的语义内容究竟应该由什么因素所决定?意识感受特性可能具有的隐藏的物理本质以及它们与这种深层物理本质之间可能的模态关系究竟会对关于意识感受性的词语的语义内容产生怎样的影响?(16)通过本文的讨论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有关现象概念策略的研究会自然而然地引导和要求我们去关注和思考这些涉及本体论、模态论以及语义学方面更深层的哲学问题。
蒉益民,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载《学术月刊》2009年4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