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卫平】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传播及效应——从1979年到2002年
引子
西方解释学[2]在中国的传播及效应构成了当代西学东渐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在一定的意义上,它就是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影响史和效果史,回顾、总结这一过程,有利于对其今后发展的前瞻和我们在该领域研究的自觉,同时也有利于从中西文化交流史的角度发掘其中某种有价值和有意义的东西。
在做这项工作之前,笔者感到有必要将西方解释学自身的发展简括一下,以作为本文主题展开的背景。
西方解释学[3]渊远流长,虽然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是解释学的哲学化进程却是从德国宗教改革运动开始的。1654年J.K.丹豪尔(Dannhaur)的《圣经解释学或圣书文献解释方法》是西方第一部以“Hermeneutik”命名的著作, 而且作者加强了这个词的哲学意味[4],我们不妨称他为解释学哲学的鲍姆伽登,不过在解释学哲学化的过程中,从丹豪尔到阿斯特,这只是一个前奏,施莱尔马赫才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在一定的意义上,他才标志着西方现代解释学的开端,他1838年出版的文集《解释学与批判》真正标志着哲学的解释学或解释学的哲学[5]的诞生,从这个意义上讲,施莱尔马赫可称为解释学哲学的真正创始人或解释学哲学领域中的康德,他要超越具体对象而去追问一般有效性理解之可能的普遍条件,这正是今后解释学哲学所要追踪的根本方向,伽达默尔也不例外,只是其层面从认识论上升到本体论[6]。从这里我们也可明显地看到康德对西方现代解释学的影响。
在1838年以前解释学主要作为语文学、神学和法学的解释方法发展的,而以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与批判》为标志的成熟的解释学哲学诞生后,开始超越具体的领域,以一般意义的理解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1900年,狄尔泰写了著名的《解释学的起源》,加上在此之前写的《人文科学导论》以及未竟的《历史理性批判》等使他和施莱尔马赫共同成了解释学哲学的创始人。然而作为哲学的解释学的大发展却是在20世纪海德格尔发表《存在与时间》之后,尤其是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1960年)出版以后。
西方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学在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普遍引起人们的重视,70年代达到了高潮[7],80年代进一步发展,到了90年代以后似有所回落,但仍不失为一门显学,并日益深入地渗透到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甚至影响到自然科学的认识,成了无所不包的新哲学。
在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产生之前,解释学主要在一个比较小或比较窄的范围内发展,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在他生前并未产生什么影响,他的那部著名的《解释学与批判》是在他死后四年才发表出来,很长一段时间施莱尔马赫的影响主要在神学方面。狄尔泰、海德格尔虽然有大的跃进,但仍在一个非常有限的学术圈子里探讨,前者主要在生命哲学、后者主要在现象学和存在哲学内发生影响,甚至到了1959年,当伽达默尔准备将《真理与方法》的手稿付印时情况亦如此,他原打算使用“哲学解释学”作为书名,但出版商不知这个标题为何意(一般读者更可想而知),于是改成了现名,而将原名作为副标题。然而到了1964年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解释学成了一个时髦的字眼,据说许多德国学生将该书当作圣经来阅读[8]。
这部划时代的著作在海德格尔的思想背景上进一步延伸了狄尔泰的人文科学的真理和自然科学的方法之间的矛盾,并超越了狄尔泰的论域,而且还从本体论语言观出发来要求解释学的普遍性,70年代以后经过与哈贝马斯的争论和对话,伽达默尔更自觉地将解释学向实践、应用的领域拓展,真正实现了解释学的普遍性,使之影响愈来愈大。
如果从施莱尔马赫1838年出版的文集《解释学与批判》算起,西方哲学意义的解释学的发展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了,但它的高潮却是最近40多年,这和伽达默尔的重要推动分不开,他的解释学虽然不是方法,但却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这是它得以广泛流行的根本原因。假若没有伽达默尔的努力,解释学极有可能会长期停留在海德格尔那种大纲的水平上和存在哲学的范围内。
解释学和现象学、存在哲学、法兰克富学派、解构主义一起构成了当代西方人文主义哲学的五大流派,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从时间的发展上讲,解释学居中,它是从现象学、存在哲学中生发出来的新枝,海德格尔在存在论的基础上将现象学和解释学结合起来了,利科尔甚至说,“现象学只有作为解释学才能实现”[9]。而法兰克福学派最新的发展是从实践理性出发,主要致力于解释学和意识形态批判的结合,这种结合仍然是一种解释学,一种批判的解释学,至于解构主义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看作是一种解释学[10]。另外解释学和其他人文主义的流派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新康德主义、生命哲学、意志哲学、结构主义、实用主义(包括新实用主义),等等,甚至同英美分析哲学内部的科学哲学和日常语言分析学派也可挂上钩。通过这种比较,我们可以看到解释学在当代西方哲学中突出的地位以普遍的适应性。
西方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学从近代到现代大体经了这样几个阶段或形式:一般解释学(施莱尔马赫)、生命解释学(狄尔泰)、此在解释学(海德格尔)、哲学解释学(伽达默尔)、批判解释学(哈贝马斯)、综合解释学(利科尔)和解构解释学(德里达)等。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它的“东渐”。
一、传播
西方解释学在中国大陆的传入起始于70年代末,但真正引起重视和兴趣则是80年代中期[11],同哲学解释学在西方的兴起相比,它们中间间隔了近20年[12],而此时解释学在西方的高潮已过,正步入到一个平缓的发展期。
当解释学刚刚从外引进时,正值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新。这一时期人们先后掀起了美学热、尼采热、萨特热、弗洛伊德热、青年马克思热、海德格尔热[13],尤其是前四个方面不仅在学界,而且还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与当时人们普遍关注人的生存价值和人性的解放问题分不开。
西方曾经时兴过的各种哲学思潮,在我们这里似乎以浓宿的方式又重演了一遍(包括当时仅在美国有点余波,而在欧洲影响已过的萨特的存在主义),此时中国学界的先觉者们几乎都眼光朝西,匆匆“补课”,力图使自己的思想真正进入到当代,而这个“当代”毫无疑义指的是西方思想迄今已达到的高度。
经过20多年不断地追踪,随着经济持续高速的增长,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尤其是互联网的开通,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们的思想大体接近了西方,尽管在细节上多有遗漏。
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传播就是伴随着这样一个过程发展的,笔者将这一发展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以1990年为界,在此之前为第一个阶段,在此之后为第二个阶段,每一阶段经历了十年左右的时间。
首先说第一个阶段,这个阶段是一个熟悉和积蓄的过程。前面谈到西方解释学到了80年代中期才渐为人知,虽然我国学者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已通过德文、日文接触到西方当代解释学[14]。
就目前笔者所能掌握到的文献来看,
张汝伦在这一时期最为活跃,发表关于解释学的论文最多,从伽达默尔、哈贝马斯到利科尔都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和评价,对于推动国内解释学研究的开展,起到了先锋的作用,并在这个阶段的中后期脱颖而出。
张志扬也是国内较早接触到西方解释学的学者之一,并且是最早在这个领域中自觉地进行批判性研究的人物。他那深刻的感悟力和洞察力,在解释学的理解和应用方面都显得很突出,尽管他发表的东西不多,但很精粹,他在该领域有影响的论文《评伽达默尔的萨尔茨堡的演讲》、《解释学的边界性》[15]是这一时期的上乘之作。
还有一些其他学者也都从不同的角度从事这项工作。经过前期一定的积累,时至第一阶段的中后期,即从1986年到1989年,国内在西方解释学的传播上形成了一个小的高潮,代表本阶段的最重要的成果都出现于这一时期。
首先要提到的是中国人自己撰写的系统性的介绍著作出版了,这就是张汝伦的《意义的探究》(1986年)和殷鼎的《理解的命运》(1988年),它们对于帮助国人初步了解西方解释学基本概貌和内容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开拓之功不可磨灭,它们共同的特点是以伽达默尔的思想为主,但并不拘泥于伽达默尔,而是着眼于整体的西方解释学的评介,给人留下一种宏观的印象。另外,这两本书语言平实流畅、浅显易懂因而赢得了许多读者,时至今日它们仍是许多中国学子了解西方解释学的入门书。
其次要提到的是,本阶段在翻译方面的重要成果也出现于这一时期,王才勇译出了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1987年)的第一部分(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这是伽达默尔著作的第一个中译本,它是伴随着国内“美学”热出现的,被列入到著名美学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哲学译丛》1986年第3期发表的“解释学专辑”,上面所编译的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哈贝马斯、利科尔等名家的文章都是很有代表性的,体现了编选者的眼光,其中有关伽达默尔的思想,选译了《真理与方法》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重点章节,刚好是对王才勇节译本的某种补充。
可以说,当时人们对伽达默尔思想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上面所提到的这两个渠道,除了极少数“京派”和“海派”的学者能直接阅读和引用原文外,绝大多数学者基本上是根据这两个译本来了解和研究伽达默尔的思想和解释学理论的。
到了这一阶段末,伽达默尔后期的两部重要著作《科学时代的理性》(1988年)和《赞美理论》(1988年)也被译成中文,它们扩大了人们对伽达默尔思想的了解,但这种了解毕竟是有限的,因为此时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研究的重心是伽达默尔中期的思想,即以《真理与方法》为代表的理论解释学,如果这一步不完成,其后期思想即实践解释学就很难理解,也不可能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即使当时已完成《意义的探究》一书的张汝伦也称,自己对伽达默尔所说的实践哲学是解释学的归宿不甚理解[16],而且的确第一阶段对哲学解释学的研究基本上未涉及其实践哲学,除了翻译了两篇与之相关的欧美人写的文章外[17]。
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与伽达默尔齐名的法国当代杰出的解释学家利科尔的代表作《解释学与人文科学》(1987年)也在这个时期被译成了中文,而且也有一些介绍性的研究发表[18],这标志着与德国解释学有着密切联系但又有自身特点的法国解释学开始受到我国学术界的重视。
除此之外,美国新实用主义解释学的代表罗蒂的最重要的著作《哲学与自然之镜》(1987)的中译本也问世了,尽管从解释学的角度看,这一时期对它消化性的研究还谈不上,但它为下一个阶段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与此同时,美国解释学家D.C.霍伊的名著《批评的循环》也伴随着美学热进入到中国读者的视域。
在解释学方面,德国学术内部之争和德法之争、德美之争,这些后来被证明是西方解释学史上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事件,也被一一被介绍到国内,张汝伦、殷鼎、张志扬、王才勇等人的论文[19]和专著对此都有比较充分的评述。
1987年在深圳大学召开了“首届解释学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的L.盖尔塞策(Lutz Geldstzer)教授作为特邀代表就有关解释学的正当涵义和德、法解释学不同方向等问题作了演讲,并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20]。也就是在这一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出版,其中收入了李幼蒸先生撰写的“解释学”词条,这个词条大体反映了此阶段人们对西方解释学理解的水平。
从总体上讲,整个第一个阶段,西方解释学的研究只是刚刚起步,如果说任何文化的移植都离不开翻译、介绍、述评、吸收、创新这样几个环节,那么解释学也不例外,不过这一阶段主要集中在引进和消化上,并大体形成了以德国解释学为主,法国解释学和美国解释学[21]为辅的传播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这一阶段所发表的专著有2部,翻译和论文共68篇,其中翻译36篇,论文32篇,前者略强于后者。内容主要集中在“解释学是什么”的方面,光以“解释学”为名称的译文就不下7篇,其中包括伽达默尔以及他的学生帕默尔写的重要论文。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解释学的一些基本内容上,如理解的历史性与语言性、解释学的视域融合、解释学的循环、解释学的经验,解释学的创造等等。在这个阶段的后期,西方有关解释学同辩证法、解释学同解构学、解释学同新实用主义、解释学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以及科学解释学方面的译介性的文章也开始见诸于《哲学译丛》、《国外社会科学》等杂志[22],从上述所提到的内容来看,在本阶段结束时,西方解释学的“东渐”已初具规模。
随着20世纪90年代的到来,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传播进入到它的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是该领域大发展的时期,无论在论著和翻译上都取得了第一阶段不可比拟的成绩。根据笔者的初步统计从1990年至2002年发表在各种期刊上有关解释学的论文就不下253篇[23],专著24部,而且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都较之前一阶段有了极大的提高,尤其是在它的后期,有些方面已不只是在单纯的介绍,而是开始进入批判性的吸收和创造性的研究了。
90年代以后随着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胡塞尔的现象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不断加深以及西方后现代主义的传入拉动、促进了解释学本身研究的发展。
这一时期的学术成就首先表现在翻译上的重大突破,如现代新解释学的主要发言人伽达默尔一系列重要的著作被译成了中文,它们是《美的现实性》(1991年)、《真理与方法》(上卷,1992年)、《伽达默尔论柏拉图》(1992年)、《伽达默尔论黑格尔》[24] (1992年)、《哲学解释学》(1994年)、《伽达默尔集》(1997年) 、《真理与方法》(下卷,1999年)等。这里最值得一提的是
到目前为止,伽达默尔最基本、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的中译本我们都有了,尽管其中一些是从英文版转译的,但它们毕竟为我们当下的研究和今后的改进提供了一个基础。
另外,美国当代著名的解释学家赫施的代表作《解释的有效性》(1991年)也翻译出版了,这部著作在英美知名度很高,它通过区分文本的含义和文本的意义来解决在坚持理解的历史性的条件下,如何同相对主义划清界限的问题,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伽达默尔的思想提出了挑战,通过这本书,进一步扩大了我们对西方解释学的了解。
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重要成员哈贝马斯是当今世界学术界的风云人物,当他站在意识形态批判的立场上批判解释学时,却建立了一种新的解释学,即批判解释学或深度解释学,他自己也成了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他的一系列著作都相继被译成了汉语,这里面包括同解释学关系非常密切的《认识与兴趣》等。
与哈贝马斯及法兰克福学派过从甚密的另一位著名解释学家阿佩尔的最重要的著作《哲学的改造》(1994年)也出了中文版,而且有两个译本。他在德国的地位类似罗蒂在美国的地位,他一直致力于欧陆人文哲学和英美分析哲学之间对话和融合,他的“先验解释学”(先验语用学)与之分不开,因此他不仅在欧洲,而且在北美也很受关注。《哲学的改造》中译本的问世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对作为整体的西方解释学哲学理解的视野。
此外,
还有一部译著也很值得一提,这就是理查德.J.伯恩斯坦的《超越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1992年)。这部著作现在在欧美也成了解释学方面的名著,它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即如何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这是解释学上的一个难题,也是哲学上的一个难题,更是后现代主义出现后人类所面临的一种困境,这种难题和困境在西方导致了一场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运动,但在伯恩斯坦看来,这个运动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这种实践是一种对话共同体的实践,只有在这种实践中,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运动才能获得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提纲》中所说的那种“现实性和力量”[25]。这本书大大加深了我们对于解释学认识的广度和深度。
除翻译外,论著方面也有新的突破。如果说在90年代以前,学术界对解释学的研究基本上处于一种宏观的介绍上,那么进入到90年代以后,这种情况有了改变,主要体现在对解释学本身作纵深、细微的研究,这方面最初的代表就是严平的《走向解释学的真理——伽达默尔哲学述评》,它抓住了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核心问题――“真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中涉及真理与方法、真理与意义、真理与语言等方面的联系,以小见大,在这个领域又前进了一步,而且它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伽达默尔解释学的著作。
另一部是施雁飞的《科学解释学》。我们知道,科学解释学属部门解释学,它是在哲学解释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在国际上至今也不过30多年的历史,非常年青。它是欧洲大陆哲学和英美分析哲学可以对话的一个交会点,并且有着非常美好的前景。施雁飞的这本书也是国内在该领域中的第一部专著,它通过对西方科学解释学的分析和清理,比较全面地揭示了它的内容。
与这一主题相关,《哲学译丛》曾先后三次组织发表过系列自然科学与解释学的译文,最近的一次是在1998年的第一期上[26],另两次分别在1984年和1987年,为国内在这个方面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解释学与实践哲学的关系以及伽达默尔后期解释学的实践归宿问题开始引起注意,如专著有张汝伦的《历史与实践》,论文有陈雷的《从哲学解释学到实践哲学――试析伽达默尔哲学思想的第二次转折》、何卫平的《解释学与伦理学――关于伽达默尔实践哲学的核心》等,这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内哲学解释学研究的深入,它已不再仅仅停留在伽达默尔的中期思想上了。
以往我们对伽达默尔的思想先驱、古典解释学的两大代表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思想一直比较陌生,也没有这方面的系统专著,而邓安庆的《施莱尔马赫》(1999年)和李超杰的《理解生命----狄尔泰哲学引论》(1994年),分别在这两个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它们虽然并不是专讲这两位思想家的解释学,但却是将解释学作为他们整体思想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来处理的,这样能在理解的循环中使我们更好地把握他们的解释学理论。此外,在早些时候,学界还引进过两部由国外著名学者撰写的思想家传记《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27],从而进一步弥补了我们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至于相关有分量的论文主要有安延明的《通向施莱尔马赫“普遍解释学”的道路》、《施莱尔马赫普遍解释学中的几个问题》、江怡的《论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及其浪漫精神》、金惠敏的《论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现代之维》、启良的《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潘德荣的《诠释哲学:从狄尔泰到伽达默尔》、谢地坤《狄尔泰与胡塞尔》[28],等等。
除了直接与解释学有关的经典名著外,还有一些间接与解释学有关的重要著作也被译成了中文,如英国新黑格尔主义者柯林伍德的思想自传[29]、荷兰文化学家胡伊青伽的《人:游戏者》[30],前者涉及到同伽达默尔的“问答逻辑”之间的理论渊源关系,后者对于伽达默尔游戏理论产生过重要影响,这两本书都具有重要的解释学史的价值。
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西方后现代主义在中国登陆,而且来势很猛,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开始注意到后现代主义与解释学的关系,王治河是较早在这方面的有所作为的学者,写了一些有影响的论文,如《解释的游戏----当代西方后现代解释学》[31]、《瓦提莫的后现代解释学》、《霍伊的系谱学解释学》,其他还有张法的《作为后现代思想的解释学》、郭贵春、李小博的《维特根斯坦与后现代解释学理论》[32]等,反映德法之争的重要文献《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一次对话》[33]也被译成了中文,人们开始从一个新的理论背景上来认识解释学了。
但随着学界对后现代主义的了解日益加深,它的弊端逐步显露出来,这在解释学上表现得很充分,批评性的言论开始见诸报端、杂志和书籍,而这个时候较为有影响的欧美著名学者艾柯、罗蒂等人的讨论集《诠释与过度诠释》(1997年)被译成了中文,该书的内容多少体现了西方一部分学者对解释学的后现代走向中所表现出来的相对主义的不满,艾柯要求在“作者意图”和“作品意图”之间做出一种区分,以便克服后现代以来愈演愈烈的对文本的“过度诠释”。对于中国人来讲,这是一部非常及时的书,它里面包含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
在西方,当代法国哲学迅速崛起,似乎与德国哲学和英美哲学形成了一种三足鼎立之势[34],德法之争和德、法两大解释学流派的差别是当代解释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在我们第二个阶段的学术追踪中也体现出来了[35]。2000年,当代德、法杰出的解释学家利科尔、哈贝马斯、德里达相继应邀访问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并发表演讲,让中国学者着实领略到了西方当代思想大师的精神风采[36]。
进入到21世纪,国内解释学研究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在专著方面有
洪汉鼎的《诠释学:它的历史及当代的发展》可看成是国内第一部西方解释学史方面的著作,它从历时的角度展示了西方解释学思想发生、发展的过程,使我们对它的来龙去脉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理解,学界过去一直缺乏一种从纵向的角度展示西方解释学整体发展的书,它的出版具有补白的性质和意义。
洪汉鼎的另一本书《理解的真理:解读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是国内这个领域中第一部导读性的著作。在西方,人文教育非常注重原典解读,同时也有许多优秀的导读性著作,如伽达默尔的学生,《真理与方法》的英译者之一J.C.威舍默写的《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真理与方法>导读》在英语世界中就有广泛的影响,它真正做到了深入浅出,是许多大学指定的理解和研究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参考书。
对于西方哲学而言,现象学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辩证法的传统则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解释学并没有脱离这个传统。就西方解释学哲学内部的发展来看,施莱尔马赫就开始将解释和辩证法联系起来了,狄尔泰对这个问题也有涉及,伽达默尔更是明确地提出了“解释学的辩证法”这个概念,他的解释学实际上处于现象学和辩证法之间,是二者的融合与统一。
从这一思想出发,何卫平的《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伽达默尔哲学研究》,在前人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将哲学解释学纳入到更加广阔的西方思想史的背景中,他以伽达默尔为核心,集中探讨了解释学与辩证法的关系,进一步拓展了国内解释学研究的空间[37]。
李红是学界的新秀,她的《当代西方分析哲学与诠释学的融合》以阿佩尔为个案,围绕着当代西方分析哲学和解释学的融合展开了具体扎实的分析,点面结合得很到位,所提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这个领域迈出了令人可喜的一步。
最后我们还应提到,在第二个阶段,美国解释学家的思想开始受到注意,主要是赫施的新客观主义解释学和罗蒂的新实用主义解释学,再一个就是已故美国当代杰出的政治哲学家列奥.斯特劳斯的解释学思想,对于前面两个学术界已多有所涉猎,对于后者则刚刚开始[38],想必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系列的成果出现。
从上所述,20多年来,经过许多学者的共同努力,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传播,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成绩裴然。就“子学”的研究来看,大体上以伽达默尔为核心(这本来也符合这一领域发展的实际),同时也兼顾到一些其他著名解释学家,如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哈贝马斯、利科尔、德里达、赫施、罗蒂等[39];就内容的研究来看,已经广泛涉及到了解释学与存在论、解释学与现象学、解释学与辩证法、解释学与语言哲学、解释学与实践哲学、解释学与科学哲学、解释学与解构主义、解释学与实用主义、解释学与马克思主义、解释学与分析哲学、解释学在德国内部之争、德法之争、德美之争、解释学史等诸多领域,为今后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传播的态势来看,第二阶段仍以德国解释学为主,不过法国解释学得到了一定的加强,美国解释学有所提升。
二、效应
西方解释学的输入和传播在中国产生了一系列的效应,尽管这里不可能一一讲到,但有几点是不能忽略的,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它引起了人们思想方法的深刻变革。
在此之前,中国人在理解观上基本秉持的是本质主义、客观主义,大体上与西方古典解释学的理解观相当,即将文本的意义等同于作者的原意,并相信这种意义对于读者来讲是独立自在的,缺乏对理解本身进行深刻的反思,而西方现代解释学的传入向我们展现了这种反思的丰硕成果,随着对“解释学的循环”、“前理解”、“先见”、“效果历史”、“时间距离”、“视域融合”等一系列崭新概念的引进和消化,我们传统的理解观得到了迅速的扭转和更新,而且开始意识到解释学和传统认识论之间的差别了[40],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上述变化最直接地影响到人文科学的发展。人们愈来愈感到,要从事人文科学研究,必须受到解释学的训练,况且解释学本来同人文科学、人文精神和人文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主要是从这个系统内发展起来的,后者是推动它前进的最重要的动力之一。伽达默尔虽然强调理解的普遍性,超越狄尔泰的视域,不主张解释学的对象就是人文科学,而应涵盖人类理解的一切形式,包括自然科学,但却承认人文科学在解释学研究中具有优先性的地位[41],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解释学仍可视为人文科学的哲学,而且解释学之所以能持续不断的发展,影响如此之广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同人文科学之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和深厚、悠久的传统渊源,这是其他任何现代哲学流派不能与之相比的。
在解释学东渐逐步深化的过程中,人们开始尝试使它和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如历史学、法学、美学、文艺学、语言学、翻译学、心理学、艺术批评等方面,并且陆续出版了一些部门解释学的专著,如文学解释学、法学解释学、圣经解释学、历史解释学,科学解释学,等等[42],相关的论文更多,解释学研究由以前较单一的状态逐渐走向了异样纷呈、丰富多彩的局面。在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论著中,我们都可以领略到一种现代解释学的精神和气息。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学术的对象,而且被意识形态化了,如何理解马克思,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和发展的问题,过去一直争论不休并引起普遍的关注,国内持续了20多年的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反思运动都与之有关,随着西学东渐的深入,有不少人开始从解释学的立场上,将这一问题纳入到理解的层面来认识,得出了一些新的结论,如当我们说到马克思的思想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谈我们对马克思的理解,当马克思的思想成为经典后,它的命运便被寄托于理解之中了,它以后的历史就是一种理解史、效果史,这种理解史和效果史会受到解释学内在规律的支配,人们在多样性中去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必然的,这种多样性里面甚至会发生解释的冲突,但通过宽容和对话最后能够求得某种一致和共识[43],并能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如此,等等。这些思想为人们进一步从僵化的教条主义中走出来、重新理解和认识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还有一个引人注意的动向是随着解释学在中国传播的加深,有人开始提出建立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设想,如朱士群《现代释义学原理及其合理重建》、曹可建的《解释学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崇杰的《文化视野与马克思主义阐释学》、刘兴章、彭介忠的《领悟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俞吾金的《马克思的实践释义学初探》、《马克思的权力诠释学及其当代意义》、潘德荣的《现代诠释学及其重建之我见》、《回顾与反思:关于马克思主义诠释学的探讨》,等等[44]。
受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俞吾金就提出马克思的思想包含有解释学的见解,而且将其命名为“实践释义学”[45],从那以后就陆续有一些相关的文章发表,其中不少富于建设性。从这些文章看,我国学者对能否建立马克思主义解释学基本上不存疑义,但对马克思主义与解释学是否有直接的联系却有争议,多数人认为,这种联系是存在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一种“合理的重建”[46]。有的文章甚至说,马克思的哲学就是一种解释学,而且在狄尔泰之前就完成了方法论解释学的创立,在海德格尔之前就完成了解释学的本体论的转折,马克思整个学术生涯都体现的是一种批判的解释学[47]。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联系不存在,必须要注意马克思主义与解释学的差别,因此,建立马克思主义解释学不是重建,“而是‘构建’,是创造”[48]。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学界这方面的研究出现之前,就已注意到了国外的一些相关成果,这方面的翻译有J.西万克的《马克思主义与解释学传统》,介绍性的文章有杜鹏程的《塞麦克论马克思主义与解释学的关系》、杜平的《建构马克思主义阐释学新模式的尝试――詹姆逊<政治无意识>之文本解读》等,这说明中国人提出建立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学的观点不是孤立的,西方人在我们之前就已做了许多工作,这方面,我们既要借鉴又要有我们自己的创造。
不过,总的来讲,马克思主义与解释学的关系的研究和探讨在中国的时间很短,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许多问题亟待深入和众多学者的参与,但它毕竟开了一个好头。
20世纪末以来国内学术界还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动向,那就是人们开始讨论建立“中国解释学”的问题,它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是海外著名华人学者的推动,如成中英、傅伟勋先生等,加上一些国内西学者的支持和加盟,前者如洪汉鼎先生,后者如潘德荣先生等;二是来自中国哲学界内部,如汤一介等先生的呼吁和提倡。如果说西方解释学是在他们那样的文化传统中发展起来的,那么中国历史文化这样悠久,为何不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解释学呢?现在不少有识之士不仅在这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而且还开始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这是令人可喜的现象。
众所周知,在中国学术史上没有作为理论形态的解释学,有关经典文本意义的理解和探讨始终未曾超出实用或实践的阶段和范围,这是事实,但中国学术史却有着丰富的释经传统和经验,而且与西方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更为典型,从孔子开始“述而不作”、“温故而知新”构成了同西方迥异的学术史发展的理路,也许在西方只有圣经解释学能与之相比,这也是事实。通过挖掘、整理和总结,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改变中国过去有解释而无解释学、有理解而无理解的理论的局面,并且建立起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解释学,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可行的,在这方面我们大有潜力可挖。伽达默尔在101岁的高龄时还谆谆告诫中国学者不应忽视自己本民族及文化传统中丰富的具有特色的解释学思想的分析和提炼,它也可以给西方提供某种借鉴和启示[49],这进一步增添了中国学者的自信和热情。
海外一些著名的华人学者利用他们双语和双栖文化的身份和背景这种优势正在致力于这项有意义的工作,他们无疑对国内这项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和促进作用[50]。当然国内的一些学者也从中国哲学本身的发展着眼,提出了这个问题,最有代表性的当属
目前中国解释学(诠释学)大体上有这样几种思路:成中英的“本体诠释学”、傅伟勋的“创造的诠释学”、黄俊杰的“以孟子为中心的经典诠释学”和汤一介的“中国解释学的构想”[53]。
这些思路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角度。成中英是海外很早在这个方面达到自觉意识的学者,他从本体论出发,来建构自己的中国诠释学理论,他认为西方传统对本体的理解是静态的,而中国传统对本体的理解是动态的,由此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诠释,即:“寻找本体的诠释”和“基于本体的诠释”,西方古典形而上学属于前者,而他所要探讨的中国诠释学属于后者,并以此为基础来建立他的本体诠释学。傅伟勋也是海外很早致力于这方面研究并很有成就的学者之一,他从方法论出发,论证了创造性诠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而且还建立了一套方法系统,即创造的诠释学的五个层次,并应用于大乘佛学和儒学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极有新意和穿透力的思想。台湾著名学者黄俊杰以孟子学研究为基础,通过对两千多年有关孟子诠释史的分析和提炼,总结出一套具有中学特色的诠释方法,很有启发意义。至于大陆学者汤一介不仅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解释学的设想,而且还身体力行,主要对中国传统的一些注经方法作了一些概括和总结,着重指出了具有中学特色的三种基本的解释倾向,即“历史事件的解释”、“整体性的哲学解释”和“社会政治运作型的解释”。
以上这四种思路的第一种主要着力于中国诠释学的本体论的建构,比较接近西方新解释学的理路;第二、三、四种主要着力于中国解释学的方法论的建构,比较接近西方古典解释学的理路[54]。
最近几年,围绕这个方面发表的有见地的文章也不少,如郜积意的《使用与阐释:先秦至汉代<诗经>学的理论描述――中国古典阐释学研究之一》、李兰芝的《朱熹的易学解释学》、汤一介《关于建立<周易>解释学的通信》、宋志明的《略论儒家解释学》、刘婉华的《解释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周裕锴的《中国佛教阐释学研究:佛经的汉译》、刘耘华的《先秦儒家诠释学的问题向度——以<论语>、<孟子>、<荀子>为个案》、潘德荣的《诠释的创造性与“创造的诠释学”》[55],等等。
中国解释学(诠释学)的提出和建立具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它对于中学自身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自身特点的确立能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提供有重要价值的东西,但这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西方解释学的参照[56],并且就是在这种参照、影响下提出来的,这恰恰反映了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传播和研究的深入,也是西方解释学“东渐”的一种积极的效应和成果,这不禁使笔者想起了印度佛教哲学从两汉之际到唐朝中叶的禅宗的出现,经过数百年的吸收消化,最后对宋明理学的出现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尽管中国解释学的研究只是刚刚起步,今后发展的路还很长,但同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研究一样,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再一次说明,西方解释学虽不是我们的尺度,但却是我们的参照,有这个参照和没有这个参照是大不一样的,它对于促进我们本民族的学术发展是非常有益的,许多主张建立“中国解释学”的学者对此都具有共识。
2002年8月在山东威海举办的中国诠释学会议,是对这一领域研究的历史的反思和对未来的展望[57],它将进一步推动中国解释学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就目前从西方解释学在中国的传播及效应来看,这一领域的研究大体形成了三个方向:西方解释学、马克思主义解释学和中国解释学。总的来讲,前一个方面,我们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尽管还非常不够),第三个方面正在大力做,并有了一定的声势,然而第二个方面相对来说是比较薄弱的,它更需要中国学者的创造性的努力。哈贝马斯、阿佩尔等人的批判解释学,从某种意义来讲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学,但如果仅仅将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等同于批判解释学显然是不够的。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可以和解释学“联姻”(批判解释学在一定的意义上做到了这一点),另一方面如何联姻,笔者在拙著《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伽达默尔哲学思想研究》的结尾处,以伽达默尔的思想为参照,曾提出过一种思路,即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体论为背景,在马克思主义的现象学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相统一的基础上去建构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学。但这只是一个初步的设想,里面的问题还很多,需要花大气力去做材料收集、整理和思想提炼和论证的工作[58]。
不过,与国外解释学研究相比,从整体上看,中国大陆学术界近期似乎在这个领域具有某种上升的势头。解释学上的中西马的研究趋势已见刍形,相信形成一个解释学方面的中西马相互提携、相互促进、全面繁荣的局面不会太远了。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具体、扎实而富有创造性的研究还不多。此外,翻译工作急待加强和跟上,翻译也是学术的一个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历史的经验证明,每一次翻译上的大突破,都会带来相应的学术研究的大发展,解释学东渐第二个阶段的成就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不想在这里对西方解释学在中国已取得的各种研究成果作过多的评判,这不仅仅受制于篇幅,还因为对于我们来讲时间的距离或解释的距离太近,缺乏历史的沉淀与过滤,审美需要距离,历史的理解同样需要距离,记得席勒说过一句非常精彩的话:“世界的历史就是世界的裁判”(die Weltgeschichte ist das Weltgericht),黑格尔也持这种观点,我们完全可以对它作解释学上的引申,这种引申包括解释学的批判问题。伽达默尔在涉及解释学的批判的时候似乎与席勒、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很接近。梯利在他的那部经久不衰的《哲学史》的序言中、W.D.罗斯在他著名的《亚里士多德》中都表达过类似的思想。当下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所需要做的既不是追求绝对,也不是追求完美,而是如何“与时俱进”。
西方解释学“东渐”至今已有20多年了,面对我们的过去,我们是伟大的,面对我们的未来,我们是渺小的。我们的研究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的知识积累还相当不够,我们期盼社会和大学的共公部分做得更好,以利人文学术进一步的发展,包括解释学研究的发展,但在工程师治国的大的态势下,近期我们的希望值不可过高,正如笛卡尔所主张和奉行的:不求改变世界,但求改变自我,而笔者认为,众多改变了的自我,最终是能够改变世界的。
(原载于《世界哲学》2002年增刊。录入编辑:子客)